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th (天生傲骨怎麼能哭)
2017-04-18 15:05:08「擔心」洋男撿屍台女 他偷拍活春宮辯:是要給女方當證據
一名38歲閻姓男子於前年8月某日凌晨,路過台北市信義威秀樓梯間,發現一名非籍男子
與台妹似乎有喝酒,兩人直接在樓梯間享受魚水之歡,閻男當下竟拿出手機錄影還PO上網
。事後影片被網路巡邏警察發現,將男子送辦。
警方發現此案後,將閻男依涉犯妨害風化罪送辦,也將在樓梯間上演活春宮的男女依公然
猥褻罪送辦。閻男供稱,當時他看完電影經過樓梯間,發現24歲的非籍交換男學生正在跟
21歲的台灣女子肉搏戰,且兩人似乎有喝酒,他除了好奇,還擔心非男是撿屍,想說拍下
影片PO網,女方如果要提告有線索、證據可用。
最後檢方認為非男和台女沒有涉及公然猥褻,將兩人不起訴。閻男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
,依利用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判處拘役50日,得以易科罰金5萬元。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44256
心得:
偷拍就偷拍 還硬要扯是為了幫女生保留證據
女生的行為 我就不與置評了
但偷拍到哪裡都是不對的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7-04-18 15:08:00他錯在沒有上去訪問當事人使用心得 加上訪問就是新聞了
作者: conie88 (zone) 2017-04-18 15:13:00
給女方當證據所以上傳爆料公社(???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4-18 15:14:00
八卦-1
作者: sdf90258 2017-04-18 15:18:00
easy
作者: jasmine77 (阿花) 2017-04-18 15:25:00
為什麼男女做愛是女生的行為不予置評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7-04-18 15:43:00撿屍應該不會有噫噫啊啊的聲音,會分不出來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7-04-18 15:44:00你不要po上網不就沒事了
作者: zzxx1322 (喵喵) 2017-04-18 15:50:00
easy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18 15:51:00幫台灣男生QQ
作者: zzxx1322 (喵喵) 2017-04-18 16:01:00
非洲的都比XX搶手 檢討一下好嗎?
公共場所 可以拍 放到網路上 妨礙風化記者說偷拍 就跟著記者的屁股說偷拍 真是服了這種人的智商
作者:
as555 (餅乾吃完了)
2017-04-18 16:15:00洋男真easy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7-04-18 16:17:00公共場所拍是自由吧,那之前南港的還有百貨公司頂樓怎麼沒聽過被說散佈猥褻....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04-18 17:26:00她拍太近 百貨公司那個太遠不明顯
作者: rainydin (叮叮是天才) 2017-04-18 18:30:00
敢在公共場所做就要有被偷拍的心理準備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4-18 19:29:00非洲耶 應該會壞掉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