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重點就是
和解書是為了不要被告
不是為了不讓世人知道的
請問我開車撞到人
或是當了別人的小王
希望不要上法院所以和解
如果我沒有在和解書上
加上不要公開的話
我憑什麼叫對方不要公開
對方公開也沒有罪啊
而且
就算公開又怎麼樣
我就大方承認
對 我撞車了 我當小王了
不過對方原諒我也和解了
不就好了
憑什麼因為妳是阿蕙
就要人家閉嘴
除非和解書上有這條件
那和解金也得還回去
不然妳就乖乖給人家說嘴
誰叫妳就是個小三
以上
作者:
bugf (bug)
2017-03-03 16:52:00認同
台灣人真的是鄉愿過頭,反過來變成元配把事情說出來很噁心...真的是莫名其妙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3-03 17:05:00推!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3-03 17:05:00新聞說和解書有保密條款,公開就違約了,要付違約責任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3-03 17:09:00他當時也可以選擇不簽保密拿正常的賠償告江蕙通姦。
反正不管怎樣了不起就是黑吃黑而已,講到變成江蕙是被仙人跳,甚至去同情江蕙這是什麼邏輯。
當初就有封口條款阿,和你的例子不合吧,要不要補充一下?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7-03-03 17:15:00不同情江啊,但元配也不是什麼好人
我是覺得合約當時是在什麼情境下簽、內容合不合理都是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03 17:20:00是說約是永久生效嗎?法律都有追訴期了約到齊了是不是要重新擬定合約阿
問題。柯文哲也是在巨蛋案違了前朝的約吧~封口這要求是不是合理?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03 17:22:00商標權也只有10年~~這個約到底幾年阿XDD
作者: gta1994 2017-03-03 17:22:00
不是有簽“保密條款”,前妻350萬還一還啦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03 17:26:00保密條款也有期限阿XD國家機密都有期限了XDD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3-03 17:27:00那就把錢還一還阿zzzz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03 17:29:00人家期間內有履約阿XD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3-03 17:29:00哪來的期間阿....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3-03 17:31:00國家機密都有期限了~~保密條款最好可以不設期限啦XD
沒問題啊~江蕙認為L毀約就去告啊~這種約成不成立,錢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7-03-03 17:34:00保密條款時間長短全看約定,沒有期限也有阿= =
有沒有都不是你我認定嘛~有問題依江蕙的人脈資源,法律上他絕對不吃虧,放心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3-03 18:01:00覺得委屈就去告+1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3-03 18:10:00江蕙是被他老公勾引,他老公怎麼不拿錢出來陪
要對方閉嘴? 你看對方還一直該該叫像沒喝奶的娃呢~
噓文在說什麼 今天被人捅一刀 別人給我醫藥費叫我閉嘴 我還真的就要閉嘴喔
作者:
takuyo (takuyo)
2017-03-04 16:02:00拿錢還爆料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