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跟另外兩位好朋友我們共三個人去美國玩
我們先在A州玩個幾天 然後要再到B州
行前好友她在背包客棧找到一對住在美國的夫妻檔 他們也先到A州玩 我們會合後一起開
車到B州 (中間有過夜一天)
我們三個當時才19歲都沒有駕照所以不開車
事先也有講好我們會付全部的油錢跟一些雜費 這些都沒問題
不過我覺得可能我們跟那對夫妻年紀有點差距
加上他們個性也冷冷的(他們倆本身互動也都不多) 所以整趟的行程下來我們也沒有很
熱絡 都是各玩各的居多
然後就在跨州的旅途上 我們被開了一張超速罰單 可能因為路上都沒車路又很大條 ㄧ不
小心就超速了吧
後來到行程的最後一天 他們跟我們講了我們應該要付的錢
當下我們都覺得好像有點多 跟我們算的不太一樣 經過他同意之後我們給了一個我們認為
合理的數目 他們也接受了 (當時有點尷尬)
不過在他們離開後我們又討論了一下覺得還是算了 畢竟他們開車也滿累的 所以又把錢補
足到他們一開始要的數目給他們
我是不知道那罰單要多少錢
他們在收錢的時候也沒提到要我們負擔罰單的錢啦 不過金額有多出一點 應該就當作幫忙
分擔一點吧
現在過了三年想到這件事還是覺得當時滿失禮的 ....
不過跟其他朋友聊天 有人覺得根本不用幫忙負擔罰單費 因為車又不是我們開的
各位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