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篇我也想來分享一下,不過真的是辛苦原po了。
我是精神科醫師,
過去訓練的過程中擔任過幾年的住院醫師,
所以應該也算是曾經「住在精神病院」吧XD
(文也有點長,請慎入)
精神科現在有許多不同的稱呼
身心科、身心內科、精神科、心智科等等
(心智科比較常用在兒童青少年)
但都是精神科醫師在看診。
精神科病房有好幾種「款式」
主要分為急性病房、慢性病房、日間病房等三大類
其他相輔相成的單位還會有社區復健中心、康復之家等等
但不是每間醫院都有這麼多種類的完整配置。
如果是「在精神科住院」,通常指的是住急性病房。
急性病房:24小時都住在醫院,全台灣絕大部分都是封閉式病房,也就是病
人出入病房會有嚴格門禁管制。
收治對象為病情急性發作、病情不穩定、有自傷傷人風險或其他需要密切觀
察項目的病患。也因爲病人病況相對不穩定,門禁和病房內的管制項目都會
比較嚴格。能夠帶進病房內度過住院時光的東西常常被查得很徹底。
每個人住院診斷不同、當下的心智狀態不同,但都一起住在急性病房,所以
有時候有些病患可能因為自殺或其他原因住院,但沒有其他奇特思想或怪異
行為等,看到其他不同診斷的病人,常常會覺得「為什麼我會跟他們住在一
起?」或是會想「拯救」其他被約束的個案。(我覺得是人之常情,人人都
有惻隱之心)。
只是醫師會動用到約束(也就是所謂的「被綁起來」),往往是最後一步。
精神科的約束率是一個管控指標,越低越好。
病人被約束一定有其原因,約束前需要評估、約束後需要與病人討論避免下
次約束的因應方式。
通常急性病房的住院治療時間約為1-4個禮拜不等(當然也有可能更長或更
短),後續就看是回家回門診治療、轉慢性病房、轉日間病房或是其他的安
排。
慢性病房:也是24小時都住在醫院,住院時間通常較長(好幾個月),病患
的病況相對穩定,但生活自我規劃能力可能較差,需要醫院的結構式環境,
也含有精神復健的治療。
日間病房:有點像是來醫院「上學」,白天在醫院進行精神復健,下午就
「下課」回家。
復健?
精神科也要動手動腳復健嗎?
精神復健跟平常大眾熟悉的「做復健」完全不一樣。
平常大家熟悉的復健,通常是指物理治療,電療、熱療、訓練肌力和關節等
等。
但精神復健主要為「職能治療」,主要在訓練「日常生活需要的技能」——
手部功能、記憶訓練、生活安排、社交活動、個人衛生等等。
急性病房也會有精神復健(體操、做職能活動、運動的時間、病人病房會議
等),但比重相對較少(畢竟病人的狀況還不穩定)
而日間病房和慢性病房的精神復健比重就很高了。
一般來說
精神專科醫院(北部如松德、南部如凱旋醫院、嘉南療養院)等,配置通常
會非常完整
(畢竟是精神專科醫院,也就是全院都主攻精神科的範圍)
而綜合醫院(像常聽到的榮總、長庚、慈濟等),精神科只是醫院內的一科
就看醫院的經營管理
通常會以急性病房為主
其他類型的病房就看醫院本身是否設立。
而原po所提到的「醫師很混」這件事情,也要小小的說明一下。
通常一個主治醫師手上會有的急性病房病人可能有10-15位,
每天工作時間中,除了到病房查房之外,還會包含行政(開會)、教學、研
究、看門診等等。
如果以每天查房2-3個小時(也就是大概一個早上或一個下午),每個病人
平均分配不到20分鐘,所以乍看之下能夠看到每個病人的時間真的不長。
但精神科是一個很重團隊的科,每個專業人員都受過相關訓練。護理師、心
理師、社工師、職能師等都非常非常重要,也都具備會談和評估的能力,都
對治療效果有很大的影響。
所以也許看到醫師的時間很短,但其實其他專業都提供了許多心力。
而原po的最後一段我個人也非常認同。其實精神科的最終治療目標就是「回
到社區」,回到他該過的生活、該上的班、該有的人際關係。
這些治療、這些藥物、這些住院都不是想讓個案「變笨」、「被關起來」,
我們都希望每個人回歸一般生活。治療還要搭配個案身旁的「愛和支持」,
效果才會快、才會持久。
但是精神疾病就像其他疾病一樣,有的人治療效果好,有的人運氣不好、怎
麼治療都沒效,所以有時候有人聽到或體會到身邊親友的治療經驗不佳,
而拒絕到精神科評估治療,反而會錯失治療的機會。
希望大家都身心健康,精神奕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