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對方在分手前借走了一些東西
後來沒多久就消失了,
終於聯絡上的時候,
已經要談分手了
那麼我要把東西要回來很奇怪嗎?
他有答應說會還,
但是幾個禮拜過去了,
仍沒消息
最近陸續把我有在用的app封鎖了。
1.我只是請他把東西寄給我,所以不會有必須見面的問題
2.東西是借走的,並不是送,就算有千百種理由,有借有還不是基本的禮貌嗎?
3.我很執意要拿回那些東西,因為那些東西有我以前的回憶!(不是和他!)況且我不是沒在用!
4.不管如何,他都答應了,有困難就說出來啊,可以溝通找其他辦法,但不讀不回已讀不回的行為很不成熟
5.這種事情不知道能不能報警?雖然很多人眼裡不是很嚴重但我很在意
以上我都有和他表達過
我現在和他完全失聯,
手機封鎖了所以簡訊也看不到
不知道現在怎麼做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