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嫁出去的女兒有責任照顧自己的母親嗎?

作者: ab784533 (laura0129)   2017-06-12 22:48:19
版友說權利義務要一起看,這應該是最公平的方法
我阿公過世前正病重的時候,我爸跟我姑姑說,以前家裡窮,沒給妳多少嫁妝,虧欠妳,
老人家妳就來探望就好,看護的事情跟後事的費用哥哥們會處理
後來我阿媽寵女兒就說要分遺產給姑姑,所以我爸就跟我姑姑、姑丈說,有權利就有義務
,要分遺產的話就要出錢出力
所以後期姑姑是有一起幫忙照顧跟出錢的
我外婆這邊生了五個女兒一個兒子,外婆到過世前好幾年都是舅舅照顧,看護費用也是舅
舅一力承擔,因為早年外公過世後的遺產全部都在我舅舅名下,眾姐妹那時候就講好一毛
錢也沒拿。
後來照顧外婆的時候,各姐妹就是夫家情況好的不時匯點錢,盡量回去探望
但老實說有些阿姨的夫家比較封建,阿姨連回去探望外婆都很難
我媽算嫁的比較好,每年也會挑一段時間幫我舅舅顧外婆跟外甥子女們,讓我舅舅可以放
長假出國(一到兩周,一年兩次左右)
主要還是我舅舅在照顧
畢竟獨子從小佔盡家裡資源,遺產也通通給他分走,你現在如果又叫出嫁的姐妹回來幫你
顧老人家,很為難啊
你想想你媽現在幫忙照顧你奶奶,那你外婆是誰在照顧?
同理,姑姑嫁出去可能也忙著照顧她們的公婆,可能身不由己沒辦法照顧自己親生父母
這就是台灣社會的情況,說起來其實滿殘忍的。
=
以上,我家是算比較幸運的那種,至少還有遺產可以分,還可以用遺產來決定誰要照顧老
人家
有些沒遺產的家庭那就真的很尷尬了
但我還是覺得要看每個家庭從小的狀況,看有沒有重男輕女
啊不就是為了讓兒子養老才重男的嗎ㄏㄏ
你家這情況我覺得照顧順位應該是叔叔>你弟=姑姑
但老實說,人都是有感情的,也不是說法律判給叔叔照顧,你們就一定捨得把奶奶交託給
一個可能根本不會好好照顧她的人(運氣好的話叔叔可能會很負責的照顧奶奶啦!)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家分完遺產,兩個叔叔蒸發之後,我爸一個人出錢出力照料我奶奶六
七年,有時候講起來也無奈
分遺產的時候大家都很勤快,分完就走了,只剩我們家照顧奶奶氣不氣?
當然氣。
但不照顧也不能怎麼樣
所以上來問版友其實也很無奈,就算版友都覺得你姑姑有責任,難道你姑姑就會痛哭流涕
回來幫照顧了嗎
建議還是找相關單位諮詢一下實際的方法
另外家裡有老人的話應該是可以申請社會局一些相關服務的,我外婆有幾年堅持要獨居在
老家,當時有向社會局(還是鎮公所之類的單位?)申請類似志工關懷的服務,政府補助
費用,來一次好像一百多塊而已,會幫忙煮午餐跟晚餐,一週固定來幾天這樣
你們家算單親,可以試著申請看看
其實很多時候不是錢的問題,是沒有人力
外籍看護申請流程繁瑣,台籍又太貴,可以考慮看看申請這種的,如果成功申請到我想應
該也是有幫助的
祝你順利
作者: ycw317 (深藍色調)   2017-06-12 23:27:00
這篇正解!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6-12 23:39:00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7-06-12 23:58:00
作者: jillcc (jill)   2017-06-13 00:50:00
作者: A380 (大懶虫)   2017-06-13 0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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