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最新公告修正《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上路,除禁止含瘦肉精豬肉及
其製品、核災區受輻射汙染食品進入彰化縣販賣,還創全國先例,規定含糖飲料禁止入校
園,縣內1000多家學校、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課後輔導中心都受規範。
課輔、補習班 也受規範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為強化彰化縣食安管理,進行第2次《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
自治條例》修法,3月10日起實施,增訂彰化縣內不得販賣含瘦肉精豬肉及其製品、以及
核災區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汙染食品,違反者可處以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這次並創下全國先例,為促進孩子正常發育,增訂任何人及食品業者,均不得在本縣完全
中學、國中、國小、幼兒園、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內,以獎勵、贈送、慰
勞或販賣等方式,提供含糖飲品予學生,亦不得以外送方式提供含糖飲品生,違反者需接
受營養輔導教育或講習,全縣約1000家受規範。
賣瘦肉精豬 最高罰2億
衛生局指出,含糖飲料是造成肥胖、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疾病元兇之一,許多學生習慣
將含糖飲料當白開水解渴,2015年調查,6成國中小及高中職學校的老師或家長,曾以含
糖飲料獎勵學生,增加飲用機會,參考各國均陸續透過訂定含糖飲料稅或校園周邊禁售高
熱量低營養價值食品等規範進行管制,以有效預防肥胖及蛀牙等健康問題。
(中國時報)
本身是幼教老師
老闆看到這則新聞馬上告知以後要婉拒家長帶糖果等甜食來學校分享~
但是我覺得這項規定有點太矯枉過正了
而且執行上也有困難吧!
想知道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