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光
身為三個月前的才出車禍的可憐人來告訴你
應該怎麼樣處理
首先你當時有坐救護車到醫院
所以可以請醫院開立驗傷單
以便後續你整理資料
接著請上網申請初判表
沒有警察初步的判定一切都是口說無憑
建議趕快申請因為申請需要工作天30天包含假日
等到初判表下來在談論賠償
但是初判表只會顯示雙方是否有肇事原因
並不會寫出雙方所佔的比例
但這是已經可以初步的跟對方保險討論賠償
切記醫藥費都不包含在賠償裡
因為強制險都會理賠
但是當受傷的是你 理賠的強制險是對方
反之亦然
但是如果你的車子沒保強制險就有可能吃罰單了
但跟這場車禍關聯不大
如果初判的賠償討論沒有結論
就可以請當時的警察幫你申請調解
調解不然就會送鑑定了
但是調解委員會的時候就會有點小黑暗了
有時候就有關你是否有地方上的人脈了
通常要調解2次還三次我忘了
才能走法院
至於你如果因為車禍
不能工作 當天的衣服 車子的損壞都可以列舉
至於實際上賠償多少就要看你們的溝通了
另外補充一下就算有保險
這些事情其實都是跟雙方當事人溝通
所以你有沒有保險根本不是重點
我當初也有保 但我的保險直接認定是對方違規
就請我自己跟對方溝通了
所以根本沒差
補充一下 還是機車建議保一下第三責任險
可以多多少少幫你彌補一下萬一你肇責較大時
不用負擔那麼多
至於保險的部分別理他
一切都是要證據才能說話
也不是開口說要多少就賠多少
都要拿出證據
最後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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