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支持廢死卻把人告的不要不要的?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5:22:54
如果~假如~假設
有一個人 他的政治立場是要廢死
認為死刑無法讓社會變更好
只能讓家屬發洩
因為他不是被害者關係人
所以可以講的一口大道理
但當他自己是關係者時
但卻可以因為在網路上的一張無指名的圖片
認為自己被騷擾 被冒犯
而動用司法 對簿公堂
要讓人得到最嚴厲教訓
雖然不能說告人的行為是錯的
但是這種自己權益稍微受到侵害
就立刻告人的行為
是不是給人有種
雙重標準的感覺?
作者: toadeline (冬眠中)   2017-04-20 15:25:00
不會 廢死又不是廢除刑罰,你的邏輯??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4-20 15:28:00
同一樓= =
作者: forefinger (鏡子)   2017-04-20 15:28:00
如果權益受到侵害 告你是正常的 為什麼不能告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5:29:00
我同意告人很合理!目前的法律 殺人者判死以後執行槍決也很合理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7-04-20 15:30:00
廢死是廢除死刑 除了生命刑外 有自由刑啊=__=沒有死刑不代表沒有被刑罰...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0 15:34:00
我看過有人支持廢死但是親友被殺她要親手殺犯人的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5:34:00
回h大 我認為有些家屬會想要加害者償命的選項的我的重點在當你用高道德標準要求家屬放下仇恨時自己卻因為小小的被冒犯就訴諸司法途徑換言之 當這種人成為被害者家屬時你能原諒那個比起辱罵嚴重數億倍的殺人者?這也是我想討論的雙重標準的所在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4-20 15:43:00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7-04-20 15:46:00
廢死是為了叫家屬放下仇恨?????????????????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5:47:00
那不是廢死的主要目的 我知道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7-04-20 15:47:00
作者: second60 (60seconds)   2017-04-20 15:50:00
支持廢除死刑又不是廢除法律
作者: ooooooxxxxxx (再吵跟你媽講OuO)   2017-04-20 15:53:00
您邏輯還好嗎 不要看到“廢死”就跳針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7-04-20 15:55:00
你的意思是叫別人不要計較可是自己遇到很會計較 嗎?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5:56:00
s大 是這樣沒錯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7-04-20 15:59:00
可是我也覺得提告跟罰則是兩回事.....他雖然廢死 但是並沒有叫別人不要提告不要追求真相吧只是把死刑這種方法剃除 還是有無期徒刑 20年有期之類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00:00
剝奪了某些家屬發洩的權力吧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7-04-20 16:01:00
法律不是拿來發洩用的....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01:00
我也沒說他這種行為錯就是了 因為提告是他的權利有這種目的在阿 死刑就是這樣的存在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7-04-20 16:02:00
那也是司法上量刑程度有沒有符合受害家屬的期望也不是執不執行死刑的問題@@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05:00
有種雙面感吧 講的一口高道德 被批判就告人裡子面子全要了
作者: xgodtw (礦工)   2017-04-20 16:05:00
廢死是在阻止生命權被侵害 所以他覺得權利被侵害告人也是合情合理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07:00
xg大的話很有趣 廢死只能保護犯人的生命權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11:00
原PO大慨以為沒有死刑受刑犯在牢裡都爽爽過吧.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12:00
我看挪威殺人魔過的蠻爽的沒錯阿...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12:00
所以目前有死刑,受害者的生命權又如何得到保障了呢?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13:00
先後順序吧 挪威殺人魔是不是很爽?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16:00
又或者這麼說好了,目前有死刑,可曾見過那個例子壞人親口證實因為怕被判死,所以手下留情了?
作者: hebemike (秋墳鬼唱詩)   2017-04-20 16:17:00
聊天室J起來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17:00
換個角度,又是否有兇手因為想被判死,多殺了幾個人?若有,死刑哪裡保護了被害人?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18:00
不不 你先回答我的問題吧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19:00
不爽啊,要被關到死,一點都不覺得哪裡爽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23:00
他只被判21年而已..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24:00
是哦,這麼爽,挪威一定全國有志人士都在瘋大屠殺囉?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25:00
你要改答案嗎?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26:00
照你講的,殺人坐牢很爽,不用死很爽,挪威人不人人都去殺人還在認真過日子幹嘛?殺人就可以爽了,不是嗎?不改啊,要關我21年,我一樣寧可一槍把我殺了換你講死刑如何保護了被害者人權了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28:00
不是喔 關7年就可外出度周末不受監控,關14年便可假釋還有週休二日耶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31:00
原來這麼爽,那這麼來講挪威治安一定很不好囉?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31:00
你要不要跟其他人一樣乾脆噓我邏輯差就中離 這樣比較比較不會破壞彼此的和氣我不會告你的 也不會用版規檢舉你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34:00
大家閒著練肖話,要和氣幹嘛,只是你只會一直講挪威多爽,不敢回答別人問題,感覺滿無趣的,等等有事就懶得理你了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37:00
l大 因為你第二個問題根本是我沒說的話阿你不能塞一句話給我 說我有這樣講吧
作者: jauyuu (啾)   2017-04-20 16:37:00
廢死不能告人? 你邏輯…傻眼…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40:00
問問題就是想知道你怎麼說,當然是你沒說的話,這不是廢話嗎?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42:00
你的問題有前提 我沒接受你的前提阿有死刑,受害者的生命權又如何得到保障?受害者本來就生命權沒辦法保障阿 他已經被殺死了耶我寧可不要保障加害者的生命權阿
作者: jauyuu (啾)   2017-04-20 16:44:00
照你的邏輯:廢死=否認刑法=不能使用刑法=被砍被車撞都要摸摸鼻子否則就是打臉自己…只想問你哪間大學畢業的或是你在指涉誰?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46:00
那些等號是j大你的邏輯 不是我的喔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53:00
OK啊,我尊重你不想保護壞人生命權,但很遺憾這世界主流意見跟你不一樣,所以台灣只能停留在沒廢死,但跟廢死也差不多,而想多關那些壞人幾年也不可得的狀態.
作者: suner8467 (阿姵 =皿=)   2017-04-20 16:54:00
我也很好奇這篇是在影射誰還是影射哪個新聞XDDD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55:00
原來廢死是主流意見 我尊重你的觀察沒... 沒有...絕對沒有影射啦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6:57:00
廢死若不是世界潮流,兩公約怎麼一回事?死刑若是主流意見,法官又為何不判死?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6:58:00
我都尊重你的觀察了我也很遺憾挪威殺人魔過的那麼爽...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7:02:00
你不尊重也沒用,事實就是如此,反而因為反廢死的聲音一直都在,台灣刑度沒辦法做一個檢討,造成很多犯人法官不想判死,但又沒其他刑度可判,只好判無期,讓犯人只關25年就有機會假釋我是會好奇挪威如何做到沒死刑,治安還比我國好是怎麼做到的,但我想你只關心怎麼把犯人殺了這麼件事,道不同就不相為謀囉.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7:07:00
我是照著你的提問論述 我回答內容是你關心的方向這篇講的主要是雙重標準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7:10:00
雙重標準也只有你自己認為,我還沒看到和你持相同立場的,要不要快找個人來贊同你的看法?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7:11:00
因為太多向你一樣的人把討論焦點拉走阿問題有一堆預設立場的前提 答案又一堆錯誤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7:14:00
更何況你自己也替所有支持廢死先預設了一個前題:就是他們都是主張寬恕的,你確定所有廢死主義都是以寬恕為出發點?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7:15:00
如果廢死能提出一個比死刑還要嚴重的刑罰 我能接受~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4-20 17:17:00
支持廢死全都是主張要原諒跟寬恕的,是你自己腦補還是有什麼立論基礎呢? 若沒有是否你也自承自己也預設立場了呢?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4-20 17:24:00
所以我說如果廢死能夠提出比死刑更能更懲戒犯人的方法我可以接受呀~ 問題是在哪呢?廢死模範國家挪威 殺人魔過得很爽唷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0 20:04:00
不能殺殺人犯,但是可以殺伊斯蘭國
作者: peacesignv (小聲音)   2017-04-20 20:15:00
自己親身遇到想殺掉對方不表示這件事情是對的吧?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17-04-21 02:58:00
小事,凹人低薪,告老闆,年輕人沒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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