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結婚的流程那些是必要?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2-03 14:48:21
樹姍 以上通通不需要 結婚必要的流程就是
兩個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http://www.ris.gov.tw/zh_TW/383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46243&KeyWordHL=
民法第982條規定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
關為結婚之登記。
所以一堆白癡說 哎呀 家裡反對不能結婚啦 婚禮談不成不能結婚啦
沒有訂婚不能結婚啦 通通是屁話
民法並沒有哪一條規定你 要結婚必須要有雙方家人同意 也沒有規定 一定要辦婚禮
才能結婚 更沒有規定必須要經過訂婚儀式才能結婚
結婚本來就是兩個人有行為能力的人 有共同永久生活之合意去締結契約然後向戶政
單位登記公示的行為而已
就算你雙方家人全部都贊成 你們也辦理盛大豪華的訂婚典禮跟結婚典禮
沒有去完成登記 你們依然沒有婚姻關係 雙方依然還是單身
所以結婚的必要流程 就是去完成結婚登記而已 其他有或沒有根本沒關係
說婚事告吹 可歸責的人 就只有你們兩個人自己而已 因為你們最後沒有締結婚約之合意
也沒有想完成結婚登記之意思 請不要賴給家人反對 或是沒有聘金 還是辦不辦訂婚了
這些都是屁
作者: genie529 (我有大象鼻子ㄛ!)   2017-02-03 14:49:00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2-03 14:51:00
然後獲得一張結婚書約的影本各自回家睡這樣 也是不錯
作者: obovXcook (教主X庫克)   2017-02-03 14:51:00
當初修這條 護家盟怎麼沒有崩潰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2-03 15:04:00
反串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2-03 15:40:00
這篇說的是事實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7-02-03 15:59:00
問題是 你沒辦婚禮讓長輩風光一下做面子就是不孝 台灣文化
作者: ji394xk7 (耷耳**)   2017-02-03 16:03:00
作者: keyoard (小可)   2017-02-03 16:33:00
放眼全世界 也沒一個國家是只有登記這麼簡單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2-03 16:44:00
台灣的規定真的就只有登記啊...這篇的噓文我完全看不懂是在不爽什麼
作者: keichan (森)   2017-02-04 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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