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xsu (絕望生魚片)
2017-02-20 01:06:38原板規
12. 禁止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
板進行公審、發表易生爭議,足以/意圖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文章。
發文、轉文引發後續紛爭時朔及原發文者一起處分。
新板規
12. 禁止挑動看板間紛爭以及他板事務帶入本板、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
板進行公審、發表易生爭議,足以/意圖引發不同族群或群體間紛爭之文章。
生魚片好香 (* ̄▽ ̄)/‧★*"`'*-.,_,.-*'`"*-.,_☆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2-20 01:10:00"包含但不限於"這應該很多人看不懂....建議斟酌措辭
作者:
td123 (TD123)
2017-02-20 01:12:00發文、轉文引發後續紛爭時朔及原發文者一起處分1.朔及原發文者之合理性?a.原發文者之文章不含爭議之內容,然而,後續文章引發爭議之處理是否意味好事者只要利用回文相同標題刻意製造事端,藉此殃及原發文者?
作者:
td123 (TD123)
2017-02-20 01:17:00讚讚! 我就覺得這條問題很大 版主英明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7-02-20 01:38:00
這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