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5煞性侵虐死少女焚屍 二審改認無殺人犯意
新聞內容:
新竹男子林春雄前年和女友黃曉雲率3名惡煞,涉押走一名14歲少女打得奄奄一息,並與
手下性侵得逞還羞辱少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少女傷重不治,林男等人
又涉殘忍焚屍滅跡,一審依殺人等罪重判5人均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高院認定5人
沒有殺人犯意,今改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林男與手下陳哲儒無期徒刑,黃女
與共犯古志強、何文軒分別改判20至28年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全案源於遇害的邱姓國二少女,生前與一名謝姓少女爭吵,謝女向黃女(28歲
)告密稱邱女曾背地裡用三字經辱罵黃女。黃女向自稱「冥王」的林男(32歲)訴苦,林
男找一起擔任板模工的陳男(27歲)、古男(23歲)與何男(21歲)當幫手,前年5月17
日晚7時許,到網咖店押走邱女呼巴掌,分乘機車將邱女載往附近的國小旁步道,5人以竹
棍、安全帽等物圍毆邱女。
陳男還叫到場的謝女及一名曾姓女童拿石塊丟邱女,後因有路人經過制止,林男等人把邱
女帶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繼續拳打腳踢,陳男對頻頻求饒的邱女說:「給妳兩條路走,
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邱女為活命而遭林男等人淫虐,林男大喊:「上!
」叫黃女把2少女帶開,還羞辱邱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並於事畢後,
用腳踹踢邱女腹部。
邱女頭部著地重傷昏迷,事後經法醫解剖認定為致命傷。林男等人當時以為邱女裝死,陳
男高舉安全帽喊著:「1、2、3!」作勢要砸下去,發現邱女真的沒反應,林男才率眾去
卡拉OK狂歡,將邱女丟在現場。
事後何男心裡不安,悄悄折返現場察看,赫見邱女傷重氣絕,林男等人獲報到場用砂石塗
擦被害少女臉部,隔天又買汽油焚屍,不料事後謝女向朋友炫耀,全案因而曝光。
一審指林男5人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但台大醫院鑑定認為5人雖智力中低、易衝動欠控制
,並無反社會人格,未達難以教化程度,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5人均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後,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教訓邱女而非殺人,將殺人罪部分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
,檢方雖請求改判死刑,但因傷害致死罪最重僅判無期徒刑,高院今將林、陳2名主謀依
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各判處無期徒刑,黃女因參與程度較輕,改判20年徒刑,何
男有搭救邱女的行動、古男到案完整供出案情,各被酌減改判25年與28年,可上訴。
林男今出庭聆判還押時表示:「會上訴!」黃女還押時低頭不發一語,據悉,林男5人和
邱女父母和解,允諾共同賠償1000多萬元,但5人除了帶頭的林男有點錢,其餘名下皆無
資產。(黃哲民/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案件的逆轉,網友表示:「腦殘法官,他們是不知道民間疾苦嗎?」「法官大人~你
們這不就是鼓勵要殺一個人之前先把她性侵然後折磨致死....這樣可以獲判無期 跟 死刑
差很多耶」、「有誰站在被害者及其家屬的角度思考?」
新聞連結:
https://goo.gl/yId5nE
心得:
謝女等人看不慣小圈圈以外的殺人焚屍,還可以向朋友炫耀
難怪很多人愛交8+9
反正性侵虐待對方致死,比直接殺人還輕
一審重判無期徒刑
二審輕判20年徒刑
三審念在犯人有悔意,回家吃豬腳麵線
看誰還敢惹老娘
以下開放盡情噓
作者: mayuka 2017-03-22 01:36:00
今天看到這條真的打從心底發寒
作者: sandra820724 (rainbow Chen) 2017-03-22 01:34:00
唉
作者: g9911761 2017-03-22 01:29:00
犯罪者天堂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17-03-22 00:34:00幹
作者:
psyche (時間ä¸å˜åœ¨)
2017-03-22 00:00:00同意網友看法。原來虐殺比殺人罪輕。
作者:
kkkuccu (哈哈哈比)
2017-03-21 21:06:00台灣司法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7-03-21 21:15:00狗屎法渣:犯意很重要 被姦殺焚屍的算她雖小嚕
作者:
dymana (dymana)
2017-03-21 21:15:00可怕
作者: NicePP32 (肉肉婷) 2017-03-21 21:16:00
廢物法官不長腦 !
作者: BBViola (Viola) 2017-03-21 21:21:00
……
作者:
bo4117 (bo)
2017-03-21 21:36:00.....
作者:
leonian (......)
2017-03-21 21:43:00蠻想吐的真的
作者:
Wall62 2017-03-21 21:46:00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
作者:
Chuhar (懶洋洋)
2017-03-21 21:52:00真的很敗類!!
作者:
sjy0821 (jyunyi)
2017-03-21 22:03:00等一下又會有一堆自以為法律系的出來說我們很盲目了,我看這種殺人犯死100次都不夠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7-03-21 22:18:00...QQ...
作者:
chieh5 (眼神發呆)
2017-03-21 22:19:00無殺人犯意?超級充滿讓人致死的惡意啊這種虐殺方式不仔細想想就能直覺反應要這麼做,這不是姦殺什麼才是姦殺,姦殺前還先羞辱
作者: maubrey (maubrey) 2017-03-21 22:25:00
無腦判決到底有完沒完
高院意思是兇嫌們意在「虐」而不是「殺」,所以沒有殺人故意,只有傷害故意
到底是被告意在虐還是殺很難分,這時候都會覺得要是能看到漫畫裡面出現的os對話框就好了
這部分如何判定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就報導上來看這是高院改判的理由就是了…
作者: pulpyperry (米米) 2017-03-21 22:46:00
想認真請問法律系或認識法官的 到底為什麼常出現這種判決...
作者:
Renat (RRRen)
2017-03-21 22:54:00想問那些法官的兒女是受害者的話還能這麼判嗎?台灣到底要善待多少犯罪者?
作者: Coffier (Coffie) 2017-03-21 22:56:00
沒被發現就不算犯罪,不過可惜謝女腦袋有洞www
作者:
ahujean (jean)
2017-03-21 22:58:00法官太誇張了吧
舉例法官的兒女是受害者 是說這個比喻叫依情緒判刑這個案例已經是虐殺了...比起直接殺人還恐怖除了輕判也對於謝女無罪覺得很無言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7-03-21 23:24:00
這樣叫無犯意?什麼才叫有犯意?
作者:
beelala (Enthusiastic)
2017-03-21 23:41:00。
作者:
dobe (dobe)
2017-03-21 23:42:00虐待至死不是蓄意殺人?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7-03-22 07:42:00台灣的法官是與犯人站在同一陣線,今天所有的犯罪,犯人是直接傷害,法官是間接加害。看來是有必要處理一下法官了,不曉得哪邊能查到法官的住家地址
作者: kennethlin 2017-03-22 08:14:00
垃圾 我說的是法官
作者:
mj2124 (CL)
2017-03-22 09:55:00台灣智商低得有這麼多喔,還會傷人,不用關精神病院嗎
作者: Ylvis (Ylvis) 2017-03-22 10:16:00
突然很好奇,法官開庭前看的資料以及判決後要寫的審判書加起來的字數會比這篇新聞描述整起案件的字數還少嗎?如果沒有的話那這些鍵盤法律人是在??
作者:
psyche (時間ä¸å˜åœ¨)
2017-03-22 10:57:00所以沒看判決書,連覺得不滿判決的話都不能說?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7-03-22 12:50:00法官連最基本的公理正義都做不到,這類人的法官袍該繡個恥字,愧對薪水。判決書完全是法官的自由心證,今天他想判你,什麼都是罪名,今天他不想判你,路上摸女生屁股都能讓你無罪
作者:
muaia520 (肉圓咬一口)
2017-03-22 15:27:00很沉痛 但不要先急著說恐龍法官、噓法律,畢竟記者也只是描寫過程、法官判決。
作者: sn99930 (踩山貓) 2017-03-22 16:10:00
真的很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