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務的產值值多少其實蠻透明的.
硬要去凹沒什麼意義.
講最直接的,如果今天是客觀的職場環境,隨意喊價就等著失業吃自己.
雇主又不是笨蛋.
那為什麼這個議題還能吵不完呢?
原因是"家務"和"感情"混在一起談,對自己的另一半喊價時是換個腦袋.
以某提供家事膳食服務的基金會其網站上的公告牌價.
週一到週五一天四小時的費用是$21,110.
算成七天21110 x 7 / 5 =29554.
這包含基金會抽的及系統額外會捐贈出去的,剩的才是工作者拿的.
因為家務本該一人一半, 所以29554 是用來請對方處裡自己該負責的那一半.
照這樣去算29554理論上足以請一個人每天做四小時, 另外四小時是對方自己該做的.
也就是29554可以給另一半做八小時,或是原文的3萬3等於是兩人六萬六.
實務上,一天四小時能做的事也不需要真的花八小時去做.
而且這個錢花下去真的能站在雇主的立場去檢視另一半的效率及成效嗎?
我想一個月花3萬去請人,大概不會想看到對方躺著看電視,逛街,划手機.
八成是付了錢還不能當老闆的.
這樣透明的行情我想是不太需要再爭論什麼.
當然如果個人覺得行情價太低不想做那也合理.
年收百萬的人看年收五十萬的工作,覺得低或不想幹也合情合理阿.
就算今天擺明了說要請我來做就是要3.3萬(舉例),就是要高於行情,因為我是你老婆/老公.
或甚至講明就是要給對方養.
那都比在那邊說因為家務很辛苦本來就該要3.3萬,而不是我隨意喊價而來的清楚.
為什麼問題會被複雜化呢?
就因為有些人在喊價的時候,"技術性"的隱藏掉個人因素.
把額外的費用隱藏在家務的產值裡面.
彭宛如基金會喔, 所以這樣看下來家裡有小孩或老人的要加錢, 然後家裡超過4個人的也要加錢, 衣物處理不包括整燙, 額外服務要加錢, 如果要照基金會的表來計算老公有其他額外要求是不是需要付更多的錢不然是不是在榨取老婆的產值? 就跟那些到10萬也也喊不夠的一樣把個人因素放進去衡量產值了? 講真的要算到這樣我建議不要結婚好了, 老婆多做一點事覺得要多加錢, 老公覺得老婆少做一點要扣錢, 還是兩個都去工作請彭宛如基金會來比較快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