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rsong (前進吧旅程)
2017-02-24 20:45:49新聞標題:借2千討不回! 他放棄:就當我租8年朋友,一年250元俗
新聞內容: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您有借對方錢,卻拿不回來的經驗嗎?一名男網友發文說,
借一名女生朋友2000元,但對方一直不還,後來心灰意冷決定放棄,「就當我租了8年的
朋友,一年250,俗(台語,指便宜)。」原PO感嘆,奉勸要借錢給朋友的人三思而後行
,「多好的朋友都會因為錢而分手」。
原PO近日在「爆廢公社」臉書社團發文表示,2016年和朋友一起出國,回國時在免稅店購
物,對方說帶不夠錢,「直接從我手中拿走2000塊,跟我說『我回台南領給你』。」
不料朋友以「身上沒錢」為由遲遲沒還,說等找到工作再還,直到找到工作也沒下文。「
我總是心太軟,一次又一次給她方便」,原PO說,直到今年過年前,他因考試要買書,在
對方臉書塗鴉牆寫下,「反正欠錢別欠過年這句話也是說說而已,能拖多久是多久吧」,
結果收到她的私訊,「有必要一直po文嗎?你越這樣發文我越不爽還你。」
原PO表示,朋友一年還不出2000元,卻有錢買蘋果筆電、上酒吧、唱歌、去鴨店,現在在
酒店當小姐有錢,「私訊她求她還錢,求得多賤,我自己看了也覺得我怎麼能這樣。從上
次談話過後,她永遠只會已讀我訊息,電話也不接。」
「今天我才知道原來8年的友情只值2000塊,她的誠信也只值2000塊。」原PO感嘆,「曾
經在妳困難時,我伸出手拉妳一把,如今我有困難了,妳爽妳的,我苦我的。沒關係,我
錢不要了,就當我租了8年的朋友,一年250,俗。」
根據原PO貼出兩人的對話,朋友說「我直接還你3000」,見原PO說「借多少還多少,從來
沒有想要凹誰」,她回「可以沒事」;她嗆,「還完之後,朋友也不用當了,就這樣」、
「我自己想辦法,我把這個月筆電分期繳完,沒錢我也去跟別人借錢還你,可以了嗎」。
對此,許多網友表示,「這種朋友不要也罷」、「錢的時候叫你爸爸,還錢的時候你要叫
他爸爸」、「這種連朋友都不用當了,講那種話,一點人格都沒有,借錢幫她,要求她還
感覺像乞討,2000看清一個人,值得」。
有人則想起自己借別人錢的經驗,表示曾跟同事去美國旅遊,同事的錢花光,「叫我先幫
她刷卡,還有借一些現金共約4萬台幣,說一回國馬上領錢還給我」;該網友說,想說她
是同事也不會跑掉,沒想到一回國就沒來上班,「打電話跟她要錢,她回我『誰跟你借錢
啊,你是不是記錯人了』。」
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23/872163.htm#ixzz4Zbc0cza0
心得:
這女的真的很夭壽耶,直接從別人手中拿走兩千塊是怎樣,沒家教嗎
還不出2000元,卻有錢買蘋果筆電、上酒吧、唱歌、去鴨店
我就是有遇過這樣的人
覺得欠這麼少你一直催這麼不大方是怎樣
但是看他臉書各種去玩的文
就覺得很機車
有人也有經驗遇過借錢之後很難還的人嗎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2-24 20:50:002000而已也在該,之前借5萬給人拿不回都沒在哭了…不過花點小錢就能看清一個人,確實是很划算
作者:
ryoid9 (涼倞M)
2017-02-24 21:16:00借過6位數給別人 對方沒還
家父曾告誡我 錢一旦借出去 就要當作丟進水裡 要不回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7-02-24 21:21:00有時候借錢就要想拿不回來的可能性了 量力而為的借吧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7-02-24 21:24:002000也要欠,真悲哀
有這觀念 有次朋友跟我借一萬 我只借他3000 告訴他我最近手頭也緊 實際上 我能接受丟到水裡不見的額度就3000
作者: grobanman (夏日之雨) 2017-02-24 21:29:00
借=給!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7-02-24 21:52:00台女真的是棒透了哈哈
沒遇過這種人但這種朋友應該平時就有些小地方有跡可循就像仇女的人會把一個女生拿來貶低所有女人那樣從某些言論即可得知
我光跟朋友借個500我都不敢拖過3天還了....只能說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借過一萬 借借還還好幾次 最後一次拖很久我就不爽借了
作者: Gmarket (買買買~) 2017-02-24 23:22:00
孫道存好像是台男耶
作者:
willow 2017-02-24 23:46:00這裡真的很多人喜歡以小見大某k言論不意外
作者:
nini5400 (不要問 你會怕)
2017-02-25 02:15:00我哥的朋友,嘴巴上說把他當兄弟,結果為了跟我哥借錢騙我哥說另一個兄弟也有借他,我哥為了挺兄弟,借他5000,事後換電話裝死,只能說這種廢物不分男女
哀我借錢忘了還被提醒已經夠羞愧的 還有人這麼不要臉啊長見識惹
欠錢或東西不還這件事真的不分男女...遇到只能算你雖
作者: shin21 (師師) 2017-02-25 10:28:00
這事根本不分男女,遇過都一樣廢
作者:
halifax (哈利法克斯)
2017-02-25 13:26:00直接從人收中拿走錢,這行為算搶劫了吧
作者:
qazieru (=w=)
2017-02-25 18:06:00推kb81 這版只准講台男不準提台女 這些人就會消失雙重標準有夠噁心
作者:
hhi0531 (小伊)
2017-02-26 00:39:00kb81都發無腦推文 直接加黑名單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