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shfsh (魚~*)
2017-06-02 07:44:52這篇文章有誘導別人回答的意味在。
你的標題是這樣的:在麥當勞有權利叫人安靜嗎?
這句話大概就很像:
在百貨公司有權利叫人安靜嗎?
在遊樂園有權利叫人安靜嗎?
在購物中心有權利叫人安靜嗎?
不管在哪裡,都有機會督丟肖ㄟ,或無意放出大音量的人
像我之前在麥當勞就遇到一個聽音樂忘記插耳機的阿伯,所以他不知道他的音樂都外放出來了。也因為他戴著耳機有隔音效果,所以他音樂就越開越大聲
當時我坐他旁邊,我看大家臉都很冏,所以我就請他把耳機插好插滿。
所以理論上,我也是"在麥當勞叫人安靜"不是嗎?
事實上,叫人安靜只是我行使公民權而已
叫人家安靜,不會因為我地位高位,還是手腳健全就不能行使這個國家賦予我的權利
同等道理,也不會因為有人"在麥當勞讀書",就失去"叫人安靜"的權利
換個立場
要看書當然可以去圖書館
但是我在除了圖書館之外的地方,能不能也利用一些時間,充實自己呢?
我去麥當勞吃個早餐,能不能順便帶個國文課本過去看呢?
如果妳心中的答案是"為什麼不行",那說明這不是一件不合理的事
那為什麼當我們"在麥當勞看書"且"請別人安靜"時,
大家要不問前因後果的批評呢?
※ 引述《shoot81000 (大聲八萬一)》之銘言:
: A習慣在麥當勞看書
: B團體(?)在麥當勞開心聊天
: A覺得B團太吵了
: 就過去叫他們安靜一點
: 認為A方有理的人 :
: A花一樣的錢在麥當勞消費
: 憑什麼要他忍受別人製造的噪音
: 認為B方有理的人 :
: 要看書是不會去圖書館哦?
: 麥當勞本來就是讓人可以輕鬆聊天的速食餐廳
: 要選在麥當勞看書是個人的權利
: 但沒權利要求別人安靜
: 那大家
: 認為哪一方比較合理呢?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6-02 07:48:00你舉的例子跟原原po完全不一樣
作者:
skdfj (咕嚕咕嚕~)
2017-06-02 08:00:00完全不同的情況
在速食店耗著看書本來就是佔人家便宜了 是在.. 當然沒犯法都是你的權利
....行使公民權(黑人問號???)第一次看到請人安靜是行使公民權@@??這已經是突破我的法學常識了!!!!
而且,叫人安靜還是國家賦予你的權力@@???媽呀媽呀~你現在是警察丶檢查官還是法官???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7-06-02 09:13:00你這篇用的字眼都太重了,反而凸顯你只是硬拿幾個詞彙放在文章,加強文章合理性。
拜託~可以請你例舉一下法規來驗證你所謂的公民權好嗎???我都快無語了....orz
作者:
yuki77 (七七)
2017-06-02 09:25:00到底為什麼要去圖書館看書? 每次看到圖書館的都在玩手機
作者:
nooon (嚕嚕嚕)
2017-06-02 09:37:00哪門子的邏輯 那叫你滾出去也是公民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