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不用假定任何人的態度
否則就不必討論了
換個場景代入
假如妳走在熟悉的街道
有個外地來的遊客跑來問路
該如何應對
這樣想就容易多了吧
當然還是可以選擇完全無視不幫忙
或是丟一句:「去問警察」
以上兩種作為有錯嗎?
沒有啊
畢竟我們確實沒有回答外地人如何到達目的地的義務
但如果改天在網路上看到
「某某地方的人怎麼都冷漠無情」、「上次在某某地方遇到超冷漠的人欸」之類評語
要不要氣憤地跑去和對方爭吵
「喔~~我家鄉的人明明就很熱情,妳要旅遊本來就應該自己查好任何資訊balabala」
或者如同空姐的案例
「我不是有告訴你去問警察了,不然你是怎樣,還要我帶路嗎?
都跟你講說去找警察了,還能上網抱怨,一定是爛人balabala」
是啊
我當然知道迷路了要找警察或是用手機查地圖
但我可能看完地圖還是一頭霧水,或者根本連警察局在哪都不知道
這時問完路人竟然又是拋了個有回答跟沒回答沒差別的答案
心中會作何感想
事實上,
自己也是真的沒給予對方太多實質幫助
要對方怎樣說自己好話
「喔~~真的,都是我自己的問題,對方還有告訴我要去找警察了,真是感謝萬分」
捫心自問,有可能嗎
很多法律沒規定要有積極作為的事情
本來就是看個人要不要做
但是整個社會不是只有「法律」這種「規範」存在
不依法律所規定之項目行事
所受是國家公權力的處分
不為社會規範所期許之項目
當然要承受他人的評價
結果現在連人家評價都不行
怎麼回事啊
假使這麼在乎別人看法
當初就依照社會期許做事啊
甚至更膽小者
全部順著對方的意做事情
自己不願意,當然有權利不願意
對方自然也有合理批判的空間
看到這裡
一定又有人會說
「法律和社會規範又不一定正確」
是啊
我也覺得很多法律與社會規範很爛
但,
要不靠自己力量去改變抑或離開該環境
要不繼續乖乖承受該社群規定所帶來的約束
縱使致力於改善現有狀態
於法律和氛圍改變前
忍受調整之前必然會伴隨的陣痛
應該也不為過吧
反正現在一堆人只想獲得特定的利益(不允許自己的時間被一絲的耽擱)
卻又不願意承擔使用該方式必須承受的後果(他人不滿的感受和批評)
還是再次強調(我發現鄉民的閱讀能力真的超驚人)
我認為每個人的確有權利選擇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於社會之中,自己的作為便會導致系統輸出一個回饋
假使不滿意該回饋:
1.離開該系統;
2.改變該系統參數,使得輸出項符合自己期許
3.改變自身作為
沒有那種自己一定要怎樣做,全世界都要繞著自己轉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