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事件 很明顯是警方理虧
其實警方只要做這兩件事 就沒什麼爭議
1. 清楚告訴對方為何他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依據警職法第6條1款)
2. 如果這裡是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
就出示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的證明或公文(依據警職法第6條6款)
但錄音出來了大家可以去看 (而且還沒前半段錄音 呵呵)
很明顯警方根本沒做這兩件事
連民眾都比警察有法治概念
民眾有詢問他的犯罪依據何在
警方只是不斷跳針 東扯西扯
這種清況下 民眾當然可以拒絕盤查
後來警方出來自清的說法更是失敗的危機處理
你只要證明你盤查地點是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就可以
竟然說什麼 因為「眼神閃爍」才會盤查他
靠北
你這不是擺明告訴大家 你盤查的依據跟8+9看人不爽的依據有87%像
※ 引述《doris5566 (朵莉兒)》之銘言:
: 這兩天看到客委會主委走在路上莫名奇妙被盤查的新聞。
: 想問各位女孩如果出門逛街,遇到警察莫名奇妙要盤查、看你的身分證件,你們會配合嗎?
: 我個人是覺得警察很辛苦,他會要盤查我可能是懷疑我有什麼犯罪之虞,儘管我沒有,但我還是應該要檢討自己為什麼會被懷疑,是不是長得太像會犯罪的人或是穿著太邋遢。所以我還是會乖乖配合啦~
: 畢竟沒有犯罪的話幹嘛怕被警察盤查?就算法律有規定警察不能隨意盤查,但民眾不能配合一點嗎?畢竟壞人不會在臉上寫壞人兩個字啊,不然到時候又發生什麼隨機砍人事件怎麼辦?又要怪警察沒好好維護治安嗎?
: 之前聽朋友說在國外看過警察在路邊把一個黑人攔下來,叫他把褲子脫下然後掰開肛門,因為懷疑那個黑人在肛門有塞毒品,雖然事後發現沒有毒品,但我覺得這還是必要的,畢竟黑人本來就很多吸毒份子,所以被警察懷疑也是很合理的吧~
: 所以各位女孩遇到警察盤查會乖乖配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