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出版社貼才女作家雙親聲明 公布個資恐挨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4-28 16:10:44
出版社貼才女作家雙親聲明 公布個資恐挨罰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50792 自冉
才女作家林奕含昨在家中上吊自殺,今天出版社「游擊文化」代
林女父母發出聲明,聲明中指出女兒曾遭補教老師誘姦,但台南
市社會局表示,出版社張貼聲明揭露被害人身分,已違反性侵害
犯罪防治法,將研議開罰。
根據《中央社》報導,林奕含上吊自殺消息震驚各界,其雙親爆
料她曾遭補教老師誘姦,已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不得記載有
被害人之姓名資訊,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調查聲明出處,台
南市社會局證實張貼雙親聲明的是林奕含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
園》的出版社「游擊文化」。
社會局表示,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宣傳品、出版品、
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有被害人之姓
名或其他足資辨別身分之資訊,違者將處新台幣 6萬元以上60萬
元以下罰鍰,若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社會局現已要求出版社將雙親聲明下架,社會局同時表示,也未
曾受理林奕含案相關通報。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
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什麼調查都尚未進行之時
就被社會局要求將聲明給下架
這到底是保護被害人還是河蟹、鴕鳥?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8 16:11:00
我覺得這是保護當事人,並沒有做錯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8 16:11:00
被害人? 所以那個案子當年有成罪的意思?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8 16:12:00
北檢有講啊,要是提告一定辦,哪裡是鴕鳥可是我看大概告不成了,這麼多年過去了,證據剩多少
作者: a27647535 (叫我幹嘛?)   2017-04-28 16:13:00
理盲又來了
作者: Ruth (Ruth)   2017-04-28 16:14:00
迂腐的官僚,人都已經死了,而且是父母發的聲明,已經不存在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8 16:14:00
我很擔心一點是,每次這種大案子發生時,很多人就會開始喊打喊殺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28 16:14:00
你的質疑是對的,根本沒成案,不受"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保護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8 16:15:00
義憤是好事啦,只是太過也不好
作者: chith (74)   2017-04-28 16:15:00
是保護補習班老師吧
作者: Ruth (Ruth)   2017-04-28 16:15:00
早就不存在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了!
作者: kamelol (kame)   2017-04-28 16:15:00
如果真告的話也不一定告不成吧,或許還有其他被害人也說不定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8 16:16:00
那就要看她父母願不願意告囉,起碼北檢有出來講話了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7-04-28 16:16:00
說個笑話 台灣法律
作者: kamelol (kame)   2017-04-28 16:17:00
台南市社會局會不會管太大?這真的有違法嗎?
作者: lightingray (lightingray)   2017-04-28 16:18:00
自己自殺也叫被害人喔?
作者: Machamew (抹茶喵)   2017-04-28 16:20:00
請問還沒成案的話適用本法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28 16:20:00
不適用
作者: jauyuu (啾)   2017-04-28 16:24:00
僵化用法律…自己都說沒被通報了,哪是性侵被害人,這只是父母在女兒走了之後陳述她的原因而已,這也開罰太誇張了吧
作者: smallGY (小雞歪)   2017-04-28 16:26:00
社會局缺錢吧呵呵
作者: jauyuu (啾)   2017-04-28 16:26:00
那以後因性侵自殺的名人都不能說也不能報導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28 16:32:00
很明顯是台南市社會局誤解法條..快下班了打個電話提醒吧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7-04-28 16:32:00
社會局想刷存在感?
作者: MrStone (★史上最強 沒有之一★)   2017-04-28 16:35:00
幹你娘法律是制裁受害者的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8 16:47:00
根據我的經驗,鄉民常常出錯,所以在真相大白前我都保持觀望
作者: vbbv99601054   2017-04-28 17:13:00
回某樓,北檢的說法很蠢,一來行為地很可能在台南,很可能不關他們的事。二來性侵害犯罪屬非告訴乃論,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即應主動偵查。所以,我覺得要說的話北檢也算在刷存在感
作者: LII1201 (lii)   2017-04-28 17:35:00
所以這邊指的被害人是林還是老師...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4-28 17:52:00
所以被性侵的人不能現身說法?
作者: pv (jan)   2017-04-28 17:56:00
提不出證據了 當事人已經死亡 只是又一次媒體公審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7-04-28 18:20:00
除非被害人(林)自述,否則媒體網路不得公開所以輔大夏系夏景夏林清事件可以公開 但這個不行可以引用「已公開的秘密不是秘密」來抗辯社會局嗎?
作者: ggwp0808 (監獄兔)   2017-04-28 19:13:00
X興國文 在壓新聞囉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4-29 00:03:00
政府機關如果突然間很熱心動作很快 通常就是有人去喬事了平常能推就推 推不了就拖 看來這個背後勢力真的很龐大 台南啊 該不會跟議會有關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9 00:05:00
看來這位補習班老師後台很硬,這是在保護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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