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處理誘姦事件,百分之百可以做到的事

作者: aaaba (小強)   2017-04-29 14:14:35
滿多人都很憤慨
但是要透過法律追究狼師,大家也很明白,不可能
但是關於這件事,不是有些事情,我們百分之百能夠執行嗎?
首先,追究狼師的目的,就是為了【不要再有人受害】
那應該直接針對【不要再有人受害】這個目標去努力?
狼師應該不限於只有林女遇到那位吧?
以事發地台南市為例,可以趁這次關注度,由一個有公信的人
透過媒體,對其他還在世的受害者放出聯繫方式
如果受害者願意,可以在一個安全隱蔽的環境,有律師、心理諮商師在場
把遭遇透露出來。這邊【沒證據也沒關係】,主要是先識別可疑狼師的任職場所。
統計完資料後
再來直接透過義務教育體系,針對可能受害者分佈的區域
投放【遇到狼師,怎樣做才能保全自己,並透過法律、公權力追究】之類的宣導
如此下次狼師再現形,才能有效一擊斃命,不是嗎?
總結一下,法律目前不適用這個事件,我們能做的,不就是要設法先繞過法律
然後讓法律下次可以發揮作用
而不是像現在覺得法律不適用,受害者和親屬只有認衰自行療傷
【鼓勵無證據暗中舉發來蒐集資料】這樣的事情,有人認同嗎?
這樣做也不會有錯殺好人的狀況吧
因為這份資料也只是用來決定加強教育宣導的優先群眾是誰而已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16:00
沒證據也沒關係? 我被5樓強姦了,以下略記得之前有外國案例是許多人聯合捏造被性侵的事實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4:19:00
五樓強姦一樓 五樓是狼師
作者: lensuper (莫三)   2017-04-29 14:20:00
這些事情是本人親自承認? 還是他父母的說詞而已?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29 14:20:00
白色恐怖?看到教育工作者玩戰女 可以當場格斃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29 14:21:00
為什麼這邊直接認定受害?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29 14:22:00
只要有人造假,公信力就會瓦解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22:00
關鍵字:Tyler Kost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29 14:23:00
鼓勵無證據的情況會造成無辜人受害真正受害者說詞不再被相信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4-29 14:23:00
好一個沒證據沒關係,挾怨報復要怎麼分辨( ̄▽ ̄)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24:00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4-29 14:24:00
肥宅還是躲家裡比較安全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25:00
Tyler的案例就是就算有好幾個人指認也不見得是真的沒有用來當訴訟用途就OK?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9 14:30:00
沒證據也沒關係???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29 14:30:00
經手那些資料的人不就看到了?就像在line群組裡面散佈某人的不實謠言 這是可以告的你這個組織 顯然比line群組還公開 你覺得會沒問題ㄇ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32:00
原PO可能任為林奕含這樣的女生才會受到輿論壓力吧
作者: babyiloveu (愛愛)   2017-04-29 14:33:00
這些措施大概只有教育宣導有用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34:00
馬幼興表示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29 14:35:00
你標籤某個區域,會造成該區域全部老師受害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36:00
奇怪了,根本的解決方法應該是讓證據更容易留下來為什麼老是有人主張這種"無條件相信被害者說詞"的制度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4-29 14:37:00
原來是連坐法的概念啊( ̄▽ ̄)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4:39:00
没證據也沒關係,你以為謠言能控制?你在職場被人八卦,説得人也無證據,你認為對是自己沒關係?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29 14:39:00
你的"不會公布" 也僅止於不會讓不特定多數人看到 事實上還是有很多經手的人看到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41:00
是說你第三段跟第四段根本沒關係吧,要做第四段的事直接跳過第三段還是可以做根本就不用找甚麼受害者可能分佈的區域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29 14:44:00
他覺得全國性的防治教育耗費太多資源吧 問題是 你要建立這麼大的網絡 絕對耗費更多資源 本末倒置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45:00
重點是"沒證據"的指認被公布看到,別轉移話題吧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29 14:45:00
輔導單位那是公家機構 或是有政府授權的 你這組織是什麼東西不就是民間個人嗎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4:46:00
當初馬幼興被爆性侵,不就是你這種沒證據沒關係,害他和他的家人困於生活困難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4:51:00
怎麼保護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4:57:00
現在這種年代,竟還有人贊同沒證據的謠言。哪天你要升遷,你同事發個黑函,反正沒證據沒關係,你上司也會相信。你用這種方式禍害別人,想必你也贊同別人用同樣方式抹黑你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4:58:00
所以說為什麼不直接對所有學生執行第四點就好非要多那個第三段沒證據的蒐證?蒐集到一堆不可靠的資料還產生了一個沒有制約的權力給不一定靠得住的人是為何?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5:00:00
幾歲了?永遠學不會該為自己言行負責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5:02:00
果然鄉民很多法盲,就是那種封建時代的正義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5:03:00
你這方法要成立,要提出具體的作法才有意義就像上面有版友問你要怎樣保護,如果只是宣傳教育根本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4-29 15:03:00
推,這滿有意義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5:06:00
你要這樣預防,大概只有psycho pass的世界可以滿足你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4-29 15:07:00
受害者不願講但可推測受害人地點,進一步可推出。只要再犯證據我想很容易找到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5:08:00
那樣就教育、鼓勵受害者留存證據並報警,然後剩下的就是警察的工作...我想這已經是現在進行式了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5:18:00
你還是沒回答無辜人受害呀,你要不要先回答別人對你的沒證據謠言惡意攻擊能不能接受?雙重標準再一次在女板呈現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5:24:00
你說的沒有要直接對(不知道是不是)狼師造成影想,根本是理想國才能實現的情況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29 15:25:00
風險區會造成該區域老師全部中獎你可以去試試看公布資料說某學校有狼師出沒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5:25:00
除非你開一個司服器,限制只有不會謊報的狼師和受害者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29 15:26:00
看會不會造成該學校恐慌加老師被標籤化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5:26:00
加入,這方法才有效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5:29:00
謠言會不會對你有影響?謠言對馬幼興沒影響?無辜人受影響就活該嗎你還是没回答無辜人受害怎麼辦?你也不敢回答你同樣被謠言攻擊怎麼辦?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4-29 15:34:00
拜託,宣導防範詐騙的方式,會讓別人認為特定人物是詐騙犯嗎?這根本不一樣吧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5:35:00
説呀?哪個地區?明確指出新聞?謠管開始了嗎?現在是没證據黑警方了嗎?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29 15:40:00
那是因為詐騙行為很明顯,而狼師的行為需要長期觀察而且有詐騙事件出現也是證據確鑿警方才會公布狼師連證據都沒有要警方公布?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6:13:00
所以寧可錯殺無辜嗎?你不敢回答惡意謠言對你的傷害,不就是怕别人這樣對待你嗎?並且你知道這結果你根本無法承擔。現在你贊同没證據的謠言去傷害無辜,又不用負責,反正受害人的死活與你無關對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29 16:39:00
你一開始明明就是說公布狼師出沒區域…現在變成公開手法,公開手法需要這種無證據檢舉嗎?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7:23:00
保護自己的教育,難道還有分陌生人、親戚和狼師的差别嗎?這種保護自己的教育,難道會因地區而有不同版本嗎?無證據沒關係,你讓這地區的老師都成了嫌疑犯
作者: xgodtw (礦工)   2017-04-29 17:39:00
不用負責任的造謠?
作者: galop (起司條)   2017-04-29 18:42:00
哈哈.你把案例模糊身形背景讓人無法辨識是誰,那麼是誰有差嗎?就上網找新聞不就得了,學校的、補習班的、教體育的、教地理的、代課的、正式的、新竹的、台中的、國小的、國中的。搞什麼沒證據沒關係就讓可疑卻無辜的人背黑鍋,謊稱作宣傳教材。新聞那麼多案例哪個不能當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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