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法律拿補習班狼師沒辦法,怎麼辦?

作者: ttwinu (阿雄)   2017-04-30 20:13:09
這次林奕含面對的,
或許就是目前社會的窘境。
阿你就滿16歲阿,
阿你就是自願上我的床阿,
是你自己要愛上我阿,
玩一玩有怎樣?又不是結婚談什麼忠誠?
法律拿我沒辦法,你拿不出證據就閉嘴!
敢影射我?證據呢?誣告!對手污衊!
哈,你女生敢講,看大家信誰?
在老師我身敗名列前,妳自己會先崩潰!
許多狼師可能就抓準這一點大玩特玩,
這也是為什麼檯面下還有一大堆狼師,
但至今還是沒多少人敢站出來勇敢揭穿。
"防師騎"以激烈的死諫以後,
還是無法撼動這樣的社會黑暗結構。
看,這群睏哈星有多爽?
(1) 這次房思琪影射的X興
跑路了,記者也不追,
時過境遷後,相信他還是依然故我。
(2) 疑似林奕含的鄉民與數年前提到的X航X笛X陞
完全沒人挖......
甚至有人
(3) amblzxc提到的英文老師
還不是沒人挖,
影射某些老師自己玩很大還在FB罵
而且他提到,很多補習班人員是共犯
有沒有注意到,
目前所有在女版所有的訴苦文,
"完全"沒人敢指名道性!
明明垃圾狼師很多,卻都拿他們沒皮條。
看,這波熱潮又要熄了,
風頭過了,老師照玩,學生照吞,
如果這個社會不能痛定思痛,
找出辦法防止,甚至施壓政府立法,
不就是放任狼師橫行嗎?
只會罵罵,根本不想著如何解決問題,如何預防,連亡羊補牢都懶,爛透了,超級阿Q!
不覺得作為一個台灣人很悲哀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0:15:00
你現在才知道?大部分的人只想發洩完當作沒發生,根本不想面對解決問題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4-30 20:17:00
感情詐騙本來就是活該被騙啊除了你自己的玻璃心神經病發以外是有損失逆法律拿8大酒女也沒皮條的好麻
作者: lulusuccess   2017-04-30 20:19:00
這...你想立什麼法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4-30 20:20:00
禁止師生私下有任何往來,違反的可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徒刑?
作者: s10153524   2017-04-30 20:23:00
只能好好教育下一代啊 不然咧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7-04-30 20:24:00
除了教導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還能有什麼方法?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4-30 20:26:00
教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 學校有教 家長本身大概也會教但....你知我知 對國高中生影響力最大的大概就是同儕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7-04-30 20:28:00
真的只能從教育作起,再怎麼修法都一定會有漏洞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4-30 20:28:00
不然就是像米國一樣立法 敢睡學生就是罰到老師跟學校都不敢犯
作者: lulusuccess   2017-04-30 20:30:00
請問米國是怎麼罰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4-30 20:30:00
之前那些米國老師睡學生不只被公布資料 被關還要賠個幾千萬 台灣其實也可以考慮這做法當然這方法要有效也要通報系統能暢通啦....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4-30 20:32:00
美國那些是補習班老師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4-30 20:33:00
所以台灣不能像米國一樣這樣玩嗎?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17-04-30 20:34:00
其實也不只狼師啦,很多人專挑16,17下手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4-30 20:36:00
正統高中職有聽過老師睡學生嗎 @@
作者: WalderFrey (瓦德佛雷)   2017-04-30 20:36:00
不要總是想拿刑法壓人啦 刑罰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7-04-30 20:37:00
可以立法感情詐欺刑責化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7-04-30 20:37:00
不能用美國對學校教職員的規範,拿來當作管理補教業老師的依據啊,機構類別跟性質根本上就大大不同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30 20:38:00
有聽過老師睡學生的,不過學生已畢業學生是小三,非常強勢的那種,一下子就幹掉元配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4-30 20:39:00
覺得正統教職對待未成年學生哪敢如此隨便 補習班好像灰色地帶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0:39:00
不然設定未滿20歲前不能做愛算了 反正都會後悔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4-30 20:41:00
已經畢業就算了啦。
作者: cue (感恩)   2017-04-30 20:42:00
管好自己的小孩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7-04-30 20:43:00
應該把吃學生的都死刑 邱毅 黃國昌先判刑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0:45:00
這世界很現實的 無知就是罪過 運氣差也是罪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30 20:46:00
亂炸什麼地圖炮啊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7-04-30 20:46:00
664的例子有點眼熟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0:46:00
走在路上被撞死 也沒人能挽回已破碎的家庭
作者: Bobebom (Miss Bebo)   2017-04-30 20:48:00
想到韓國因為電影《融爐》而修改法律成立了融爐法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0:48:00
按照"我送小孩來補習不是給你選妃"的邏輯是不是真愛或是只為了活塞運動應該都沒差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30 20:49:00
就算立法,立法能管到補習班嗎?就算有立法,沒有證據還不是一樣不能指名是誰?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0:49:00
我覺得是討論不出甚麼 最多就是保護好自己 沒好辦法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30 20:50:00
不管立什麼法來保障都需要證據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0:50:00
當然,立一條不用證據的法就完了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0:54:00
女生幹嘛答應給對方抽插呢?
作者: JohnLackey (德州姜雷姬)   2017-04-30 20:54:00
建議與未滿18之人性交 最輕三年以上不得緩刑假釋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7-04-30 20:55:00
法律對於學校教師及補習班老師的基礎要求就不同了,機構性質不同、工作人員的就職門檻要求不同,怎麼可能把對學校那套規範完全套用在補教業上面
作者: no1361 (SDI)   2017-04-30 20:56:00
孩子根本不懂舉證,這樣也可以告性騷擾或性侵嗎?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7-04-30 20:57:00
雖然名義上都是「老師」,但別把正規教育的學校跟完全以營利為導向的補教業放在同一個天秤上比較了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01:00
現實的確是沒辦法啊 受害者既無知又不會蒐證 要怎樣?受害者很多也不敢講 你也想不到好辦法啊自己教育好下一代就可了 不要等到用法律制裁
作者: no1361 (SDI)   2017-04-30 21:06:00
能不能有相關性騷擾性侵案件就永不得被聘用呢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7-04-30 21:06:00
把規則用在補教的話太難定義了吧,家教算補教嗎?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1:08:00
要看"性騷擾性侵案件"的定義是什麼,如果是定罪的話那其實不難,補習班也是要立案的,而且這也算合情理但若只是被牽扯進風波就不得聘用就完了,女學生倒貼不成直接抹黑被老師毛手毛腳,直接人生毀滅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09:00
是你不面對現實 不是大家消極 只要自己教好孩子就夠了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09:00
真要積極一點很簡單,把合法性交提高到18歲,學校規定20堂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17-04-30 21:09:00
改教材啊,之前有篇文章不錯啊!就是要用社會右肩案例當教材才真啊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11:00
我說了 你自己根本就提不出好辦法 又說別人消極自己教就是很好的辦法了 你有更好的 請提出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30 21:13:00
什麼叫消極?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7-04-30 21:13:00
禁止醫生吃護士 禁止機師吃空服 為保護無知無腦女孩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30 21:14:00
不如你先說沒證據證明有性交的話,怎麼辦?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7-04-30 21:14:00
我沒有LP,摸摸奶子想了一下,要求不同卻給予同等規範才是最不合理的,狼師案醞釀至今爆發並非法律及社會縱容導致,主因案件舉證困難,與受害者因為種種因素不願、不敢舉發產生的
作者: a27647535 (叫我幹嘛?)   2017-04-30 21:14:00
刪推文啊,好有正義感推錯,抱歉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7-04-30 21:16:00
不要什麼都怪政府怪法律怪社會,教好自己的孩子最實際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19:00
辦法就是教好自己的小孩 懂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4-30 21:19:00
心理素質......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20:00
鼓吹沒辦法才是你這種沒好辦法的人 推來推去
作者: winter2683 (世界的潮流)   2017-04-30 21:24:00
現實面就是這樣 你長這麼大了不會不懂吧? 全部鄉民加起來還不如一位親家背景 且真的要一個一個救這種不公平的例子那就會沒完沒了 結論:乖乖含親家懶趴就好重點是拿他沒辦法 你又能怎樣
作者: abc123por (janelay)   2017-04-30 21:24:00
不是法律的問題 立再好的法沒有證據還是徒勞無功 只能說受害者盡可能把可以作證的資料留下吧比如通訊內容等等 另外法律也只是最低的規範不可能每件事情都要法律處理
作者: yangmao (羊毛)   2017-04-30 21:25:00
怎麼說要教好小孩 沒教好的是那些大人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04-30 21:25:00
通姦除罪化… 嗯。林小姐本人提的。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25:00
我覺得你把問題拉得很高 感覺要改變社會結構你才滿意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7-04-30 21:27:00
難道你覺得愛情騙子算犯法…?不管怎麼修法都會有白痴上當,不然詐騙集團怎麼存活?唯一解決辦法就是多多教育想辦法提高小孩子的智商不要被道德低落的垃圾騙而已…
作者: kyan820815 (4000)   2017-04-30 21:27:00
唉這篇文的邏輯
作者: momo1115 (我是風)   2017-04-30 21:28:00
在這發文沒什麼用吧,甘願被抽插就不要怨誰
作者: syngejassmin   2017-04-30 21:29:00
真的慘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7-04-30 21:29:00
會說教好小孩是因為小孩不懂,容易輕易受騙,難道會騙小孩的大人還要教?他們早就知道這違反道德,只是依然故我而已
作者: wlyen503 (derron)   2017-04-30 21:31:00
上街頭阿政府無能不就如此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1:32:00
補習班有什麼連坐責任? 員工犯法公司老闆也連坐責任好了你覺得怎樣?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33:00
我只贊成加重刑罰 但關鍵是證據.. 不覺得會有冤案嗎?
作者: princepisces (雙魚座)   2017-04-30 21:35:00
呵呵 一堆工程師被當工具人 ATM 再被戴綠帽狠甩 你有出來幫忙哭哭嗎?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4-30 21:35:00
林小姐其實就想改變社會的價值觀 但不可能 所以走上這條路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1:37:00
那假設我開一家補習班好好的,結果某天老師忽然管不住小頭性侵女學生,我要被連坐嗎?現在發現性騷擾就要通報了阿...這是政府機關有發文規定的欸...那既然現在沒發揮成效 你另立一個法就有效果了嗎
作者: jocelyn1990 (Jocelyn)   2017-04-30 21:57:00
不要只打伸手牌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1:58:00
問題是在執行面,然後你吵一個立法面的東西
作者: fox4519 (laWHITE)   2017-04-30 22:00:00
國防課全部改成性教育啊 教國防到底可以幹嘛 也不能防諜啊 共諜難道真的菜到你一學期上幾堂課就可以有效防止嗎
作者: mftd (Mda)   2017-04-30 22:01:00
法律不處罰還未發生的犯罪;所以請自保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2:02:00
國防課可以抵兵役,很有用
作者: ealleneee91 (伊)   2017-04-30 22:03:00
你要立啥法??要不要立成未滿十八歲做愛一律處刑法這案件就是雙方兩情相悅的做愛阿,你管的著邊??今天不過就是女的碰到愛情騙子崩潰,補教老師換成補教學長,結果應該也是一樣。唉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17-04-30 22:08:00
邏輯?Y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7-04-30 22:09:00
美國法定成年其實是21... 所以把法定可以修幹條到20就好了, 如果是雙方都20歲以下就告訴乃論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2:11:00
但美國可以修幹的年紀好像比台灣小很多查了一下,每個州不同,但16歲在世界其實不算小惹
作者: wwsea (大海的語言)   2017-04-30 22:12:00
作者: HeatDeath (熵太多啦)   2017-04-30 22:16:00
我現在還是保持著保守立場啦,因為這間補習班的對手,真的有很多骯髒的奧步(X佛)
作者: wangquanchi (little_cheese)   2017-04-30 22:18:00
我對於我國教育感到非常憂心能夠寫這麼一段文章,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國中畢業
作者: ya8957 (餵公子吃烤肉)   2017-04-30 22:21:00
立意良善,推,話說現在不是有可以去什麼機關推薦立法嗎??之前還有人去推薦女生要當兵的
作者: xaks5 (◥█◤△◥█◤)   2017-04-30 22:22:00
學美國教職吃學生就重刑啊
作者: kggg (煉金士的通道)   2017-04-30 22:23:00
愛情騙子是啥意思?以後燒幹前都要先簽契約、本票、收斡旋?還是出具財力證明?提出三十年履約計劃並由第三方公證?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4-30 22:24:00
還在洗兩情相悅,慘
作者: ealleneee91 (伊)   2017-04-30 22:33:00
當下兩情相悅女生也有好感,被用了之後,就發現不是自己所想的這樣,就崩了。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30 22:39:00
這種文章邏輯還一堆人推 鄉民邏輯QQ
作者: DrowsyLi (一個人)   2017-04-30 22:39:00
結果你自己也沒什麼好辦法
作者: wlyen503 (derron)   2017-04-30 22:43:00
推樓上,但不太可能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30 22:58:00
幸好鄉民不是立法者
作者: poet1112 (濕人不是詩人)   2017-04-30 23:00:00
不是法律拿他沒辦法,是根本沒犯法吧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30 23:01:00
前陣子還在推性自主權, 現在卻要限制性自主權, 倘若雙方當事人是合意的, 那有何不可, 甚至我都覺得現行的16歲有點限制太多, 刑法227的保護法益為何眾說紛紜, 還有人要提高限制XDD*結果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4-30 23:04:00
不然感情詐騙要用什麼法來罰?不要自己法盲就亂說別人秀下限歐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30 23:07:00
詐欺得利罪八XDD 如果吉的成的話XDD
作者: a1116114 (東京小野貓)   2017-04-30 23:10:00
他就小三啊~原配沒告他就不錯了
作者: show430318 (我要去埃及)   2017-04-30 23:13:00
所以父母付補習費 送小女孩給狼師玩 臺灣=印度 傻眼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30 23:15:00
不是年齡問題而是職業問題 原po的意思是把道德規範法律化吧今天這事情會引起風暴的其實是大家都覺得 連家世學業那麼好的人都可能遇到這種事情且無力反擊 那一般人不是更
作者: mayangel (Sharon)   2017-04-30 23:21:00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4-30 23:22:00
當然這件事情真相不明 但大家這幾天也腦補很多可能性的手段如果高中師生戀沒問題的話 為何通常這樣做的老師會被校內懲處 這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7-04-30 23:35:00
還好你不是台灣的立法委員...
作者: Kingisland (è“‹å ¡)   2017-04-30 23:43:00
該師並未犯法,而是缺乏倫理道德
作者: nature1021 (小犬)   2017-04-30 23:46:00
發這種文想幹嘛?又想輿論審案?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7-04-30 23:49:00
不能同意 你更多
作者: WFSGT (金星)   2017-04-30 23:56:00
連被性騷擾都不知道 問題主要是出在人 不是法律
作者: Alouba (人生也有涯 而宅也無涯)   2017-04-30 23:56:00
感情糾紛是要拿啥鬼法律來辦? 自己法盲跟風笑死人
作者: WFSGT (金星)   2017-04-30 23:58:00
不是今天女生被性騷擾 甚至性侵 然後都不蒐證不講話然後某天 事情接發後 才來靠北怎麼沒人抓
作者: NingK (檸~)   2017-04-30 23:59:00
自己不指名到性難道還希望超人伸張正義嗎
作者: WFSGT (金星)   2017-05-01 00:00:00
啊你是要立法抓不主動揭發狼師的女生膩?
作者: lzkai (Lzkai)   2017-05-01 00:04:00
不如落實性教育,讓屁孩知道自己跟人家打炮就不要哭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0:12:00
立法把補習班老師納入類似教師法規範 不得有違師道
作者: yzvr (yzvr )   2017-05-01 00:45:00
唉,8+9幫派小混混瘋狂抽插輪姦無知幼女的絕對比狼師多很多,多的是把幼女當成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平時卻完全沒人注意,只因為他們是社會邊緣人,跟高級天龍人活在不同世界,而一個林小姐只因為她是才女,因為她符合既有社會高階人民的資格,所以一發生事故,天龍人們開始前仆後繼,義憤填膺的行動起來,要求修法調高年齡,要求往後師生戀即犯法,而真正的弱勢族群永遠是邊緣的蛆蟲,只能在天龍人不願也不想正視的糞坑中,哪怕滿身泥濘,也努力的求生存
作者: neak (neak)   2017-05-01 00:48:00
美國有些州有規定未滿18歲性交只能相差2-4歲之類,如果年紀太大就是強暴,我覺得這個方向可以,年紀相差太大的就是誘拐未成年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5-01 01:39:00
性侵也是有起手式的,請犯罪防治的研究者和關心議題的相關團體合作,針對這些起手式/特徵作研究,然後寫一套適合18歲以下的教材給他們;再寫一套18歲以上的給成年人。如果事件的過程如同小說的情節,一開始處理的方式就錯了,然後一直關在家裡死命讀文學,承受父母的壓力,沒有求助,也沒有接觸真正能幫助她的專業人士,困在那裡,心境比浸豬籠還慘。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01 01:57:00
推樓上 讓青少年不要對感情有錯誤觀念與認知的教育很重要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5-01 02:13:00
所以這一類的訪談或是寫作很重要,但是一般受害者缺乏如此細膩優異的表達能力與心境去侃侃而談這類經歷,以讓人瞭解是怎麼發生的,受害者的心境轉折是什麼;大部分都帶著羞恥與自責吶吶地講的大概。心理諮商的場合裡,諮商師跟個案如何產生互信、如何檢視過程、如何保密、又如何與其他領域合作也是問題。所以除了不能當作證據來審理之外,這本小說會成為台灣最重要的小說之一,不僅是社會面向、犯罪面向、心理疾病的討論、文學面向等,都會成為一本值得探究的文本。當然討論的水準大概也會跟鄉民差不多,也會良莠不齊,但是優秀的研究者會做出好東西來。
作者: woerns (kuwatro)   2017-05-01 02:28:00
妳要知道,法律不能只保障一邊,立法保障女學生的同時,妳要怎麼防治不會有女學生故意誣告男老師 ; 再來是誰來保障被八大酒女乾洗的肥宅不要一副只有女生才是受害者的立場而需要保護,做愛是兩個人才做得成的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7-05-01 09:09:00
國外在處理這類事情有兩個方向:一是針對師生關係制定法律,要被害人自己保護自己實在消極到可笑,二是針對年齡差距,在16-18制定當年齡差超過5歲觸法,以保護未成年人不被成年人傷害我自己成年人,知道只要有那個想法,未成年人太好控制了,要未成年人自己保護自己根本就無法防堵,很像有人要砍你,結果沒有殺人罪傷害罪,只要你自己學會閃開
作者: liaoadam (阿俊)   2017-05-01 09:41:00
已婚者對配偶以外的人有性行為,有通姦罪好嗎
作者: vyeight (vyeight)   2017-05-01 10:45:00
先拿出證據說他有吧時過境遷依然故我你是在說笑嗎他只要一跳出來就幾百個髒話但是沒半個拳腳過去不管他有沒有喔喔 原來叫防獅其是這個原因還以為跟房思瑜有啥關人的大腦有很強的可塑性 我不敢去看那本書但是看有人對內容描述 寫得很像告白作者的人性懸疑小說寫不到台灣人也可以寫得像日本人一樣 真是厲害反正台灣人健忘性高 這個事件大概洗兩個禮拜吧G. CJO6ALLplustofm061j4 D B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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