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key1281 (好學姊)》之銘言:
: 我是一個正向 幽默風趣的人
: 但這篇會很違背
: 必須提到我的過去
: 我從小寄居在外婆家
: 受到外婆苛刻的對待
: 直到高中因為無法忍受有犯罪前科的米蟲舅舅長期對我的肢體施暴而搬出
: 從此 開始了養自己的生活
: 我很愛我爸爸 但是他總是出現與我借錢又消失
: 我討厭著即使當場看著我被壓在地上受到毆打也忽視的媽媽
: 還大言不慚的告訴老師我身上的傷只是管教不是家暴的她
: 但對我來說 這都過去了
: 每個人都有自己黑暗的事情 我不想以為自己不同而自怨自艾
: 靠著監護人媽媽的中低收證明
: 我付學費只要平常半工半讀尚可負擔
: 讓我能從南部來到臺北讀昂貴的北醫前三貴的科系
: 我想我只要很努力撐過學生時代就好
: 我放棄社團宿營一切活動 花所有假日工作
: 我真的很愛現在的日子
: 我甚至去高中板輔導需要幫忙的高中生
: 而106年的中低收我卻拿不到了
: 因為外婆家的公告地價提高 。
: 而她是我的直系血親
: 很錯愕很錯愕 聽著政府用那種華人血濃於水的思維
: 認定外婆一定該賣掉公告地價高的房子然後去租房子讓我讀書
: 學費一年十幾萬以外 獎學金我也無法再申請
: 我早已相信自己是孤兒
: 臺北難過時我也只是無家可歸的遊子
: 臺南對我來說是美好的家鄉但回去也只能找朋友家留宿
: 走在街道上大哭 渾渾噩噩無助的像我第一次逃家的感受
拍拍 只能說 台灣的民法就是一種
你身分證上/戶口名簿的直系血親 即使對你再不好
你都無法斷開魂結! 斷開鎖鍊! 斷開一切的牽連! 的概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knj02c7KSo
所以可能像我朋友直接 父不詳 身分證上父親欄 空白 還比較好
提供幾個也挺慘的例子給你
或許你心中會比較安慰?
1 認識的一個女生 爸爸早期開地下錢莊+經營特種行業
跟女生的媽媽騙婚 媽媽其實是小三 後來生下一兒一女
幾年後地下錢莊被抄 爸爸抓進去關
女生改姓讓媽媽撫養 媽媽想離婚離不掉
現在爸爸吸毒硬賴在家裡不走 要200萬才願意離婚
不然打算等女生成年後 不撫養的話就告棄養
2.八卦版之前有人分享過的
反正從小跟著爸媽過著流浪漢般的生活
睡在天橋底下破矮房
媽媽為了賺5000塊佣金 去跟中國人假結婚
導致小孩法律上的父親是 某個中國人
後來姐姐要申請就學貸款時
人員要求這個中國人出面簽字
姊姊當場氣死
(看到這例子 真的覺得天底下原來有這麼誇張這麼狂的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