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大概一個月,分的當下算和平,但分手前吵了很多架。
是對方提分的,理由是想一個人/吵架很煩/現在做不到對方想要的/現在不想付出,總歸
是沒那麼愛了。從一開始很傷心,到現在已經可以理解對方,心中也並無怨懟。
我也同意此時並不適合,因為沒共同目標且感情一直在吵架中消磨。
即便我心裡是暗自想復合,也覺得該等等,等雙方都進步變好或者說遠離現在混亂的狀態
後,再重新認識。(我單方面想法,對方想法不知道)。
在一起時,前男友就會常常提到未來,他的父母也會跟他提到以後可以blah blah blah .
...據我所知,我是他歷任中父母唯一認可的,之前的可能就會說...這個還好之類的話。
我自己也覺得這份感情挺穩固的,算適合彼此,班配的一對。
也因為跟他家人關係不錯的情況下,我在國外時買了很多禮物(不是大禮,就是小東西,
但看到就買,也有半個登機箱)。
分手後,本來很苦惱他&他家人的禮物該怎麼送,但上週對方的媽媽突然訊息我說知道我
快回來(只回幾週),很想我,記得要去看他們。文字中我看不出媽媽知不知道,但由於
我不想當講的人,於是我也裝死跟他說會去看他,也想念他們。
我回去時會挑個不會見到前男友的時間(見到怕不知道要講啥),把禮物跟前男友的東西拿
去給他爸媽,順便謝謝他爸媽的照顧。
撇除情人關係,他的爸媽就像長輩一樣給了我很多實質的意見,也給我很多的關心。買禮
物不單只是因為是男友的爸媽,更多是因為很謝謝他們把我當家人一樣照顧並且給我很多
有用的看法。所以我覺得禮物不管怎樣都是可以送出去的。
但,請問大家你們覺得要怎麼講,才能避免把話講死說我們已經分手了? 因為我就是不想
從我口中講出我們分手了,我總覺得這話是必須給她說的,畢竟是他的爸媽,也算是尊重
他吧。
P.S. 之前跟朋友討論。他問我除了感謝送禮,是不是心裡還有抱點希望。 恩,我承認確
實想把這個當重新講話的契機,因為分手前吵太多架,目前不想直接有接觸(因為也還沒
把該改的改好),但至少希望對方能想起或記得我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