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台灣的教育很極端,除了考試用的其他都很大的被忽視敷衍了,忘記了基本教育的
目的是讓人有基本的知識可以順利地在社會上和牠人互動,交流知道保護自己。
我覺得我們在立法規定年齡時,除了是一種保護但也是一種對人自由的限制,你今天就算
把年齡提到18歲也是有人會因為對性的無知而受到傷害。
法律只能是一種被動的防衛機制,就如同判別人死刑,被殺的傷害不會回覆,而且如果提
告年齡也會讓很多家長以此為藉口拖延性教育的時間,到時候雖然是18歲但還是跟16歲一
樣什麼都不懂。
法律上規定的18禁影片大部分人都在18歲前看過了,這次的受害者受到父母保護對性一無
所知,但這反而使她在遇到危險時不知道,無法判斷保護自己。
我覺得可以在國中考試加上性教育的內容,考試如果不通過要來上補救課程,至少強迫每
一個人,會保護自己的能力,就算是真的愛上老師,也能保護自己(保險套,避孕藥),
至少讓傷害降到最低。
ps 我覺得一直拿年齡去限制是把小孩當成財產,不是獨立的人,所以比較傾向只教育來
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