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一下, 我當年結婚給的聘金好像也是這個數字,
而且她老爸也真的就收下了。:p
不過就出錢的人的立場來說,
要人家花個幾十萬, 也要人家有得到同等的回饋的感覺啊,
花了大錢, 然後甚麼也沒買到,
把男人當凱子啊?
就我來說, 我錢花下去了,
得到的是一個無償當我 "婚前買的房子" 的房貸保人,
月薪只有五萬時, 也可刷自己的卡幫我分期買四萬多塊的西裝,
我不爽工作時, 她就出去上班賺錢養我,
這樣的老婆才不會讓人覺得花了錢跟丟到水中一樣嘛
原文故事中的苦主看來並不覺得這個錢花下去,
會買到一個肯同甘共苦的老婆,
所以寧願分手也不爽花,
要我排誰錯最大, 我的順序是
女生 > 女生老爸 > 男生
本日廢文 quota 用完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