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到店包裹非本人領走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7-02-18 04:53:47
趁監視器還在
第一件事就是到轄區派出所報案
記得拿三聯單
說要報案自己已經付錢的包裹被人冒名盜領走
員警應該就知道要怎麼做筆錄怎麼函送了
估計對方應該有 1.詐欺 2.侵佔 3.偽造文書(如果有冒用你簽名)
然後請接著往7-11總公司投訴
不要相信店家求情的鬼話
台灣很多人(非全部)太會得過且過了
犯點錯只會求對方原諒放一馬
當對方原諒後其實念幾句不痛不癢下次又一樣
根本不會好好反省檢討管理教育失當
這在日本連店長都要滾蛋的
最後請聯絡一下掏寶
告知一下你的包裹是被冒名領走
你看能不能在你登入的狀態改“未收到貨”
但是這跟賣家無關
只是純粹看掏寶官方有沒有辦法處理
不然最起碼也要另案備註
不要讓掏寶那邊的購物流程因為貨已拿走就結案
最後看看報案後怎麼處理
如果你覺得都無聲無息沒人想理
就看看有沒有管道找新聞媒體了
通常超商不管是公司還是分店都不會想走這一步
還有 監視器畫面如果可以要翻拍或備份起來在自己身上
然後我猜你前面應該沒有 但從現在起接觸的所有人 講的所有話
都開啟錄音存證 分店想搓圓仔湯那段錄起來上新聞它就準備被公司釘死
包括去警局也要默默暗中錄音 留著有備無患
我相信台灣好警察還是很多啦
但都有咱們前人事行政處官員公然說公務人員就是要盡量混跟撈油水了
你能期待不會有老鼠屎嗎?
講一下大學剛畢業後幫朋友處理的經驗
跟朋友在學校學資中心用電腦
用完去吃午餐 朋友手機放在桌上沒拿走
吃到一半發現衝回去找已經不見
我帶她(好啦是前閃)到教官室跟教官說明
教官在忙手寫一張紙條親簽名給我 請我去學校警衛室調畫面
果然拍到下一位同學看到手機就拿走 還故意待一下裝用電腦看沒人來才跑走
我直接跟前閃說不用再到教官室
我直接帶你去派出所
進去我直接說我要報案竊盜
說明狀況後員警針對前閃當事人做筆錄
我特地交代一定要說是放在桌上被偷走 不是自己弄丟的
因為竊盜是刑事案件 警察有破案壓力
而遺失就只是跟你說找到會再通知你 然後沒下文
所以我再三跟前閃強調要報的是竊盜 然後拿到三聯單後回家
隔天還沒睡醒警察就打來了
叫我們去一趟 因為畫面都有了又是在學校
警察辦這案子根本就像超甜的學分 輕鬆增加破案率
聽說他們打給教官看一下畫面教官就認出對方系所了
到派出所看到教官已經在那 他看到我問一下我是誰
然後大概知道下指導棋都是我 就交代我等一下不要再說太多了
對方已經知錯 是個學妹 單親家境不好又想要智慧型手機才一時走錯路
教官覺得我太急 太絕 為何不拿監視器畫面直接回去找他不要先報案
這樣對方就不會走法律了 給人家一個機會
我說我知道學校發生竊案你教官也要寫報告
刑事案件非告訴乃論已無法撤回 我不會苛責她
但大家都已是滿20的成年人 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我猜檢察官會念在初犯有悔過 應該會緩起訴
時效過不去法院特別查 普通找工作不會有案底的
後來就在對方父親臉色鐵青跟學妹哭著道歉下
把手機拿回來結案離開派出所
後續我沒在追蹤
要分享的是當時我也只是剛出社會一年多的小鬼
剛好我也是校友 跟前閃差一屆
報案抓自己的學弟妹也是有掙扎過 但是已經大學就要為自己負責
而這些遇到社會事要怎麼處理的經驗
平常就要多看人家怎麼處理
法律常識要懂一些
我不是本科系 但是這些東西我學生時期就會摸索
社會是大染缸 不要遇到事情被欺負了又不知道怎麼伸張 除非你很有勢力
法律是保障懂的人 不是保障對的人 這是我幾年來的感想
※ 引述《anergyst (anergyst)》之銘言:
: 在淘寶上買了幾樣物品,2/13到貨
: 今天2/17取貨被告知已經被領走了,而且淘寶狀態也是改為自提。
: 跟店員確認完單號後,店員先是跟我確認該店的地址無誤
: 再來就是看單號已經被銷號
: 詢問領件過程是確認證件無誤,簽名,寫下身份證後四碼就可以取件
: 我表示希望看到領取簽的簽單,沒有
: 後來調監視器發現是該店的常客,不用核對身分,就可拿走東西。
: 經聯絡後發現我的包裹已經被拆封
: 包裹上面不是都有名字嗎,怎麼可以拆別人的包裹
: 真心覺得這樣很扯
: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當下非常不知所措
: 想知道版友會怎麼做,怎麼保障權益?
:
作者: honeycandy (甜心)   2017-02-18 11:33:00
推,
作者: ggmini (迷你)   2017-02-18 11:47:00
內容很實在 做錯事就是要承擔後果 道歉就好要警察幹嘛
作者: beautyeye (歲月和愛都一樣模糊見,1)   2017-02-18 10:27:00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17-02-18 11:02:00
沒有冒用簽名的話一樣是偽造文書哦!只要冒名頂替就算
作者: bigbluebird (大藍鳥)   2017-02-18 10:27:00
我有過跟你類似的情況,可是我很笨的報遺失……就沒下文了QQ
作者: JingP (Jing)   2017-02-18 04:56:00
推這篇 原原po快參考一下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7-02-18 05:29:00
推。台灣所謂「治安很好的」,很多根本都是姑息出來的。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7-02-18 06:12:00
閃屁閃,噓喇!
作者: hotbaby0 (Monsoon)   2017-02-18 06:14:00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7-02-18 06:45:00
對啊,魔法師參上,怎樣?!
作者: spring11104 (ox)   2017-02-18 07:09:00
不推,因為事實是遺失,並非偷竊,因為妳運氣好碰到笨小孩,要是我就反咬你一口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7-02-18 07:29:00
你律師嗎 你法官嗎 我筆錄做出來檢座不會看? 是遺失早就查回來了 還是你所謂的笨小孩也包括檢座承辦員警?
作者: voohong (vhlhong)   2017-02-18 07:53:00
好的,我邊吃炸雞腿邊噓你 嘻嘻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2-18 08:06:00
很好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7-02-18 08:06:00
鍵盤法律大師 對方知道東西放在哪 這不叫遺失物 叫遺忘物 侵佔遺忘物一樣是竊盜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2-18 08:07:00
這那是遺失,她知道放在那裡耶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7-02-18 08:11:00
沒錯 我們知道東西在哪裡沒拿走 人家幹走還是竊盜 沒加上提告一條侵佔就不錯了 遺失是在哪裡或啥時掉的都不知道或可能知道但無法確定侵佔是告訴乃論 要我們提告才能辦 當時因為教官的話給個教訓就算了 不然是可以再提的
作者: hhand (Turning a new leaf.)   2017-02-18 08:17:00
推一個!
作者: kitune (狐)   2017-02-18 08:39:00
這種文也能看到崩潰 幫補血
作者: anergyst (anergyst)   2017-02-18 08:59:00
我是原po 謝謝你的意見我看到了!今天我會去處理,也會錄音 你的經驗幫助我不少^^
作者: eva19452002 (^^)   2017-02-18 09:01:00
不錯哦,年輕人文筆不錯,邏輯清晰,替你前閃默哀
作者: minacoco (米娜可)   2017-02-18 09:09:00
實用推 很多人就是怕麻煩 才姑息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17-02-18 09:21:00
對了 原po在警察單位錄音記得不要讓人知道 因為會引起警察反感 人家可能就不會很積極 並且採取自我防衛主義那只是備而不用 不是拿來威嚇警察手段我自己是醫療人員 家屬直接嗆我在錄音 我也會反感 進而只給病人最安全限度治療 以不出錯為主 就不會想為病人做太多了
作者: kaorukawaii ( )   2017-02-18 09:32:00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7-02-18 13:07:00
這不是遺失
作者: bluekenwa (每天都要吃吃吃)   2017-02-18 13:31:00
作者: by7321 (都是They的錯)   2017-02-18 14:38:00
u文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7-02-18 14:46:00
作者: a102509320 (徉寧)   2017-02-18 15:08:00
純推最後一句,真的是如此!!!!!!還有我親戚是警察,他們也說在處理案件時如果很高調的錄音他們真的會心裡默默不爽,案件還是給你處理啦不過就是....恩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7-02-18 15:22:00
推事情要處理
作者: S0CK (Stay Hungry & Foolish)   2017-02-18 16:44:00
推 謝謝經驗分享 學校教育真的沒有教一般人法律知識 法律是保護懂法不是守法的人…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2-18 17:56:00
推,你很成熟
作者: missunique   2017-02-18 18:19:00
實用推!另外不是自己的東西本來就不該拿走!
作者: Acrono (DaDaDa)   2017-02-18 19:44:00
讚讚讚
作者: faalihsy (冬天快來吧)   2017-02-19 01:24:00
推你的流程與建議及說明為何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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