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些新聞報導
內容是想引導人民去批判法官是恐龍法官
雖然有些案例確實是法官的問題
但我相信其實大部分的法官應該不會那麼瞎
會做出某種決定都是基於一定的理由
但每次遇到這種情形
下面都會有人希望臺灣採陪審團制
避免法官獨裁(?
但我覺得臺灣根本不適合陪審團制度
畢竟陪審團是讓普通人民去判斷被告的有罪與否
而民眾的判斷依據多的是從新聞媒體與律師的攻防內容
但臺灣人民真的有辦法公平公正判斷嗎
我是保持著否定想法的
看各種社會案件批判到最後
多的是要去找褲子跟臉腫腫的人
而且美國因為地大州多
如果某州的媒體大肆報導對被告不利的新聞
以至於被告有無法受公平審判之虞
還可以移至其他州來審判
可是臺灣就那麼大
ㄧ但被媒體黑掉
在陪審團制度中被判斷有罪的機率就會大幅上升
所以我個人是認為臺灣的司法改革不應該朝陪審團制度的方向前進(′・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