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fferm (慢靈魂)》之銘言:
: 朋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發起了提案
: 主張教育工作者與未滿18歲學生發生性關係應該強制定罪
: 需要5000個附議以進行後續的討論
: 歡迎大家多多附議及轉發
: 也歡迎法律高手們在意見欄中補充不足的地方
: 希望未來可以有效遏制狼師犯案!
: 提案網址:
: https://goo.gl/pbl3wH
大家好 我是有就好 謝謝大家的討論
看完大家的意見後 我想要提一個重點以其拋出三個問題
重點
這是一個"連署",目的是希望政府能夠注意這個問題,提出防範狼師的辦法,
並不是"連署"通過法律就一定要這樣定,"連署"只是讓法務部回應,看他們要怎麼處理
我承認我不是法律專業,用字沒有辦法那麼精準,這部份是我的不足
有法律專業人要重新發起一個比較專業的"連署"嗎?
有板友覺得這只是個個案,不應該針對這件事提出辦法,
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接獲的通報,台灣去年有約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逾
80%受害人都是女性。受害人為18歲以下的女生大概佔一半。數據顯示,其中82名受害
人,與加害人有師生關係。
這個是有通報的案例,數字是高是低,版友們自由心證
(資料來源:台灣文壇新星年少被「誘姦」林奕含自殺反映了什麼? BBC中文網 蔡曉穎)
看完大家的討論 我想拋三個問題讓這個議題繼續
問題1:我想請問反對的板友們,能不能請你們提出其它防止狼師的辦法?
像是有版友認為要加強性教育,那可以怎麼做? 有甚麼具體的辦法?
或是也可以提個防範辦法的連署?
問題2: 關於教育工作者的定義問題
這個部分可以請法律專業人帶個討論嗎? 可以怎麼規範從事教育服務業的人?
或者分享其他國家的做法?
(目前有看到美國, 還有別的國家嗎?)
問題3:這個"連署"的重點是"發生性關係", 但有蠻多版友提到"師生戀"
我想請問大家對於師生戀的看法?是覺得贊成? 反對? 或者有其他意見?
(在此將"師生戀"定義為現職(補習班)老師與自己正在教導的國高中生產生的戀情,
大學生已成年不列入討論)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不管你認不認同 我的目的就是希望政府能正視這件事情
不要在有下一個房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