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nunu (妞妞)》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
: 去年底,我加入友人的表姐(以下簡稱M)成立的代購社團擔任團主之一。
: 前一陣子我朋友告訴我,要我提供身分證給海關以利放行商品,聽他說海關只是會致電
詢
以個人名義清關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個案委任書
個人名義進出口貨價上限為兩萬美金
: 問是不是有這批貨,我只要回答是就好,因為他是朋友加上我也不太懂,就相信他而給
他
: 我的身分證號了。
: 四天前,我收到DHL信件告知我有一批貨以多報少,要我回傳委託單給他要調價,但裡
面
: 明明我只是少部分的貨而已,現在卻是我莫名奇妙被當這批貨的人頭。
: 我問M,
: M:裡面也有你的不是嗎?
: 我:可是我只是一部分為什麼要我承擔所有貨物?
: M:可是裡面確實有我的東西不是嗎?
: 我們兩個就一直在這裡鬼打牆。
: 我不懂得是,他自己有統編,
: 為什麼不用他自己的名義進貨就好?
: 要拿我當人頭?
有統編不代表就可以進口
要事前到國貿局登記出進口廠商
為什麼要拿你當人頭呢
1. 他沒去國貿局登記
2. 他進口金額超過兩萬美金
3. 有些東西若少量進口作為自用,可以省掉很多流程,比如貼標籤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