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拋棄繼承 女性占比高於男性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392677
遺產拋棄繼承人的女性占比高出男性12個百分點,財政部表示,我國民法對於「繼承權利人
」制定時,已明文規定兩性具平等繼承財產權利,但法不入家門,女性常因傳統風俗習性而
拋棄繼承。
根據財政部統計,2015年國人遺產稅申報拋棄繼承人數共5.3萬人,其中男性2.3萬人、占
43.8%,女性3萬人、占 56.2%,相差12.4個百分點,凸顯在根深蒂固的「家產不落外姓」觀
念下,女性於財產繼承上存在被排除或邊緣化的現象。
但2015年與2010年比較,女性拋棄繼承比重已下降2.8個百分點,財產繼承權的性別差異趨
向已在改善之中。官員認為,女性拋棄繼承的比重高,不少案例都是女兒分得現金,然後自
願拋棄繼承,或是有些有不得不拋棄繼承的原因,如負債等。
而也有會計師認為,部分家庭在規劃家產時,有些會給女兒現金、兒子不動產,但依我國民
法規定,父母親所生的女兒或兒子,都有「繼承權」有權繼承家族的產業,不會因為女兒出
嫁,即失去與父母親的親屬關係,而被剝奪繼承權。
此外,在贈與部分,贈與的贈與物對受贈人而言,可說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受贈人不必繳
贈與稅,也不必繳納所得稅,依稅法規定贈與稅由贈與人負擔,是以財產欲贈與何人隱含合
法合理合情的「節稅」策略,當然也有贈與人的個別獨立情況,但傳統觀念傾向以贈與直系
男性親屬為首要考量。
也因此導致2015年贈與稅申報受贈人數21萬人中,男性12.8 萬人、占 6 成,女性 8.2 萬
人、占4成,近6年來女性受贈人數所占比重較男性低約17.6 ~24.2 個百分點。官員指出,
贈與的物品類別有許多,其中又以不動產居多。
心得:
沒有什麼心得耶....
是有觀察到聯合報的財經新聞方面,比其他報紙都好蠻多。
另外關於女性議題報導也明顯較多。
其他報的"女性"議題,大都報一些正咩或腥羶色。
各位女性朋友可以訂閱關鍵字"女性",頗好用。
補充:剛剛看了一下,中央社 跟 關鍵評論 也報蠻多女性議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