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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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時參加的小提琴社的指導老師是訓導處的老師,而她時不時就會發同意書要求社員參
加一些表演。
有一次我的同意書回條上勾了不參加,交出去的時候指導老師看了也沒說什麼。
當表演的前一天,我們團練完,老師叫有參加表演的社員要把小提琴帶回家,隔天表演時
直接帶去現場。
我因為勾了不參加,所以跟老師問,我可不可以把琴放回我們放琴的琴室,老師也說了可
以。
大家去表演的那天過了。幾天之後,那個指導老師叫我去訓導處聊一聊,我一到,她就把
我的同意書拿出來說:『你為什麼不去參加表演呢? 在你把琴放回琴室時,有幾位同學也
跟你一樣把小提琴放回去,然後跟我說她們不參加表演了。大家看到你把琴放回琴室而不
帶回家,所以就開始學你不參加表演了!!!』
當下被老師在訓導處裡大聲的罵,我也不知道怎麼回,然後她把那張同意書的回條給我,
要我帶回家。
回到家,我把這件事跟我媽講,我媽幫我寫了,因為家裡有親人生病,大人都要去照顧,
無法接送小孩。
隔天我把這張寫了東西的回條交給了那個指導老師,他看完了我媽寫的東西之後,他說:
『原因我了解了。但,你知道嗎?我當下超想把你記一個大過!!』
事後我覺得還滿無言的
你為什麼不罵那些把琴放學校不參加表演,但是同意書勾了可以參加的人,反而是罵我這
個沒做錯事的人而且想記我大過呢!?!?
所以後來我國中畢業之後都沒回去那所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