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很多人願意花錢在寵物身上
例如,我認識的貓友以養台灣土貓居多,但給牠們好主食罐、做生食啦,每年健檢等,不
遺餘力,每隻的花費可能比炫耀自己家貓狗在通化街買、花幾十萬的人更多。只是他們不
能接受「在得到貓時要付一筆錢」的概念,私以為,這真的跟認養代替購買的道德大帽有
關。
某些會買寵物的人讓人不喜歡,是因為他感覺只是在乎寵物的「市價」,滿足炫耀心,卻
不願花錢或心力好好照顧牠,或是在櫥窗看到展示動物可愛,沒有思慮周全,最後又因為
煩、養不起、不想付醫藥費而遺棄。活體要像商品陳列架上,吸引客人來衝動購物,寵物
店不管買方或賣方,當然都很容易有問題。
但「買」不應該是罪惡,其實我是認為,不管是品種貓還是米克斯,即使是找貓中途認養
,也應該「使用者付費」。
看很多有愛心、砸一堆錢整理貓的中途,深深覺得某些認為貓狗不用花錢買、一堆人搶著
要送他養的,其實是佔了別人便宜而不自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