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kOE 2017-04-11 13:22:11原PO你好
提供一下自己的經驗給你作參考
本身車禍兩次都是我騎機車撞轎車,機車直行,轎車突然轉彎導致我撞上去
交通法規大家比較熟知的有兩點
1.後車應保持安全車距
2.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講結論好了,如果你有興趣聽詳請可以再來信
兩次都是對方賠我全部
(包含車損跟醫藥費,我不是訟棍,所以我只要求賠償有單據的部分)
第一次的車主跟保險公司人都很好,知道自己不對,沒有討價還價就賠了全部
第二次的車主也是很客氣,但保險公司就比較狡猾
由於眾多原因,所以談和解的時候,就只有我跟對方車主及對方保險公司三人在警局談判
有單據的部分是一萬八左右,保險公司主動問說還有其他要求嗎?我提出希望獲得兩萬整數
這部分因為因為車子是借的,我想多的給朋友當賠罪
保險公司聽完以後說,肇事責任是三七,所以blabla之類的,總之就是只願意賠一萬四
連我單據的部分都不足,而且我還要賠對方車子三成
由於車子不是我的,我也不懂他有沒有保這方面的險
所以當場請他的保險公司打去跟機車保險公司談
對方保:
「X兄您好,我是同行,這件000000遍號的case不知道您有沒有印象
我們這邊來看的話就是三七,那不知道這台車有沒有保XXX險?」
重點來了,談了一分鐘後,我聽到對方的保險公司說
「所以你們認為100%是我們負全責是嗎? 那好... 那今天的和解可能沒有辦法談下去」
黑人問號.jpg??????
所以三七是你自己講的!?我以為是警局已經將肇事責任歸屬完畢了勒!!!!
我也不想跟他多爭辯,因為責任歸屬還要很久,我就叫他至少賠償我單據的部分
對方車主說不用賠她,還一直跟我道歉說嚇到我
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經驗,所以沒有辦法很清楚流程,而且大部分的人遇到這種事都會驚慌
像我就是,因為家裡不讓騎車,所以即使我是有利的一方,還是一直想大事化小
給原PO真心建議就是不要怕事情,據理力爭即可
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公道,如果事情真的像你們所講的,那可以申請責任歸屬
而且你們有傷,追溯期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
有些人只是看準年輕人怕事情,所以會用一些言詞來恐嚇或嚇唬你們
希望原PO能處理圓滿,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