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律拿補習班狼師沒辦法,怎麼辦?

作者: ipv6noshut (Cisco好棒棒)   2017-05-01 01:11:40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銘言:
: 再把最低合法性行為年紀上修到20歲吧。
: 既然這個社會都認同,高中生心智尚未成熟,
: 發生性行為可能會在多年後有受騙受害的感覺,
: 把最低合法性行為年紀定在16歲並不合理吧?
: 改到20歲之後,一個人同時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和完全責任能力,
: 發生性行為時,就不會有心智尚未成熟而受騙的狀況。
: 而大家所謂的「狼師」出沒時,也能以提告的方式制伏他。
:
其實我覺得應該調成30歲才行,並在高中大學時候增加"交往實習"
落實學以致用,必須先實習如何談戀愛然後有足夠的社會歷練避免愛情騙子
也避免灰色地帶和社會經驗不足被騙被拿出來說嘴,
22歲照某些人邏輯來看也沒有社會經驗,對於感情是白紙一張,
也等於心智尚未成熟,另一種限制行為能力,
所以乾脆規定30歲要有8年社會歷練+學生時代來個最夯的實習,
避免這些事情再度發生。
以上是不是矯枉過正?
沒錯,看到一些言論根本就在做一樣的事情,一些寧可錯殺,增加被誣告的理論都可以跑出來
我都不知道那些人在想什麼 , 不從教育、 健康課不被借課開始著手才是根本,
國高中就不該限制交往,應該學習如何交往,避免相同情況發生,
多談性行為和DIY都是必須的,
偏偏那些言論只想者禁止、從嚴立法,真的很做表面功夫。
不管到幾歲都有愛情騙子,今天這件事情真的被帶風向帶到很瞎.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01:14:00
推~~~
作者: yagami0525   2017-05-01 02:06:00
推,還有很多人拿定義不清的"權勢"大作文章,既然這樣,何不乾脆師法印度的種姓制度,只允許同階級水平交流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05-01 10:39:00
推屁啊 文組不懂生物嗎? 唐寶寶會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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