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你夾到我的手」婦違規拒受檢 關窗夾警
新聞內容:
台中一名婦人開車時違規逆向,被警察攔檢,但她卻拒絕停車受檢,又往前開了一個路口,直到員警將她攔下,但盤查過程駕駛不但關上車窗,還夾住員警的手,不願意開窗,員警只好破窗,也把人拉下車來!
員警:「小姐,你已經夾到我的手了,你再不開窗,我就要破窗了喔。」
怎麼說,駕駛都不開窗,員警只好拿出警棍。
員警:「你夾到我的手了,下來,你現在已經妨礙公務了。」
違規婦人:「救命阿,你怎麼這樣啊,你們都是騙子、騙子。」
瞎扯員警是騙子,女駕駛情緒失控,不斷歇斯底里大叫,直到被拉出來後,改口認錯。
違規婦人:「知道錯了,放開我。」
6日下午,這名婦人開車行經大墩路和大墩十八街口,違規逆向被警方攔下,但她不停車又往前開了一個路口,被警察攔下來 ,車窗開小縫和員警對話,卻突然關窗夾住員警的手,好說歹說,駕駛都不開窗,破窗時,員警的手受到輕傷。
大墩派出所長周景彬:「擊破器將車窗打破,在打破的時候,右手手腕部分不小心被玻璃割傷。」
警方調查,駕駛是家庭主婦,車內沒有違禁品,就是怕被開單才拒絕停車受檢,結果反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付出更大代價。
新聞連結:http://news.tvbs.com.tw/local/705259
(請多加利用縮網址方便瀏覽)
心得:
警察這樣也太魯莽了吧? 這樣就破窗
窗戶玻璃很貴欸,警員的手沒有立即的危險
為什麼要直接破窗? 後面駕駛也說知道錯了
如果今天玻璃弄傷民眾,哼 我看妳怎麼辦!
(根據板規四,心得至少六十字繁體中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