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是合意性交?(已有解答)

作者: elimile (譚家軍)   2017-05-01 07:51:03
其實性侵的定義上好像多是以違背當事人的意願,用暴力強迫,用藥品迷昏,詐數(如宗
教雙身法驅魔)這等的,若是用“愛情”,法院很難認可。
若拋開主觀,一個男的說要你去他家“一對一教作文,改作文”的話有些詭異吧?
若是“他”是個又胖又醜,長得奇怪的男人朝你撲上,你一定“立馬”推開逃跑,外加尖
叫,絕不會這樣猶豫。
再說“補習班國文老師”就可以迷了,要是碰到大師級文學作家不就醉了?
作者: su4vu6   2017-05-01 10:07:00
愛情就ok呦 性交易就是雙方一夜情而已
作者: aaaba (小強)   2017-05-01 10:09:00
比起國學大師,補教名師的手段應該比較策略化、公式化,就像講義裡精心梳理的應試撇步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0:44:00
題外話,補國文我覺得沒必要腦袋不要太笨的人都可以讀得很好更何況林奕含這種冰雪聰明的人
作者: aaaba (小強)   2017-05-01 11:13:00
我覺得國文是自己有興趣再去精進,應該把國文課全改成表達課作文是表達的手段要學。其他文化基本教材教學內容根本無法刺激批評,而是奉為圭臬,不容挑戰,才會有那些莫名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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