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怕被認出 所以細節略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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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女要報名政府職訓課程
需出示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才能申請到政府全額補助學費
但公司老闆認定這份工作僅為兼差打工性質
不但不願意簽非自願離職證明
而且其實工作期間 也未加保勞健保
這樣的因素導致A女無法出據證明去申請學費補助
最後老闆決定自己幫A女出那 20% 學員部份負擔學費
那如果這樣 B女 同公司女同事 會嫉妒 是正常的嗎?
因為以社會黑暗現實面來說
A女似乎得到一般人少有的待遇?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