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記得兩年前的時候查理雜誌嘲諷穆斯林,
: 被穆斯林激進派攻擊刺殺一遍譁然,
: 結果全世界媒體社群風向一面倒挺查理雜誌,
: 說這是誓言捍衛言論自由的決心。
: 可是去年光復中學學生扮成納粹,
: 沒有嘲諷,沒有支持納粹主義,
: 學校、政府卻要代替學生像德國、以色列道歉,
: 為什麼這時候就沒有捍衛言論自由的決心呀?
: obov前年至去年在網路上創造「母豬教」,
: 以反對特定女性為號召在網路上發嘲諷文章,
: 卻引來女性主義者以她們的網路話語權攻擊,
: 連護航者都一併被說成仇女的異性戀男。
: 為什麼這時候就沒有誓言捍衛言論自由的決心呀?
: 不知道言論自由的標準是什麼耶?
: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呀?
言論自由是表現自由的一種,有關於干預言論自由的方式及其審查模式,司法院大法官已
在多號解釋文中詳細說明過,本魯以下將簡短敘述。
干預言論自由的方式,可以區分為兩種,一為事前限制,一為事後限制,就事前限制而言
,釋字414號認為對商業性言論採事前限制,並未違憲,即等同宣告我國是可以針對特定
事項採取事前限制;就事後限制而言,則採取所謂的雙軌理論與雙階理論,所謂的雙軌理
論,即指將限制分為針對言論內容的限制與針對表達言論的管道限制,而所謂的雙階理論
,即指在針對言論內容限制時,將言論作價值區分,高價值的言論應給予較高的保護,低
價值的言論則毋須給予較高的保護,由此可知,針對高價值的言論,若要加以限制,則需
採取嚴格審查模式,低價值言論則反之,至於何謂高價值言論,大法官則以列舉方式,指
出政治性,學術性,宗教性等言論屬高價值言論。(釋字414,445,509,644參照)以上對
言論自由標準的介紹,本魯提供一個基本概念予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