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把照顧父母這件事切割成幾個層面
1、心意
2、出力
3、出錢
第一階段就是在不影響原本生活的前提之下,盡可能探望、照護、送禮
第二階段是犧牲現在家庭的生活親力照顧
第三階段是協助父母看護或醫療的費用,這邊前提是金額有大到會影響生活預算(不影響
生活預算的被歸類在第一階段)
今天版上偏向女性的言論,大多支持出嫁女生做到第一階段就好了,其他看情況,我個人
也是這樣的立場
另一派的言論則覺得不分男女都應該要盡力做到123階段
我們換個角度好了
[討論]請問媳婦有沒有義務照顧自己的公婆?
[討論]請問媳婦一直照顧自己原生家庭導致忽略丈夫公婆小孩這樣沒問題嗎
這兩個問題跟找討論串擺在一起應該會比較明瞭
你說女兒想不想照顧親生父母?當然想
撇除真的被虐待的人,大部分台灣女性即使被原生家庭虧待,也還是會想照顧父母的
我上一篇回文中有分享到我家的狀況
我媽家的姐妹感情很好,都很有心去照顧我外婆,所做的事情也是都超過第一階段的定義
但為什麼主要還是我舅舅在照顧?
照顧一個老人家需要什麼?
1、三餐獨立烹煮(低油低鹽低脂高纖高營養)我外婆有糖尿病更需要注意飲食
2、全家人需有基本急救知識(例如救心放置位置及服用指示、胰島素施打方法、判斷老
人不舒服是因高血壓還是高血糖、能冷靜正確的跟救護車人員描述老人情況)
3、全家人需有正確看護知識(包括飲食用藥血壓控制等等)
4、嚴重時需有24小時看護(請人或輪班)
5、家中需有獨立孝親房
6、心臟支架或膝蓋手術或其他手術費用
7、家中至少有一人可以有彈性上班時間,至少在老人家送急診的時候可以立即請假趕到
醫院
這些選項全部可以翻譯成錢錢錢錢錢錢
或是轉譯成人人人錢錢錢
我媽媽可以在外婆住院的時候全程看護,但她也不可能24小時待在醫院
雖然外婆70歲,但我媽媽也是50歲高血壓的人,她也不能過度勞累
我阿姨大多是雙薪家庭,有自己的工作,要照顧公婆,小孩還沒大學畢業,這情況下,每
次住院能請到三天假就算多了
有幾個平常在婆家是整個家庭的支柱,她一回娘家,婆家就整個生活停擺(?),根本不
可能在娘家待太久
以我家這種姐妹已經很努力要幫忙的情況,都還是覺得力不從心,更何況那種姐妹不夠多
、婆家更苛刻的家族?
最後都還是會選擇申請外籍看護,這對整個家族都是一種解脫
當然除了錢的部分,外婆住在哪裡也是很大影響
最好的情況其實是跟我阿嬤一樣,自己住一間房,子女都住很近可以就近照顧
但前提是老人家還可以生活自理
一旦到了生活不能自理的階段,除非送照護院,不然勢必要有一個家庭犧牲
你說出嫁的姐妹想不想照顧?當然想
可是很多各自的家庭已經在照顧不能生活自理的公婆,真的沒辦法再擠空間出來照顧原生
家庭父母
我家當時是有能力的,也有考慮過把外婆接來照顧,畢竟我家小孩都大學畢業,但舅舅的
孩子最大才國中,由我家來照顧老人看上去是最好的
最後拒絕的卻是外婆。
因為外婆覺得跟女婿住在一起是打擾,跟媳婦住在一起是一家人。
最後就是舅舅負責照顧
那在舅舅負責照顧的前提之下,遺產也是全數寫進舅舅名下,畢竟他主力照顧,錢就應該
給他,不然就醫看護這些費用也是負擔
其實我覺得並不是“女兒沒拿錢就不想照顧”
而是“有照顧的人拿錢”這樣才對
你沒照顧,就不要拿錢
有照顧,就拿錢
但不能逆推說沒拿錢就不想照顧,這是邏輯學基本推演。
很多怪姑姑不照顧的人,說難道姑姑沒拿到資源就沒責任了嗎~
其實以台灣的情況來看,很多時候是出嫁女兒根本沒有條件、也不被允許照顧娘家父母,
只好把重擔交給兄弟,也因此才會有重男輕女的現象
想想你媽一年能回幾次娘家,一次可以回去多久,你媽有沒有照顧你爺爺奶奶
再想想你姑姑的婆家對她怎麼樣,她在婆家過的好不好,最後再來討論女兒有沒有責任照
顧父母
結論我想說的是,把自己養大的父母本來就該回報,但回報到什麼程度就看情況了,我覺
得第一階段的回報是很基本的,第二、第三階段就很現實了
沒錢就是沒錢
沒人力就是沒人力
因為很現實,所以只好用更現實的資源、遺產來分
絕對不是什麼二分成“有照顧”跟“沒照顧”而已。
另外提一下我今年23,我爸媽55,已經把名下不動產分好,主要是我哥拿大頭
我爸也講的很明白,女兒出嫁之後可能身不由己,將來大概是要靠我哥照顧了,這些是他
應得的
我覺得很合理,我未來也不會因為少拿錢就故意對我爸媽不理不睬,我會盡我的心力,但
能做到什麼程度就要看我以後跟婆家相處的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