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sd85 (男人救世劍)》之銘言:
: 靠清跟ptt風向明顯不同 因此想發文了解一下:
: 大家支持犯錯(罪)的人應該被公審嗎?
: 1.支持,誰叫他要犯錯,這種惡劣的人去死活該。
台灣很多人都覺得犯罪的人去死吧,
台灣人習慣把台灣人當敵人,
政治立場上互相為敵,
很少人在客觀的,
戰男女時,大部份人就是站自己性別本位的立場,
很少人在客觀的,
連打棒球都能分成四隊球迷,
平常就在互酸互罵,
都把社會上一些人當敵人了,
覺得台灣人犯罪就去死也很有可能,
這個社會很可怕啊!
: 2.反對,在判決出來前不該將受害者權利無限上綱。
沒有權利無限上綱的問題,
受害者本來就沒有懲罰加害人的權利,
就算在判決確定加害人有罪後,
公審一樣是非常不尊重、非常侵犯加害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