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初審通過!酒駕累犯將「加倍罰」掛螢光車牌
新聞內容:
2017年04月26日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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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者小心了!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酒駕累犯的處罰將加採累進制,拒絕酒測者也將累進、加倍處罰。同時,搭乘酒駕
車輛者,凡酒後開車檢出酒測值為0.15至0.25毫克者,也將對同車乘客處以6千元至1萬2
千元罰鍰。
新聞連結:
https://goo.gl/GQxOOI
心得:
未來酒駕累犯開的車
將掛螢光車牌
此舉有無侵犯人權之虞?
同車的未成年子女是否會被歧視?
這個都要一一探討。
如果不想掛螢光車牌,過戶給家人或以家人名義買車再來開?是不是有許多法律漏洞?
立法院關係文書
https://goo.gl/tKIF1H
http://i.imgur.com/KAaoyQx.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