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問這樣被告妨礙名譽合理嗎

作者: keekoo (>0<)   2017-05-30 23:55:27
事情其實是這樣的
那天晚上大約八點我朋友(以下簡稱A)把車停在店家門口(當時店休)
大約11點回去時發現車不見了
A馬上問店家(不知為何當時有營業)是否有看到 店家否認
打電話報警後 發現車被移走
被移車倒是還好 但鑰匙孔居然被灌上強力膠
A再去問店家 他們才承認有移車 但否認灌膠
店家表明門口監視器壞掉不能提供給警察
之後警方調出隔壁監視器 有拍到店家灌膠的畫面
A決定要告店家毀損
晚上我在他們的粉專上留下一顆星評價


(小編說法和老闆娘不一致)
然後就有了這篇八卦版的新聞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333433.A.5BA.html
以下節錄重點「丁女因此不滿,並到警分局對網友提告加重毀謗,並抱怨因為客人給了負
評,讓她很傷心,而且生意銳減,簡直快要倒閉,要討一口氣。」
後來老板娘在她私人臉書發文說我刪掉評論後客人又自己回來了
但我其實根本沒刪評論 也沒有再去瀏覽店家粉專
過沒多久老闆娘私訊我以下內容




其實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因為我只是幫朋友留下一顆星評價。
車子不是我的,也不清楚後續事件怎麼發展。
這件事上新聞之後,粉專多了這篇文


這段期間我完全不知道上新聞,更沒有在ptt po文或找記者
在收到警察局的信確定被告妨礙名譽之後,我覺得有點無奈。
1.整件事重點就是車子根本不是我的 感覺店家到現在都還沒搞清楚這件事
告店家毀損的是A,我只是在粉專留了一顆星的評價 也沒有口出惡言
我朋友的確停騎樓有錯在先,店家可以報警拖吊沒關係
但是故意把她的車移到很難找的地方是否就有點超過?
另外,姑且不論灌強力膠的事,讓A一個女生大半夜找車找了一個多小時,還說有找到就
好啊這種話,身為朋友的我在粉專留下一顆星評價,也不構成毀謗吧?司法資源這樣浪費
好嗎?
2.一開始報案時,店家表示監視器壞掉不能提供畫面,之後po又說可以給,反反覆覆是為
什麼呢?
我不會道歉也不會賠錢的,以上皆為事實,保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謝謝大家看完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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