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房思琪這件事 說不痛心是騙人的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4-29 17:50:50
※ 引述《max6060789 (人性觀察家)》之銘言:
: 房思琪這本書,
: 是述說一個愛上誘姦自己的補教名師的故事,
我不認為他懂愛 個人認為
他就是一個聰明優秀 品學兼優 外貌不錯
家境優渥 人生順遂 75級滿分 的乖寶寶跟資優生
直到遇上了那位惡劣的補教名師
在涉世未深 情竇初開的時候 因為崇拜、欣賞
而與補教名師發生不倫關係的小女孩
誘姦 這一詞 第一次聽到 是從他父母的聲明稿
字面上的意思 「引誘(或誘導)發生不正當性行為」
簡單講 你用"誘姦自己的補教名師"
就是把不正當的性行為的責任 通通都推給對方的說法
1.先說引誘的部分
用金錢引誘 是粗鄙的 是下流 是廉價的 是噁心的 是令人不恥的
但是用才華、成熟穩重、幽默風趣引誘呢??
那不叫引誘 我想大多數的人會改用吸引一詞 可是本質上根本相差不了多少
用負面的詞 就叫做引誘 用正面的詞 就叫做吸引
可是在我看來 引誘跟吸引 在這件事情上 根本沒有太大分別
2.再說不正當性行為
怎麼叫做不正當性行為?? 在這件事上 就是那位補教名師是有婦之夫
為什麼用誘姦 而不是用強姦
說白了就是這性行為是雙方合意的 而非一方逼迫另一方
當下不知道對方已婚嗎? 當下不能夠說不嗎?
那取決於自我意識 只有要不要做的問題 沒有能不能做的疑慮
所以我以為 用誘姦這一詞 根本在誤導 把責任通通都推給對方
雙方都同意的性行為 瞬間變成發生性行為 都是對方的責任??
不是雙方都同意的嗎?? 還是當下意亂情迷同意了
事後反悔了 就開始說都是對方的錯??
這件事 有錯的地方只有對方是已婚身分而已
而最後會有罪的 是房思琪 他妨礙家庭
補教名師呢?? 他不會有罪 因為我猜補教名師的老婆最後會對他撤告 XD
一如過往妨礙家庭的新聞跟判例一樣 原告大多都會對自己的配偶撤告 不意外
如果不能跳脫死者為大的理盲思考的話 也不過就是鄉愿罷了
自以為邂逅了一段美麗的愛情 禁忌之愛 不倫之戀
事後發現卻不然 不是他所想像的那樣 粉紅色泡泡完全崩潰了
一個眾人眼中 品學兼優的資優生 才華洋溢的乖寶寶
1X年來順遂的人生 就此蒙塵 就像一塊白布上有了一點黑點
一個客觀認為的人生勝利組
禁不起這樣的打擊 所以罹患了憂鬱症 從此壟罩在陰影之中走不出來
只有他可以救自己 自己糾結著不放 其他人幫不了忙
一塊白布上的一點黑點 就只是黑點而已
可是這黑點在他看來 越來越大 所以她越發偏激
如果他願意打開心房 其他人或許有機會幫他一起走出陰影
可惜從結果來看他並沒有這樣做
一般人 如果談了一段感情 失戀分手後就會罹患憂鬱症嗎?
那我想男女版應該到處都是憂鬱症患者了吧.....
: 新書發表會時他不段強調,
: 這不是真的故事
: 他只是希望有人能看過之後
: 更能體會憂鬱症患者的心情
: 而故事不存在是他自己發想的,
: 但直播他的發表會時,
: 他常常不小心稱自己為房思琪
: 那時候我就大概知道這應該就是她的故事了
欲蓋彌彰 口是心非 卻不知道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他還是在自己騙自己 不敢勇於面對 就像鴕鳥一樣
又或者抱持著躲貓貓的心態 希望有人可以找到她7
殊不知 感同身受 只是一個美麗的詞藻
別人不是你 你不是別人
根本沒有人可以對另外一個人完全感同身受
更遑論對憂鬱症患者感同身受
在我看來 他還是沉浸在不切實際的理想當中
「有人可以理解你 體諒你 那是運氣好」
「其他人不理解 不體諒 那也是在情理之中」
這世界本來就是這樣 本來就不是事事都能如己所願
看不開這一點 就注定他會走上自殺一途
: 剛剛好,在書出版之前
: 妳曾在Ptt上求救
: 其實打的非常詳細
: 只希望這種以誘姦小女生為樂的老師可以消失
: 但當時下面的推文
: 卻是在檢討受害者,
: 鮑鮑換包包什麼鬼字眼都有
: Ptt就像日本的2ch一樣
: 充滿極端思想跟憤怒的人,
: 不斷的想找人,找目標及事件攻擊
: 從古阿莫事件就能略知一二了
: 模糊地帶的事情先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
: 然後Po文 「支持古阿莫都是哪種人?」
: 用這樣的方式來尋求認同感,
: 林奕含啊,妳找錯地方求救了
一段文字或一篇文章 每個人解讀不同
你覺得是檢討受害者 我覺得有些推文只是希望 人要多保護自己一點
不屢險地 不立危牆之下 難道也叫檢討受害者??
你憑甚麼以為 你尋求認同感 別人就一定要給你認同感?
因為你是天之驕子? 因為你希望這個世界要美好?
發文就是單純反駁 或是提出自己看法 或是自己的信念得以述說
為什麼要求別人一定要認同你? 有人認同很好 有人不認同 不也很正常嗎??
再來說 難道林奕含自己就不偏激嗎?
他可以偏激 為什麼就不能理解別人也會偏激呢?
: 從你的FB可以看出你不相信愛情
: 明明結婚還是稱丈夫為男朋友或B
: 之前看到你露骨色情的發文
: 跟文謅謅的訴說著自己的痛苦
: 我只能說,林奕含啊!
: 你太認真看待人生了
: 雖然我不知道房思琪是不是你
: 我看過你的書,
: 妳文筆好的驚為天人
: 但整本書充滿一股鬱悶壓著讀者
: 甚至讓讀者喘不過氣來
: 如果這些遭遇是妳
: 妳就是房思琪的話
: 辛苦妳了
: 希望你能真的解脫
: 願妳在天堂過的快樂
不相信愛情 又為何結婚 強迫自己做不願意的事?
他就是不願意放過自己
色情露骨是林奕含
秒筆生花的也是林奕含
人本來就是 粗俗 優雅 卑鄙 善良 下流 正直 各種元素結合起來的綜合體
不能看清楚這一點 他最終就只會是悲劇而已
PS:
不知不覺打了一堆,其實最主要是反駁你的誘姦一說,
雙方同意發生性行為以後,
你以為是愛情,對方以為是一夜情,不能因為對發生性行為的認知不同,
就轉過頭來說對方誘姦,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要只會把責任推給別人。
作者: danny78317 (danny)   2017-04-29 17:54:00
。。。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17:55:00
幫補血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9 17:56:00
欸?講的好像你在現場看到她當時做的很爽一樣
作者: cindyamuro (Style)   2017-04-29 17:56:00
2沒壞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9 17:57:00
老實說從書裡描述的看她當時根本算是被強的,不過事情到底是如何也沒有人能知道了,既然不知道的事情就不需要去評論什麼你不能說不嗎你幹嘛不抵抗幹嘛不告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7-04-29 17:58:00
這個老師本來就不該這麼做了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7-04-29 17:58:00
我可以理解你想說的 不過我覺得比較適用於兩造都是成年人的情況下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4-29 18:00:00
XD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00:00
我覺得好可怕女版竟然在檢討性侵被害人我推是按錯哦補噓
作者: babyiloveu (愛愛)   2017-04-29 18:02:00
如果妨礙家庭能成立 似乎也能理解父母當初為何息事寧人?
作者: ip915010 ((@_@))   2017-04-29 18:02:00
好像還滿有道理的
作者: SuperConch (神奇燒酒螺)   2017-04-29 18:03:00
狼師 新的學期就開始狩獵 這是什麼龍袍皇帝心態?
作者: loliarchen (哀咪)   2017-04-29 18:03:00
你沒考慮到權力不對等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4-29 18:03:00
承Haya,若雙方都是成年人,這樣算性侵嗎?@@
作者: shihyaaaaa (娜歐米米米)   2017-04-29 18:04:00
有試閱版,你甚至不用買就看得到,他是先被強迫才說服自己只有我愛的人才能對我做這種事,所以我要愛他。況且這是小說也不知道到底真實狀況是什麼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04:00
那雙方都是成年人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29 18:05:00
不只未成年,還加上是上對下的關係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內人握握手吧)   2017-04-29 18:05:00
一副很懂的樣子耶
作者: shihyaaaaa (娜歐米米米)   2017-04-29 18:05:00
現在人不但鍵盤辦案檢討受害者還要檢討憂鬱症了嗎?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18:05:00
不是成年人 那叫做強姦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06:00
「利用權勢性交罪」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9 18:06:00
一堆人拿老師學生的關係跟一般成年男女相比真可笑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29 18:07:00
檢討被害人 沒有同理心 你又不是她 這篇會被噓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07:00
她父母 出版社都說書中三個女孩都是林的化身了一直按推 好煩喔可以收回推嗎
作者: shihyaaaaa (娜歐米米米)   2017-04-29 18:08:00
看這種文實在太噁心
作者: zxcvbnmqwert (愛讓人成長)   2017-04-29 18:10:00
人都死了,你夠了沒!你可以再殘忍一點!
作者: rutice (唷呼!)   2017-04-29 18:10:00
如果是書中的情況,這件事有錯的地方還有受害人未成年,還有不對等的關係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8:11:00
你把同樣的推論說給詐騙受害者聽聽阿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9 18:14:00
我覺得某些人可以在她出殯的時候跟去問她跟家屬為啥不告為啥不抵抗明明自願發生關係的吼是不是想賺版稅啊蛤蛤?真的沒意識到自己在說什麼耶所謂的評論有分傷人跟不傷人,有口德跟沒口德,如果你覺得評論這件事算是言論自由那你的程度真的就是這樣了
作者: sandpool (來玩沙)   2017-04-29 18:18:00
你怎麼不觀落陰問問他本人呢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9 18:18:00
http://i.imgur.com/hFWwGcr.jpg 林小姐還有說一句話我覺得很好 不知者未必無罪
作者: shihyaaaaa (娜歐米米米)   2017-04-29 18:20:00
我就是喜歡看這世上有多少噁心的文章不行?而且我也喜歡噁心的感覺可以知道這世上有多少令人作噁的事,了解人格人品的差異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8:22:00
有一堆人已經把房的情境直接代入林的情境,問題是所有的都是真實的? 現在死無對證,就是各持己念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23:00
補噓
作者: lulusuccess   2017-04-29 18:23:00
炮火好猛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23:00
是不是真的性侵誰知道,鄉民又要再搞這種未審先判的
作者: mglynite   2017-04-29 18:23:00
補血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7-04-29 18:26:00
請問鄉民啥時有資格未審先判了,喔如果你是說那些肉搜臆測是xx名師的鄉民可能麻煩去隔壁版叫他們不要再未審先判了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17-04-29 18:26:00
林小姐也有一句話我覺得很好 http://i.imgur.com/UiT5obO.jpg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26:00
你去查查「利用權勢性交罪」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8:26:00
很遺憾我不會有這樣的推論 想說也無法 呵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27:00
真有利用權勢性交罪,一定有法可治啊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27:00
再說 你認為法律可以懲治事上所有壞人?法律也需要與時俱進 提出檢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29:00
照鄉民的意思去改法律,只會有新的受害者罷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29:00
如果我們都認為不犯法 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這個社會會變的怎樣?家暴法 性平法在討論前也很落後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30:00
而且利用權勢性交罪也有很多模糊地帶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很多人就是不明白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4-29 18:30:00
補習班老師算是利用權勢性交罪的行為主體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31:00
你去看判例 如有證據本案一定可以成立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31:00
問題就是你連證據都沒有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32:00
你的意思是道德是道德 法律是法律 道德一點都不重要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33:00
我的意思是道德不能等同法律,很多合法的事不道德的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33:00
法院的事 我認為你可以不用操心 檢警已經介入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34:00
你看看你前面的發言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8:35:00
林小姐那張跟事實相反的截圖也只能顯示 她也是一般會被誤導的人罷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35:00
我有講錯甚麼嗎?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8:36:00
首先,你得定義何謂權勢
作者: light1234 (1234)   2017-04-29 18:36:00
拿成年人玩弄小孩子這樣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37:00
關鍵在於,你無法知道林姓作家是仰慕還是迫於無奈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8:37:00
我也敢於噓我所想的阿 不對嗎怎如果很在意噓文那給給推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38:00
會被誤導是正常的,因為她把自己帶入女方的角色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38:00
教育關係 利用權勢機會 我不明白這有什麼模糊地帶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8:39:00
道德跟法律本來就無完全綁在一起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40:00
出自己在重大新聞發生時在做啥,結果出錯率75%你覺得林姓作家就算小說全照經驗寫,能保證正確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44:00
退一萬步講 你覺得已婚男老師可以追求女學生?就算是林女倒貼(雖然我認為不可能)男老師可以跟自己的學生發生關係?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45:00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那個老師都很正確,只是未必能用誘姦告成,畢竟現在這個案子有點羅生門了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8:46:00
什麼鬼東西啊 開始看不懂f大大在扯啥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46:00
我認為如果林姓作家父母說的完全正確,那毫無疑問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47:00
老師是有問題的,而且是法律問題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8:47:00
不用退一萬步啦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47:00
我是想說 發生這種事 不論有沒有強迫 都是男老師的責任比較大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48:00
如果案件為真,那我也很氣憤但是很多時候我們不了解真相時,只能用最保守的態度看待事件
作者: opcku456 (oohhh)   2017-04-29 18:50:00
不要再以似是而非的理論去辯解 老師騙小女生就是錯的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8:51:00
根本 沒人 說 老師 是對的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4-29 18:52:00
認同FUC在18:47的推文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52:00
我不是一再強調如果案例為真,老師在道德上是有問題的嗎?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7-04-29 18:52:00
老師難辭其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53:00
幸好這裡是ptt,如果在臉書,我真不知道要被多少人
作者: opcku456 (oohhh)   2017-04-29 18:53:00
第一段不就說了 引誘=吸引+誘導也可以是誘拐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8:54:00
試闡述一下誘姦與通姦之間的差異點是什麼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56:00
只要追究下去老師一定是有罪的我就不重複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57:00
很難說,證據的保存就是問題了除非你說的有罪是那種宗教式的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8:58:00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作者: t048520 (這樣真的對嗎?)   2017-04-29 18:59:00
重點在於學生跟老師之間是不對等關係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8:59:00
問題那痕跡現在有沒有保存下來黃國昌還不是師生戀,這種都馬後炮如果師生戀成功,就變佳話美談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9:01:00
問題是已婚男老師是真心跟女學生交往嗎還是只是想得到她的肉體?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9:02:00
也不一定啦 像邱禿就被叫做睏哈星人
作者: Flori (S)   2017-04-29 19:02:00
推你!我是女生,因為這件事才發現原來大部分的女生都理盲到令我噁心......
作者: opcku456 (oohhh)   2017-04-29 19:02:00
你都可以把吸引=引誘 這種行為不就是在合理化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9:03:00
然後女學生的年紀呢?15、16歲可以在男女交往上正常判斷?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9:05:00
只是想得到肉體的人多了去了,但是沒法可管當然你可以說道德問題啦,只是根據傳統道德,未婚性行為本身就不道德了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9:06:00
查了引誘兩個字 結果第一行就是吸引他人的行為......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06:00
如果年紀是一個門檻,請訴諸立委修法,除了兩小無猜條款,上調門檻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9:07:00
所以我建議把法定年齡上調至30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9:07:00
你改八十歲都會有人自認在愛情上當受騙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7-04-29 19:08:00
GG 你不能在這裡說這話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08:00
F不要說什麼一定有罪這麼肯定,你是法官嗎?目前僅能從道德上譴責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9:08:00
而且講難聽點,為什麼國家要照顧一群長不大的巨嬰?十八歲就一定比十七歲又十一個月成熟嗎?難道我年滿十八殺人,可以說我心智跟十七歲差不多所以不要用成人的標準對待我嗎?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9:10:00
好啦 在ptt上 除非是被陌生人拖到草叢強姦那種 不然一定有人會說是「感情問題」
作者: Flori (S)   2017-04-29 19:10:00
推~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9:11:00
噗噗噗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9:11:00
學著自己長大吧,不要甚麼都等別人保護你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9:11:00
台灣就是這樣 一定會有一派人認為「發生這種事 你自己一定也有問題」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9:11:00
我不是完全不同意這篇的觀點 甚至大部分認同 只是覺得是否有些過度指責一個可能當時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女生罷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9:12:00
拖到草叢強姦也是要證據判斷才知道啊,林姓作家案例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9:12:00
當然走不出來抑或鑽牛角尖就是當事人的問題了
作者: FUCCC (FUCCC)   2017-04-29 19:14:00
看到有些人的發言我覺得很可怕 不過這就是現實 有些就真的是這樣想的
作者: ryan49700 (南瓜烈士)   2017-04-29 19:15:00
就始亂終棄嘛
作者: olafbb (olaf)   2017-04-29 19:17:00
你是當事人?你怎麼知道沒有用金錢引誘?
作者: sulpht (0 o)   2017-04-29 19:17:00
真沒同理心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18:00
從開始戀愛,很少人的感情是一路順遂到底,或多或少都有遇過玩咖男女,是不是有太多人把自己過度設身處地去代入,進而引發不愉快的回憶所以過度偏激? 過度仇女仇男的言論一堆
作者: olafbb (olaf)   2017-04-29 19:18:00
思琪是先被誘姦,才選擇愛上誘姦她的人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19:00
那我也假設一種情況 如果一開始的確女方也做錯 但要抽身時被威脅告以妨害家庭呢 強迫死者繼續關係呢 這種威脅在新聞上不少見啊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19:21:00
看到你的言論覺得好可怕,難怪很多人要是遇到這種事不
作者: peterandjuly   2017-04-29 19:21:00
我祝福原Po以後小孩子發生這樣的事情 要不你就別生小孩 傻眼 檢討受害者到這種程度 自己以為最了解就是了 還能這樣看待事情真是廢文一篇 自以為是的論述 滾吧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17-04-29 19:21:00
蠻有道理的阿,只是大家心中都有定見了,沒有在一定的基礎上討論什麼都沒意思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22:00
又或是第一次是不知道怎麼拒絕之下被半推半就 (有過女學生在宿舍淋浴間被陌生外人闖入強姦但嚇到愣住沒抗拒求救的)結果對方以妨害家庭威脅呢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9:23:00
真是太可怕了 竟然要詛咒別人 這不是我認識的女板QQ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23:00
ola,一.如受金錢引誘,責任全在引誘方? 二.不要再把所有小說的情節套入,套妳說的一句,妳不知道最真實情況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24:00
我只能說我們的假設都只是假設 但當事人的自白創作與父母的控訴都比我們的假設有說服力 不過事實如何沒人知道
作者: maktubdog (阿狗030)   2017-04-29 19:24:00
如果是被強的怎麼會是女方被控妨礙家庭?已婚者就不會犯強暴罪了嗎? 在我看來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事發前只是崇拜而無戒心,事發後努力說服自己這是愛的表現。再來家長有社經地位加上認識加害者,發現時可能關係持續一段時間了,孩子可能會被告或是扯合意性交,只因她當下沒有拼死掙扎後續沒有馬上失常,舉證或出庭也是二次傷害,還可能敗訴。還會影響孩子升學等重要階段,外加負面事件會弄到街頭巷尾都知情,再來就是他的面子。 一切導致她無處可逃吧?
作者: plum520 (momo)   2017-04-29 19:25:00
你的回應看似理性分析,事實上是用迂迴的方式在否定受害人。事情該端平著看,這也是你該理解的。
作者: no10 (Sandy)   2017-04-29 19:25:00
你有什麼資格說是合意性交?你是她嗎?真是讓人憤怒到極點!!!!!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9:25:00
努力說服自己這是愛的表現應該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作者: peterandjuly   2017-04-29 19:25:00
真是令人生氣的言論 哀
作者: Flori (S)   2017-04-29 19:26:00
看到有些人沒辦法理性的就事論事才令我擔心台灣的未來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19:28:00
要揭露這些真實說這些很難好嗎?更何況多的是像你這種自以為是到極點,覺得別人就是要想開,面對大眾眼光你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29:00
十六歲的女生很好唬的……而且我們都是用局外人視角去說一些事情 什麼被強姦就應該馬上報警阿之類的 但事實就是很多人(不論男女)真正遇到時是沒有勇氣去求救的(新聞不也常有男女學生幼童被公車痴漢或是神父性騷性侵而不敢說的嗎)
作者: plum520 (momo)   2017-04-29 19:29:00
s大,同意你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9:30:00
不然想不開自殺有比較好嗎......是的話也是你的選擇啦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19:31:00
就是不該鑽牛角尖,這種言論不敢苟同。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19:32:00
你太誠實了,可惜大家不想看事實,幫補血
作者: atom1130   2017-04-29 19:32:00
噁心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04-29 19:32:00
一堆玻璃心假清高才真叫人噁心
作者: tina5229 ( )   2017-04-29 19:33:00
END
作者: mike200127 (mikeoo)   2017-04-29 19:34:00
這篇講的是事實 但台灣人理盲濫情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36:00
我以為網路上只有兩種不同的假設 原來事實已經出現了啊……是用時光機回去偷看嗎
作者: mike200127 (mikeoo)   2017-04-29 19:36:00
更好笑的是還有一群人看小說辦案 直接把房代入林 看了都不知道該說什麼
作者: areysky (>>)   2017-04-29 19:36:00
然而她已經生病了 一直說著要憂鬱症患者想開一點之類的話本來就是對病情毫無益處的行為
作者: Flori (S)   2017-04-29 19:36:00
理盲感情用事又硬要尋求認同的人更叫人噁心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7-04-29 19:37:00
水喔,照原波說法,詐騙根本也是你情我願,是在告三小
作者: fge16 ( TT)   2017-04-29 19:38:00
看似理性 ,事實上在檢討被害人 ,要講法律是吧?林會被告通姦 ,陳師會被告和誘 ,兩者都是妨害家庭罪章 !!今天她媽的重點不是法律 ,是我送女兒去補習補到床上去了 ,為何會這樣 ,懂?
作者: SxRxNx (那那)   2017-04-29 19:38:00
完全無法繼續看下去你如此傷人的文字...哀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9:38:00
不過用不負責任的猜測,我是覺得補習班老師有問題啦而且是在法律上有責任
作者: Ahao   2017-04-29 19:38:00
嗯嗯!支持原Po喔!老師睏哈星,本來就不是誘姦!只要哈星不是我妹妹就可以了!
作者: wkheinz (qk)   2017-04-29 19:38:00
這篇不錯 不八卦那些想帶相反方向的護航文高多了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7-04-29 19:39:00
哇你會通靈嗎說得彷彿親見耶
作者: sunworship (copy!)   2017-04-29 19:40:00
如果可以罵髒話看完這篇一定罵推文的當下還是想罵
作者: take99999 ( )   2017-04-29 19:40:00
無法認同
作者: ron761230 (Ron)   2017-04-29 19:41:00
師生關係才是重點吧
作者: OldFu (老傅)   2017-04-29 19:41:00
一堆人在崩潰啥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43:00
但我覺得他父母如果直接公開真相而非用那麼隱晦的方式說小說都是真的
作者: SUNFLOWERer (媽佛花)   2017-04-29 19:43:00
...
作者: jolin82318 (小宗子)   2017-04-29 19:43:00
無法理解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44:00
等頭七 喪事辦完後看看吧 不然大家也是猜測而已
作者: Flori (S)   2017-04-29 19:44:00
發覺跟理盲濫情的人真的無法溝通......
作者: willyforu (秋田: 汪~)   2017-04-29 19:44:00
看你最後一段的回文就知道你完全不了解重度憂鬱症 可憐
作者: wkheinz (qk)   2017-04-29 19:46:00
不過 憂鬱症的問題不是自己看不開而已 那段不太恰當 估狗一下吧
作者: yayaputin   2017-04-29 19:46:00
16歲還沒成熟 你說並非事事完美 但有時這種”不妥當”的關係會毀人一生 不是你這樣輕描淡寫的情況所能形容的噓回來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47:00
你已經自我肯定小說都是真的,是無法持平討論的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47:00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偏見定見 無論言詞濫情或是看似理性都是
作者: fox999 (fox)   2017-04-29 19:47:00
慘了你 你難道不知道書都寫得是真的嗎!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29 19:48:00
你這一句每個人都有就是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19:50:00
S是在回我嗎xd 你該去爬我的推文 我可是否定小說一定是真的連同一篇文的真相都會被誤解了……何況……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7-04-29 19:52:00
不完全同意這篇,但很多討論的確是理盲濫情,有同情心很好,但用過度的同情心去追求事實、討論真相的時候只會矇蔽自己。我對死者最大的同情是也許連他自己都已經分不清哪一種劇情才是真相,更遑論我們這些局外人的假設
作者: no10 (Sandy)   2017-04-29 19:53:00
原po真是有禮貌,意見不同就叫別人滾啊
作者: wn2006914 (tity)   2017-04-29 19:55:00
補腦一堆 你能確定你的假設都是對的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19:55:00
叫人滾的不是推文先的嗎? 然後詛咒別人的小孩最有禮貌了,呵呵
作者: coc1016 (coco)   2017-04-29 19:55:00
書中的描述 是誘姦 不是強姦「我下樓拿作文給李老師改。他掏出來,我被逼到塗到牆上。老師說了九個字:『不行的話,嘴巴可以吧。』我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那感覺像是溺水。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她有堅持拒絕嗎?沒有,以結果來說她並沒有拒絕。 但她清楚這一切嗎?不是,她只是順著,一切就這樣發生了。
作者: ExcuseYou   2017-04-29 19:56:00
等補推 先噓你打開心房那句和隨意斷定他人想法
作者: coc1016 (coco)   2017-04-29 19:58:00
林有沒有被誘姦? 對林來說,房思琪被誘姦,這是肯定的;對林的父母來說,房思琪發生過的事情是自己女兒經歷過的事情,這是肯定的,就只是這樣而已。
作者: ExcuseYou   2017-04-29 19:59:00
補推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0:00:00
純討論文內敘述 這樣算強姦吧 一開始有說不行但被塞進去的話不過嚴格說被強迫口交算強制猥褻不算強姦罪?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17-04-29 20:01:00
法律問題上或許正確 但明明就不是法律上的問題這麼簡單
作者: dollysheep24 (妃妃)   2017-04-29 20:03:00
未成年就是誘姦
作者: reegina (...)   2017-04-29 20:05:00
...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17-04-29 20:08:00
噓爺孫戀就也該噓補習班老師 基本上就是不對等的 你一個大人卻拐一個心智來不一定完全成熟的學生 然後你說這是合意???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0:08:00
文內敘述說不行我不會就有拒絕意思了,這叫強姦好嗎? 這都分不清,暈倒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0:08:00
強姦不等於誘姦吧? 欺負未成年少女 竟然沒事還繼續教書這才讓人費解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17-04-29 20:09:00
道德上絕對有可受公評的地方啊
作者: peterandjuly   2017-04-29 20:09:00
我為了剛剛上面的言論 道歉 對不起也許就像上面說的 過度同情心 但是我也無法用原po這樣的角度看這件事 我只想到 如果以後我的女兒也是這樣 發生這樣的事情 我怎麼辦 我無法做到這樣的理智以上 傷到原PO的言論 我很抱歉
作者: coc1016 (coco)   2017-04-29 20:12:00
問題是 房思琪被老師強上了之後,基於斯德哥爾摩的理由,愛上老師了,所以這整件事情在法律上沒有辦法釐清。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0:13:00
你有沒有覺得自己打字矛盾,"強上" 這就叫強姦啊,小說劇情是強姦啊
作者: Kylol (讓我看看)   2017-04-29 20:14:00
幫補血 一堆噓文沒辦法提出完整的論述就開始祝福別人的小孩水準真高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7-04-29 20:14:00
幫補血
作者: coc1016 (coco)   2017-04-29 20:15:00
補後續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0:15:00
任誰都沒法真正冷靜處理這樣事吧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7-04-29 20:16:00
我相信如果我們是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親屬,可能都無法如此冷靜的討論這件事。但正因為不是,我們更沒必要像失去理智一般的去指責有不同看法的人
作者: coc1016 (coco)   2017-04-29 20:17:00
法律上,沒有說「我不要」,並且繼續這樣的行為,就很難構成強姦。
作者: gash9890 (晨勃霖)   2017-04-29 20:17:00
一堆正義魔人
作者: fengchuyun (Chu)   2017-04-29 20:18:00
ㄇㄉ
作者: panmomo (panmomo)   2017-04-29 20:18:00
妳有問題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0:19:00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管她事後想什麼,事情發生當下有違反其意願就是強姦,別再亂講什麼小說劇情是右肩了
作者: Yu930503 (Rita Chien)   2017-04-29 20:21:00
你就是她嘴裡冷漠的旁觀者吧,並不是當事人卻可以自以為理解事情始末或被害者心境以一副自以為公正口吻寫一大篇冠冕堂皇的文章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7-04-29 20:22:00
小說劇情是強姦,這毫無疑問。誘姦只是作者自己用的詞,我認為父母的聲明稿也只是沿用了這個詞
作者: coc1016 (coco)   2017-04-29 20:22:00
當然,小說並不是真實發生的事實。只是這本小說前面就寫
作者: wykao (我不是正妹!!)   2017-04-29 20:22:00
受害者都難過到自殺了還會是吸引不是誘姦喔
作者: b25459870 (Skyfly)   2017-04-29 20:22:00
補血 戳破偽善的謊言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0:23:00
覺得一直有人把小說和現實結合成為所謂真相 ???
作者: ufttysdyun (淤淤淤泥踐踏者)   2017-04-29 20:23:00
能理解樓主所想表達的,謝謝您給予不同的思考模式,但是在您所回覆的留言中看到「他看不開 放不下 只是自己為難自己」,我覺得每個人都有過不去的檻,對於所能承受的痛苦不盡相同,自己的感受才是重要的,我相信沒有人會想為難自己,有這樣的新聞令人不勝唏噓,像您在其他留言中有提及的,我們都無法感同身受他人的痛苦,有時候真的希望,自己能幫上什麼忙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0:24:00
還在房思琪(小說)是被右肩繼續跳針? 看不懂中文
作者: Yu930503 (Rita Chien)   2017-04-29 20:25:00
不過每個人看法不同,其實也沒誰對誰錯,反正發文就是討論,是吧XD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4-29 20:26:00
在這種風向下 能這麼中立有耐性 推你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0:26:00
原來不跟著理盲濫情檢討別人就叫冷漠者,真是大開眼界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20:28:00
覺得這篇噓推文內容到還好 昨天有些文章推文把自己當受害者主人公來推文來指責跟自己想法不同推文
作者: wykao (我不是正妹!!)   2017-04-29 20:32:00
權勢性交(師長) 趁機性交(憂鬱症) 脅迫性交 (非自願)檢討被害人?
作者: Yu930503 (Rita Chien)   2017-04-29 20:32:00
也還好吧,我沒叫他同情但我覺得他冷漠,兩者不衝突啊XD就跟他不是當事者,但可以以自覺得中立的角度來剖析差不多吧XD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7-04-29 20:32:00
先說結論 我看不慣你這種貼標籤的方式很噁心認同你大部分說的 從一開始他應該不太懂愛到被吸引 到文章推理的後段 因此生病以及要被反告妨礙家庭我都同意 但是為什麼她走不出來你說是因為他不願意敞開心房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17-04-29 20:33:00
幫補血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7-04-29 20:34:00
鑽牛角尖 這部分你還是把他跟一般人依樣看待覺得是她自己的問題 就像你跟癌症或是糖尿病病患說要用意志力克服依樣好笑
作者: princepisces (雙魚座)   2017-04-29 20:34:00
理盲也太多了吧XDD 還以為joke版呢 法律 道德混為一談 才再那嘰嘰叫 不過你太誠實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0:34:00
當事者才不能中立的分析事情吧,有多少資訊講多少事啊,算了,還是跟著小說腦補最有同情心了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7-04-29 20:35:00
你骨子裡就不覺得精神疾病是一種病那我說妳沒有同理心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Yu930503 (Rita Chien)   2017-04-29 20:35:00
剛按到推,補噓回來XD
作者: s3f4e9g6aa7 (香腸男孩)   2017-04-29 20:37:00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17-04-29 20:37:00
你應該會被噓到爆
作者: AQED   2017-04-29 20:38:00
理盲
作者: xta   2017-04-29 20:39:00
還不錯的分析 很適合幫男蟲或騙色神棍開脫 反正都是妳情我願後果自負~
作者: no10 (Sandy)   2017-04-29 20:39:00
推xta
作者: liu610265 (小P)   2017-04-29 20:40:00
幫補血,說真的你是腦補,其他篇也是腦補,但死者為大你會被噓
作者: Lian ( ★我最和善了☆ )   2017-04-29 20:40:00
不同意你說他不夠勇敢的那段,我沒有憂鬱症,所以不懂憂鬱症的苦,但我絕不會下像你那樣的結論。你不是他,而且一切都是腦補推測,怎麼能下那樣的結論還說同情他的人理盲?
作者: wiwi8469 (Hsuan_chung)   2017-04-29 20:40:00
去看看寒蟬效應吧
作者: Yu930503 (Rita Chien)   2017-04-29 20:42:00
哈哈哈,所謂的旁觀者也不過是以自己看到或是從第三方看到然後再自以為公正的腦補一些來長篇大論啊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7-04-29 20:43:00
這也是一種解釋 推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0:43:00
恩?旁觀者就是這樣啊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7-04-29 20:45:00
補血,目前唯一客觀的鐵證就是林算小三,在當時,老師的老婆是可以告防礙家庭的,至於其他腦補,沒有客觀證據,很難說
作者: lightingray (lightingray)   2017-04-29 20:46:00
林的小說已經堪比聖經了,願意相信的就相信吧
作者: ruby02162000 (云胡不喜)   2017-04-29 20:46:00
我只噓你叫憂鬱症患者想開
作者: scdou (scdou專題報導;報導指出)   2017-04-29 20:52:00
雖然不同意結論 但這篇反方的立論不錯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20:53:00
你看不開,那你就是要看得開。不勇敢就說你為何不勇敢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17-04-29 20:55:00
推你,真正有罪的是妨害家庭補教老師除了道德上面(扣除老婆撤告)根本沒問題所以未來只要事後心裡不平衡都能說對方誘姦了XD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7-04-29 20:55:00
夠自大的觀點了光是師生關係的權力不對等就很糟糕了5x歲的已婚教師跟16歲學生發生關係就算當時自願道德上都說不過去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20:55:00
跟沒食物吃,何不食肉糜有異曲同工之妙。理性不濫情很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7-04-29 20:56:00
小說裡說房被侵犯之後強迫自己愛上加害人,這樣的防禦機制在類似案件裡不算罕見,但老實說,我甚至懷疑會不會作者後續的人生也都還在運行類似這樣的機制?自己寫下的、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7-04-29 20:56:00
為什麼是要求受害者放下?不把傷害當傷害就沒有傷害了嗎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4-29 20:56:00
自以為是+1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20:58:00
好,但請學著同理瞭解別人再來談理性
作者: catsheng (虹三木)   2017-04-29 20:58:00
作者: Design40545 (墨師)   2017-04-29 20:59:00
我想她會一直逃避,是不是因為她的父母不願意承認他們完美的女兒人生中仿佛沾了一塊黑點,殊不知其實這就是一般人失敗的戀愛罷了,間接的否定了自己
作者: alai1119 (灰灰娘)   2017-04-29 20:59:00
不是告不成就是沒做錯
作者: no10 (Sandy)   2017-04-29 20:59:00
一面說是林自己看不開;另一面說如果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可能會殺人,如此對人對己不同標準,真不該跟原po認真的......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00:00
憂鬱症的痛苦就是會常常沒有徵兆突然掉進一個又深又黑暗彷彿被斷絕五感的情緒坑洞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1:01:00
對人對己不同標準才是常態吧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01:00
說是精神疾病但其實是目前無法完全理解的大腦的生理問題
作者: peterandjuly   2017-04-29 21:01:00
我覺得就等之後看還有沒有新的證據吧 不然在這邊乾討論也只是虛耗精力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4-29 21:01:00
很明顯對憂鬱症這疾病一點都不了解,還敢在這邊大放厥詞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21:02:00
而且原Po那時說的是如果自己兒女被ooxx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02:00
不是說真的看開 想通就可以解決的憂鬱心情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4-29 21:06:00
"如果林奕含敢像我這麼勇敢" 簡直噁心少把她和你自己相提並論,你這種人根本不配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07:00
想像一下你人生中最絕望悲觀的心情經歷吧 憂鬱症就是沒有徵兆會突然掉入那種情緒 不是因為想到什麼難過的事情被觸發 就只是突然掉進去 那是很痛苦的
作者: deeryi (deer)   2017-04-29 21:10:00
作者: kaleo (豆漿人)   2017-04-29 21:12:00
你根本沒有同理心 怎麼會明白她內心的痛苦 然後又在她死後說這些話二度傷害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4-29 21:13:00
p大不用多費唇舌啦,你看他的回文就知道他對憂鬱症根本不了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13:00
我覺得林可能也不只是憂鬱症 也許會引發出一些額外的……比方邊緣性人格之類 他很痛苦 所以歸咎於一開始的始作俑者 但會讓他走到這一步不只是那樣 而是包括自己情緒不穩 周邊人又無法體諒等等(與精神病患相處是有其困難性的)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21:14:00
個人覺得第三方看的觀點至少比書迷或者理盲濫情的人公正啦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4-29 21:14:00
解 也不想了解, 像他一樣"勇敢"就萬事ok了
作者: xta   2017-04-29 21:15:00
騙色理由文還這麼多推真不簡單 XD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16:00
也是順便給看到這篇文章推文的人機會教育啦 就像林說系主任那段精神病不是要幾十天不洗澡瘋瘋癲癲才叫精神病其實多數人對精神病真的是不了解但偏見又很重
作者: dj6492002 (BeBe)   2017-04-29 21:18:00
推 撇除老師本身就是渣男不說 我也覺得她父母的性教育有問題 很多老一輩的包括我父母都不曾談過''性'' ~好像談論性就是一件禁忌話題。即使學業成績優異但是在性教育這塊是不合格的 我當媽媽後也反思要怎麼教小孩尊重別人和保護自己
作者: wn2006914 (tity)   2017-04-29 21:19:00
就補腦啊 誘姦並不只是代表兩方同意的性交 一方同意一方沒明確的反對 也是誘姦 問題是一方沒明確的反對 真的代表她願意發生性交 而不是不知道怎麼處理這種狀況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21:00
我是覺得啦 無論是誰 人其實都不要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理所當然開地圖砲 (不然偏激一點就像之前有板友說 「辜負了活到那麼大」(是這樣說嗎?)
作者: no10 (Sandy)   2017-04-29 21:23:00
認真看你的文章,還認真看你的回應,真的不要認真的好XD
作者: xta   2017-04-29 21:28:00
開始理盲濫情連發了 XD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28:00
嗯 看了你的回覆 我的感覺是你不了解憂鬱症也不適合與精神病患相處(但我認同與精神病患相處很累 所以不是批評 只是闡述而已)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4-29 21:30:00
請問你哪一隻眼睛看到我提到"同情心"了?我的噓文都只是針對你對憂鬱症的不了解和用自以為是的態度去評論那位作家
作者: barley05 (薏仁)   2017-04-29 21:32:00
其實林女就是長大後才明白當初是應該要反抗的才這麼痛苦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32:00
如果認真想與人討論與理解相關問題 歡迎去prozac板發文或推文或潛水看文都可以~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7-04-29 21:32:00
你可不可以看我回文阿 你會要癌症病患用樂觀來治癒嗎不懂精神病就閉嘴閉嘴閉嘴閉嘴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4-29 21:34:00
看樣子你的閱讀能力也不過爾爾XD 前面還有臉暗指其他板友
作者: bmtiaitwm (零錢)   2017-04-29 21:34:00
不把精神病當病就是你最大的盲點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21:34:00
先瞭解再來談理性不對嗎?不瞭解就在談理性,就只是你個人的自以為而已。我朋友是精神疾病病患,他就說身體殘缺別人還懂你知道你行動不便,但精神病,別人會覺得你明明看起來正常為何要無病呻吟,但那種感覺就像說身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7-04-29 21:41:00
前女友 所以後來你放棄了? 一個正常人被弄成憂鬱症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21:41:00
像是身體殘缺那樣。精神病患除要自己想開外,還多了社
作者: wn2006914 (tity)   2017-04-29 21:42:00
誘姦有很多解釋 所以你的確是補腦一大篇文章兩方同意的性交 來符合你對死去的人的想像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7-04-29 21:42:00
你真的看的很淡 希望你的教導可以讓你女兒不會被騙上床 照你說法 只要教的好 就不會被老師騙 ^^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21:44:00
會不諒解與對於精神病患的異樣眼光。你說你了解,我只
作者: jahon1290 (Liiihan)   2017-04-29 21:44:00
如果一個成年人 拿糖果引誘小孩跟他走 這樣算綁架ㄇ好奇
作者: bibufish (比逋魚)   2017-04-29 21:45:00
釣魚?如果不是,很想知道現實生活中是怎樣的人才能說出這樣的話。
作者: statheart (隨心飄揚)   2017-04-29 21:46:00
覺得你對你前女友始終以旁觀局外者來看待她,是相處而是相處過但不是真實瞭解。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53:00
不過與憂鬱症患者相處訣竅的確是不要被對方情緒帶著跑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7-04-29 21:54:00
覺得你對精神疾病真的不了解+1 相關的研究先看看吧 這種文在醫療人員眼中滿悲哀的 太自以為是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7-04-29 21:54:00
重點是那時她才16歲好嗎?情投意合?未必吧,是被做了以後再洗腦那是愛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29 21:54:00
所以真的只有適合相處或不適合的人
作者: superzenki (風痕夜)   2017-04-29 21:55:00
好啦 其實她跟GTO的阿雅一樣 是愛不到才這樣 老師根本沒錯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7-04-29 21:56:00
太中肯,你會被死者為大派跟誘姦女森就是不道德派給噓爆
作者: ccbabe   2017-04-29 21:57:00
看一下寒蟬效應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7-04-29 22:00:00
還有我是全知全能上帝派在噓,這篇太猛了
作者: mhusa (早開的晚霞)   2017-04-29 22:10:00
幫噓
作者: lzkai (Lzkai)   2017-04-29 22:11:00
補血,邏輯清晰,立論明瞭,屌打理盲
作者: SxRxNx (那那)   2017-04-29 22:17:00
真心希望你不會是我身邊認識的人
作者: ovarbda   2017-04-29 22:25:00
拜託 記得以後看到被騙自殺的人 要說他活該喔><
作者: cattity (cattity)   2017-04-29 22:46:00
法律果然是道德的下限,當我們只用法律的起點命題事情,真的是用最寬容的度量去衡量無德、利用年幼可欺滿足私慾行為的師長,我只能說 道德淪喪的人,不會體會自己的行為帶給別人什麼樣的傷害更不會有一點愧疚與歉意,像是一個惡魔罷了
作者: utttds (utttds)   2017-04-29 22:53:00
你也只是以你自己的看法去評斷別人 當事人為什麼不能覺得
作者: lzkai (Lzkai)   2017-04-29 22:53:00
補血
作者: csophie (貓吃魚尾巴)   2017-04-29 23:01:00
單純講,憂鬱症患者不是不想想開,他們在這部份比誰都還要渴望。但ㄧ清醒,各種負面情緒排山倒海而來。不是妳想講出來就沒事。如果可以想開誰願意這樣?
作者: Vataeli   2017-04-29 23:07:00
不認同。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覺)   2017-04-29 23:13:00
不只是認知不同而已,還有一方明知認知誤差存在,卻利用了女生對愛情的憧憬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7-04-29 23:14:00
積點陰德吧!你真心覺得如果未來你的女兒也不幸遇到這種事,她會如你所描述的有足夠社會經驗去應付處理?
作者: wkheinz (qk)   2017-04-29 23:48:00
純噓你對憂鬱症的理解
作者: rubyteng   2017-04-29 23:48:00
推你,並不能理盲的認為這樣就是在檢討被害者,應該先定義被害人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7-04-29 23:52:00
哇 好強的戰力 只是不懂為何你說林的那篇fb跟事實相反
作者: dotdot312 (dotdot312)   2017-04-30 00:03:00
shame on you
作者: yhi502   2017-04-30 00:03:00
憂鬱症是疾病 不是自己要想開就想開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7-04-30 00:08:00
完全怪罪受害者思維
作者: v128w (nao)   2017-04-30 00:34:00
你真他媽的有夠噁心 你又知道她是心甘情願和老師發生性關係? 仰慕不代表想和老師做愛好嗎~還是你覺得只要女方對男方有一絲好感 就不構成性侵?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廢物)   2017-04-30 00:45:00
用法律非黑即白,成立與不成立的事情去評斷只有片段資訓的事情 是有多理性?
作者: tomanbaya (沒時間了啦)   2017-04-30 00:49:00
完全想噓!
作者: Philcat (a cat)   2017-04-30 01:00:00
除非有釐清整個病史,不然作者憂鬱症的原因仍未確定。你對憂鬱症有很大誤解,交了憂鬱症女友不等於專家。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7-04-30 01:02:00
以上板友息怒注意言論 不要涉及人身攻擊@@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30 01:26:00
補血,甲屬把林的病推到老師"誘姦"上,卻對這八九年間的事隻字未提,很難不讓人覺得父母在卸責,如果女兒真受到傷害,請問她的父母做了什麼努力?能理直氣壯的把錯全推掉
作者: hnha (花栗鼠)   2017-04-30 01:30:00
原po依照自己的認知理解讀了這個事件,這沒問題,但沒必要覺得其他反對者就理盲,因為你也沒有要認真了解憂鬱症的意圖。既然無法站在其他人的角度看待,至少別輕易覺得反對你的人就比較不理智。你可能不真正理解,生病的人要花費多少努力,才能適應看似普通的人情事故與規則。
作者: sunako (斯諾果)   2017-04-30 01:46:00
我真的不懂耶。爸媽拿錢是送孩子去補習,不是送孩子去被上的。就算今天真的是小女生愛戀你,但就代表你該上他嗎?不要求一個50歲男人懂得道德, 卻要一個16歲女孩懂得放開心接受失戀,所謂失戀就是一個男人只把你當填充娃娃上了就丟,還是個你敬重的長輩。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7-04-30 01:47:00
我也是覺得家屬在卸責,臉書上她描述她父母對她罵髒話讓她躺在床上看著那些髒話呈標楷體在飄,覺得在這個房間只能做的事就是死.......有點震驚就是了
作者: sunako (斯諾果)   2017-04-30 01:49:00
你的人生如果至今沒有不為人道的關卡是你的幸運,但不代表別人是愚蠢的,相反她就是對自己要求更高才更過不去。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7-04-30 01:52:00
她轉她這篇一年前寫的文,可以感受到她受到家人的精神壓力很大,或許這八九年她都在沒家人支持下的精神高壓下度過.....憂鬱症的人如果沒家屬的支持就算了,還這樣被家人辱罵這真是加速死亡吧
作者: sunako (斯諾果)   2017-04-30 01:57:00
其實我對他爸媽態度不意外,很多台灣父母碰到事情就是先責怪外物,因為那就不是自己的問題而外物通常是自己孩子.因為會待在家的都是乖到不會反抗的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4-30 01:58:00
怎麼不是父母的問題?父母對子女不是有保護教養義務嗎?自己的房子被人偷搬走一根柱子,屋主發現了還不好好去修理
作者: sunako (斯諾果)   2017-04-30 02:01:00
這個新聞其實很讓我噁心。尤其是看到補教老師跟他女兒的合照。是啊…說起來你都16了...我們是談戀愛啊,不過年紀懸殊差了點,我是你長輩,我上你比愛你多.你都16了又那麼聰明...不懂嗎攤出來是這樣沒錯,不過就是所遇非人,身體被人利用..這什麼年紀都會發生但不知道為何,我看到補教老師跟他女兒女婿和樂站在一起,我只覺得反胃我不覺得父母沒錯啊~所以他們損失了一個女兒。在這種升學至上的觀念加高壓工時下,父母換了幾代一樣是送補習班...
作者: Oisige (生繁)   2017-04-30 02:17:00
身為前227、228、患者三合一的身分,我推你這篇文的部分見解。但是我們都不知道真相是怎樣......
作者: epiphyte (Dancing shoes)   2017-04-30 02:42:00
在網頁版看到特地登入來推幹 整件事情終於有人講人話了
作者: whu328 (whu328)   2017-04-30 04:26:00
這也太自以為是了吧只有你是最理性在分析這件事情然後一棒子把別人通通打成理盲濫情覺得真是傲慢到無以復加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小說不就是林的私小說嗎?裡面的三個角色 都是她把自己分寫進去但都是她的經歷體驗不是嗎怎麼有個樂園兩個詞 就覺得她是很享受在其中了?這個社會對女性實在太不尊重如果被強姦總有人覺得被害者一定有問題如果被霸凌了 一定是你有什麼不對才會被霸凌林如此堅強卻又如此無助死後還得被這麼多人指著鼻子議論、檢討彷彿這個世界好像想逼她再死一次似的為這個社會滿滿的惡言惡行感到冷顫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4-30 06:17:00
推你的觀點 太多人看小說就覺得看到真相 雖然真相為何我們也不清楚 但一堆人失去理智 覺得不把她當受害者 不同情她就是冷血 這種沒經過查證的定罪才是可笑的
作者: catbuji (咕嚕咕嚕)   2017-04-30 06:48:00
16歲也許不懂愛情,可是16歲已經理解不能跟已婚者怎樣怎樣了吧…
作者: tonywu49 (九天之前)   2017-04-30 07:19:00
人,都想要被好好對待,都該被好好對待的確,這世界不是事事皆能如你我所願,可是這並不是她的
作者: openyourlegg (睜開你雙眼)   2017-04-30 07:23:00
那麼在意噓推我推你,不要刪文喔(笑
作者: tonywu49 (九天之前)   2017-04-30 07:25:00
錯。也不是你的錯。人當然可以改變另外一個人,人也當然可以也會被其他人改變。這不是你說說就算了的,就像你可以好好活著,是許多其他人的幫助之下完成的,不是單靠你一人你或許覺得可以自私自利,自成一個無敵的個體,那也請你就如你ID一樣莫言。如果一個人被關進牢房裡,20年後被放了出來,你有許多感悟,你覺得你自己熬過了這一切,得到
作者: jay110604 (半島苔苔盒)   2017-04-30 07:50:00
0分 特定上來噓 好像很懂
作者: tonywu49 (九天之前)   2017-04-30 07:56:00
了許多,你靠自己克服了這一切,但事實是,再把你關回去你還是出不來。快樂是一種能力。鳥去叫魚飛,還不如莫言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賭場)   2017-04-30 09:10:00
原PO真有種,你不知道人死+性議題,等於先上兩層BUFF嗎
作者: eric82420 (xm3)   2017-04-30 10:49:00
垃圾到底是要告三小,我殺完人再跟你說有意見就來告,你這是什麼邏輯??
作者: angus1222 (潘阿智)   2017-04-30 11:09:00
根本廠廠 好像很懂精神疾病喔 好像很懂
作者: unik1107unik (unikreisende)   2017-04-30 11:39:00
喔是哦,所以呢?那你就懂愛了?!這世界何時殘忍到連一點同理心都沒有?沒有經歷過的人竟然可以置喙耶,祝你自己跟身邊的人都不會遭遇類似處境,一輩子一帆風順哦^^檢討被害人的奇葩真是無所不在呢,醉了
作者: army99 (faith)   2017-04-30 12:17:00
吸引不等於引誘。散發吸引力的本人有可能不自知也不故意引誘則是用自己的吸引力故意去得到某些好處利益
作者: essi (沒有男生緣的人...XD)   2017-04-30 12:18:00
你哪位?
作者: army99 (faith)   2017-04-30 12:21:00
這篇無理的地方在於一直想把涉世未深女孩的威權下性行為對比於一般的交往,根本是不同情況有啥好比較的.若林是一般的男女學生交往還會導致她憂鬱自殺等後續嗎?或是說她一般交往後結果憂鬱自殺,也不會在這裡被討論ok?越是要求完美的人越容易得憂鬱症,在這種道德議題沈重壓力下,初戀成畸戀,打擊有多大,一般人的初戀都可以死去活來初戀遇到狼師的陰影又幾個人可以承受?你一直要把他們打回正常交往關係去比較,只是狼師跟林的認知不同,一個尋肉體一個心靈,只是認知不同,靠腰!請問年齡差距,狼師會不知道小女孩尋求愛情?而小女孩可以想的到狼師只為肉體?關係與年齡戀愛階段都太不對等了人有慈悲心很重要,發這種文也好自為之
作者: gm3252 (阿綸)   2017-04-30 14:52:00
只有自己可以救自己
作者: Unawakened (Unawakened)   2017-04-30 16:58:00
父母用社會上的觀念教導房思琪,最後身為社會上的一份子也責怪她
作者: malory (malory)   2017-04-30 18:20:00
真心覺得你自以為是到很可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