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看看有沒有公平的方法滿簡單的。
你們乾脆算算看從爸媽那邊各自拿多少錢,然後依照總金額多寡,判斷父母比較疼愛誰。
不過,非爸媽送的禮物請不要列在清單裡。
匯到戶頭可以自由動用的要列在清單裡。
加油,你們慢慢算。
※ 引述《hitolin (呼呼呼)》之銘言:
: 整理一下雙方口供 另一篇整理貌似有細節上的錯誤
: 哥哥的狀況:
: 1.高三得到老媽贈送新筆電
: 2.媽媽主動幫哥哥保了各種醫療險、癌症險、意外險,且哥哥從不需繳保費
: 3.媽媽自保三萬元險,受益人第一寫哥哥
: 4.哥哥讀書的地方離小琉球比較近,但一年只回家兩次
: 5.從沒被老媽特地call回家打工
: 6.一年掃家裡一次地
: 7.房子預定留給哥哥
: 8.每個月拿?元零用錢,打工後少拿2000
: 妹妹的狀況:
: 1.國一就得到表哥贈送筆電一台
: 2.跟媽媽要到一台新機車
: 3.媽媽直言:賠錢貨
: 4.大學生每月拿8000元零用錢
: 5.暑假不去幫媽媽朋友民宿打工會被媽媽嘴
: 哥哥名言:
: 「工作+國立大學的課業+社團的團長忙得我這兩年喘不過氣
: 回家一趟要7小時 禮拜六要上班 回家除非連假根本天方夜譚」
: 「台中工資 133/h 小琉球工資500/10h
: 我妹每次暑假都回去當廉價勞工 我在台中長期工讀 沒有對錯 選擇而已」
: 「我在外面打工錢都是我自己的沒錯
: 可是自從有打工之後我就跟媽開口每個月匯給我的錢可以拿掉2000
: 除非緊急需求 我才會去領 兩年來我也只有出車禍賠償+修車那次領了一萬塊出來..
: 我妹每個月拿8000 不用打工」
: 「問題是爸媽受益人都是填他們自己啊
: 保在我身上跟保在你身上根本沒有差別
: 頂多我意外走了 爸媽有錢拿
: 你我 都沒有什麼獲利」
: 「各位版大知道我媽有多強勢嗎
: 以下是媽媽回的line
: 這是你妹妹對我的抱怨,不知養兒養女有什麼用!」
: 看完我是不知道媽媽有多強勢 但明白了哥哥有多沒自覺@.@
: 不過妹妹你得到機車也是很賺拉 這樣應該沒採板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