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與學長們狂歡性愛 校園傳開後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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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高中女學生,與平時稱兄道弟的4名學長、同學,相約到去飯店喝
酒狂歡, 5人玩著划酒拳輸的脫衣服的遊戲,沒想到玩過火跨過了「
哥們的界限」,5個人藉著酒意就在飯店裡玩起多P的性愛遊戲,事後
傳遍學校,女學生的男友也聽說,女學生因此對3男及1名未成年的同
學提起加重強制性交的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 3男罪證不
足,處分不起訴,至於另1名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檢警查出,這名年僅18歲女學生就讀台北市某高職,已有固定男友的
她,長相清秀個性卻大刺刺,由於個性隨和,在學校與學長及班上的
男同學相處愉快,平時就像是哥們一樣。去年 3月間,該校謝姓、鄧
姓、陳姓與1名尚未成年的男同學,在台北市忠孝東路閒晃,4人在統
領廣場巧遇平時稱兄道弟的女同學, 5人在街上打打鬧鬧覺得無聊,
就相約到附近的飯店開房間喝酒狂歡。
5人帶著一大堆的啤酒進到飯店,男同學就起鬨,大家來划酒拳,輸
的人脫衣喝酒,女同學不服輸,一口答應,這群年輕人酒量甚好,喝
到身上只剩下遮蔽重要部位的內衣褲。在酒精的催化下, 4名男子竟
然跨越「哥們」的界線,有人開始動手褪掉女學生身上僅存的衣物,
有人則開始用手探索生命起源之處、另外有人又親又吻,最後有人受
不了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事後女學生豪放的行為在校園傳開了,還傳進女學生男友的耳裡,而
她的男友又與這群與她發生關係的哥們是好朋友,女學生最後受不了
閒言閒語,對4名男子提告,指控4人趁她酒醉不醒人事的時候,由2
名同時脫光她的衣服,再由另外2人輪流性侵她。4名被告的男同學,
因為有1人尚未滿18歲,警方將他函送少年法院審理,至於其他3人則
移送北檢偵辦。
3名男子到案後大聲喊冤,其中謝男、鄧男坦承有與女同學發生性關
係,但雙方在過程中是兩情相悅,並未違背對方的意願,另 1名陳男
則供稱他只有脫掉女同學的上衣,但沒有與她發生性關係。一群人也
異口同聲的說,女同學的酒量比他們還好,他們沒有趁她酒醉不醒人
事,因為她根本沒有醉。
檢察官傳喚相關證人及調閱該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訪談及警方
調查筆錄,確認女學生當天離開飯店時意識清楚,且女學生在事後與
4名被告還以LINE連絡,從交談的內容,也看不出女學生在責備4人,
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在遭到性侵害後,身心俱創、難以與加害人共處
的常理相悖,因此認為罪證不足,將3人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這裏不是要講誣告
畢竟這種事天天發生
已經沒啥好說嘴講的了
要說的是新聞內文所提的大刺刺(大剌剌)
大家都心知肚明
男生才不會因為個性「大刺刺」而跟女生稱兄道弟當哥們
而是「臉」和「身材」啦
而「大刺刺」的女生
真是她自已認為的「大刺刺」嗎?
推文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