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7-05-10 12:35:29如果這聲明是真的。
那就是女方被玩的故事,這在社會每天發生,
已婚的男性勾搭職場的女性,也不會離婚,想也知道差這麼多歲,對方又有家庭,怎麼跟
你認真???
不過現在女性不像以前了,會默默吞下去。
自殺太激烈了。任何傷害自己的事都太蠢了
通常就是把證據丟給原配,讓他的家庭好好去處理,這樣才對。
另外還是要呼籲,別碰有家室的男人,被用完即丟的機率很高,還可能被求償。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2:36:00人家有憂鬱症狀....不能類比好嗎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0 12:37:00原配通常會告訴然後只撤告老公有憂鬱症也不是阻卻違法事由,只要有責任能力就是犯罪
但若是假的,代表社會對於有家室的男人強姦無知少女毫無保護的方式。
不過都是少女的錯,對吧,誰叫他活該相信老師才會被強姦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12:00markliao到底在說什麼鬼...如果是強姦跟不會被判通姦罪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13:00笑死 所以有憂鬱症就跟免死金牌一樣就是了? 1F不要汙名化憂鬱症好嗎?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14:00跟本 什麼叫現在法律毫無保護?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14:00另外強姦少女本來就有罪 跟少女無不無知 跟男人有無家室根本就八竿子打不著 也能扯在一起濫用 XDDD最後還可以導出"活該相信老師才會被強姦"的結論 好棒棒 XD
作者:
ru04ul4 (拒絕)
2017-05-10 13:22:00誰玩誰?
從林的小說看起來是先被迫誘發生關係後一直發生關係林當時以為是愛情 年長以後發現是趁人對性懵懂不清的誘姦 這算交往我也是醉了 整個社會有這種認為這樣的方式是正常男女交往 那將會有更多鑽法律漏洞的男蟲及林奕含出現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26:00"從林的小說" 恩...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27:00小說哦~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29:00那小說是以很負面的心態來寫的...可信度我覺得就跟女孩要好好保護在幾那篇大概差不多 當時那文也是半真半假
作者:
qazieru (=w=)
2017-05-10 13:31:00後來林家說小說還有其他3個被害者 事到如今你看也沒下文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32:00又扯小說了 XD 小說你以為是國民教育的教材喔 影響力大到整個社會有這種認為這樣方式是正常男女交往?? XDDD會把小說全當真的 還認為會影響整個社會的認知? 我真心
作者:
nono1234 (未央)
2017-05-10 13:33:00難道我又要幫你呼叫古美門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10 13:34:00建意是不是該去找醫生了....這幻想有點嚴重....
作者:
Cishang (辭..)
2017-05-10 13:36:00還在從林的小說 那為什麼不是從陳的聲明 這台灣快沒救了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3:39:00到底誰會把婚外情定義為交往 這些人真不懂什麼叫正常交往嗎他們很清楚婚外情是讓雙方都犯法的行為 這不是道德認知不同
作者:
elle ( )
2017-05-10 13:41:00利用少女的矇懂無知 讓對方成為玩物 一起犯法就一起無罪了?這才不是什麼這是老師愛妳的方式 這是老師騙妳一起犯法
又有人再帶風向 第一時間神隱現在才發聲明根本作賊心虛 快坐牢好嗎 這世間還有沒有天理啊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13:49:00有性自主權的16歲憑什麼說濛懂無知,這點我最無法忍受
作者:
Cishang (辭..)
2017-05-10 13:49:00林家第一時間不敢告 也不敢指明 跟本作賊心虛16歲還在無知 那就把強奸幼女的定義定成18阿 看女性要不要 鬼扯一堆胡言亂語
知道對方已婚了的婚外情,不會只有單一責任啦,不可能不檢視作家,很多人只是不想講醜話起波瀾罷了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7-05-10 13:53:00這社會就是只准50歲老男人意亂情迷 不准16歲小女孩懵懂無知...照這樣說法 50幾歲還搞婚外情是???
作者:
Cishang (辭..)
2017-05-10 13:54:00林家父母強奸不敢講講誘奸那不就是合意,跟已婚合意那不就
讓該事件主角群自己說話最好,很多時候自以為善意的出頭,最後還是又一種形式的傷害
作者:
Cishang (辭..)
2017-05-10 13:55:00是通奸,還是你要講林女無行為能力?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5-10 13:56:00我是支持通姦除罪,滿16歲就該對自己感情負責,不要牽拖濛懂無知
作者:
vesia (歐帕)
2017-05-10 13:56:00丟給原配→原配提告通姦→撤銷對先生的告訴→向小三求償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3:57:00父母第一次聲明就已經精確用詞,旁人卻一直要用更離譜的罪名安在陳身上,安不上去就翻桌拿什麼標案來救援....真是
作者:
Cishang (辭..)
2017-05-10 14:00:00一堆成年能都能嫁比自己大幾十歲的,要不要講說這也是無知敢做不敢當 女權自助餐 活該被笑
整天夢想嫁總裁 要霸道 一個師生戀就該該說權力不平等HELLO妳們有事嗎?
作者:
Cishang (辭..)
2017-05-10 14:02:0016已經是完成九年基礎教育了,所以那些未成年不良也都能拿無知出來擋嘛 砍個人而已哪有那麼嚴重
說滿XX不能一夜長大的 不就是拐著彎說她前16歲白活的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5-10 14:07:00誠心希望陳星不要到時候擠牙膏拿出什麼手機影片證實兩情相悅,這樣雖然贏了裡子但卻會輸了面子;最好惦惦什麼都別說了
作者: ralphhoh2000 (挖喜祥) 2017-05-10 14:11:00
從林的小說 哇塞(啪啪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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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0716 (莫言)
2017-05-10 14:15:00承認外遇/婚外情 那陳星是通姦 林奕含是相姦這麼簡單也可以扯一大堆 還拿小說跟憂鬱症來救援....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10 14:35:00丟原配是要讓原配告嗎?其實,國中生真得很好騙,只要過了第一關取得對方信任後,
作者: isalin 2017-05-10 14:45:00
要一方"想也知道"就表示另一方沒明講 甚至用欺騙的
作者: lealok 2017-05-10 14:45:00
風向真有趣阿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5-10 14:46:00稍微有點腦的中年人,利用一點經濟地位最好還有崇拜心理在刻意討好的情況下要騙16歲小男女生的心太容易了
作者:
no1361 (SDI)
2017-05-10 20:07:00原配只會告女方通姦原諒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