老實說想離職的意願一直都在
我就不多說過去主管如何刁難好了
公司給予的薪資不多,更重要的是對我而言完全沒未來性
原本想撐到年終後再做幾個月好好交接
結果今年只有五千= =
去年還有一個月
另外主管幾個月之前就在人力銀行刊登找人
會知道這件事,還是其他相關領域的朋友在上面看到跟我說的
不過公司始終找不到人
既然已經有這些動作了
所以,感覺上我也沒甚麼好跟他談的
今天12號,按勞基法提前20天提離職申請書
爬文看他人離職經歷說要第一時間跟主管說明
可是我非常非常不想....想直接寄信給老闆
之前也不是說沒有主動離職的經驗
問題在於工作氣氛跟現在天差地遠而且大家好聚好散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不恰當
麻煩各位指點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