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律師:一夫一妻違憲,一鳳多龍合憲嗎?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6-08 16:51:46
新聞標題:
律師:一夫一妻違憲,一鳳多龍合憲嗎?
新聞內容:
2017-06-08
李遊博
針對同性婚姻議題,司法院大法官在5月24日作出解釋,引發諸多討論。對此,律師莊勝
榮撰文《748的挑戰》投書媒體,他表示,一夫一妻違憲,意味著其他排列組合,龍龍鳳
鳳,一龍多鳳,一鳳多龍的婚姻也合憲嗎?
莊勝榮寫道,大法官以748號解釋,目前民法結婚的規定違憲,要立法院二年內修法。這
解釋出爐,有人狂歡,有人叫囂。「不論如何,挑戰才開始,所謂好戲在後頭。」
他在文中提到,首先面對質疑的是,扣除一個迴避的大法官,其他14位大法官,一個明顯
違憲。要是有人或機關聲請釋憲,認為釋憲組織不合憲不合法,自始當然無效。「這些大
法官涉及自身利益,需通通迴避,造成憲法國際笑話,誰造成的?沒人承認就沒事,這就
是台灣式的政治。」
另外,莊勝榮表示,既然大法官認為,同性結婚符合《憲法》22條自由權的保障,且不違
反公共利益,也不違反公序良俗,也符合第七條平等權。「那麼,一男與二女,一女與二
男,甚至二男二女同時結婚,難道也不違背公序良俗?一夫一妻違憲,意味著其他排列組
合,龍龍鳳鳳,一龍多鳳,一鳳多龍的婚姻也合憲嗎?」他認為,解釋時,他們心中如果
沒有預測這些衍生性婚姻,這些大法官必需引咎辭職,不是理光頭道歉了事。
莊勝榮在文中也提到,同性結婚只是伴侶,不是以性為基礎,「那麼雙性戀結婚後,外遇
性行為算通姦嗎?可以作為同性婚離婚的理由嗎?」如果不算,若是異性結婚後外遇,受
到通姦的處罰,並構成離婚事由,是否在懲處異性婚,造成違背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的違憲
結果?這些是嚴酷挑戰!
「將來這些挑戰,大法官招架得住嗎?」莊勝榮還說,大法官有勇氣掠奪自由派美名,就
要有guts(勇氣、決心之意)接受緊接而來的性解放訴求,不能奪走美名後,要立委收拾
衍生性商品。「748的解釋後,你們準備好接受挑戰了嗎?」(李遊博/綜合報導)
新聞連結:
https://goo.gl/ndpRPn
心得:
撇開同性爭論
女孩兒支持一鳳多龍嗎?
如果可以選擇
妳希望要幾條龍阿?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7-06-08 16:52:00
你去八卦版寫吧~~抱歉..app程式跳掉...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7-06-08 16:53:00
這人不是律師嗎?律師的邏輯不應該差成這樣啊,不然我就當法官了啊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6-08 16:54:00
水桶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7-06-08 16:54:00
從頭到尾是誰說過一夫一妻違憲啊?出來說明一下啊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6-08 16:56:00
可以一併修入民法啊,概念差別不大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6-08 16:57:00
結婚限定夫妻違憲 = 一夫一妻違憲 大概是這樣跳躍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7-06-08 16:59:00
ㄧ夫一妻違憲??????你去加強邏輯和知識再出來吧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塵)   2017-06-08 16:59:00
這種邏輯也能是律師?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6-08 17:01:00
剛看了這媒體,感覺風向很護家呀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7-06-08 17:02:00
風向新聞真實性,勘比大紀元啊XDDDDD風向新聞本來就是護加盟系列組織喔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6-08 17:06:00
三條龍吧 通常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7-06-08 17:08:00
愛po反同文又愛刪 等下不會又刪害人白留言吧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6-08 17:12:00
這個人是律師?哈哈哈哈哈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7-06-08 17:13:00
他可以去申請釋憲啊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6-08 17:14:00
鳳是公的,龍也是公的,承認多元成家(蓋章
作者: s6781490 (妞妞沒肩膀呀,純粹個人 )   2017-06-08 17:16:00
邏輯真的差
作者: augustues   2017-06-08 17:22:00
鳳是公的 凰才是母的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7-06-08 17:27:00
可以叫法律系的都先去修邏輯嗎? 真值表聽過嗎?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6-08 17:29:00
這啥邏輯?沒人講一夫一妻違憲啊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7-06-08 17:32:00
白眼翻到後腦勺回不來了
作者: dp44 (lol)   2017-06-08 17:38:00
這邏輯滿分了
作者: btofnc (PostPack)   2017-06-08 17:43:00
等等,啥時說過一夫一妻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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