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想模仿鄭捷殺人!女子PO網1小時就被逮到

作者: 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   2017-06-24 07:32:53
新聞標題:
想模仿鄭捷殺人!女子PO網1小時就被逮到
新聞內容:
〔記者陳薏云/新北報導〕今凌晨12時許,批踢踢出現一篇文章「我想要仿效鄭捷殺人」
,並在內文提及早上8點我將會在捷運新店區公所站,用刀子隨身刺死很多人,看到此文
章的人麻煩趕快報警,此文一出在網路上引起嘩然,更有新店居民轉貼到地方性社團,不
少民眾嚇得表示「趕快報警」、「新店的大家明天出入新店區公所站要注意安全哦」,所
幸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平時管區查訪落實執行,不到一小時就找到發文的32歲劉姓女子
,目前將人帶回派出所釐清PO文動機。
警方初步調查,劉女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平時就會在網路發布負面心情文章,這次卻
突然發下狂語要效仿鄭捷,讓民眾一度恐慌,所幸新店警方透過IP位置以及平日巡查管區
的紀錄,一小時內就將人帶返派出所,詳細動機仍在釐清中。
碧潭派出所表示,將特別針對捷運站出入口加強執行守望及巡邏等勤務,請新店區民眾莫
過度恐慌,出入捷運站仍請注意自身安全。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10172
心得:
住在新店附近的板友們 出門要注意自身安全
提醒各位女孩兒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6-24 07:40:00
台南不意外,你看484比北部安全多了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7-06-24 07:40:00
U質女孩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6-24 07:43:00
po文也不行? 那那些po 我想上妳的 應該也要約談
作者: orton417 (彈塗魚好好吃)   2017-06-24 07:45:00
撒花-1
作者: lracneus (拉克尼爾)   2017-06-24 07:47:00
三寶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6-24 07:50:00
肥宅才是溫和善良的
作者: jingthreept (暱稱)   2017-06-24 07:52:00
直接去死比較快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7-06-24 07:52:00
po文當然不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一項不知道?
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7-06-24 07:53:00
真厲害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6-24 07:54:00
台灣奇法幾萬條 誰會知道啥秩序法這法條有沒違憲也很難說 保障言論自由
作者: qDaniel (去Lava寫Java)   2017-06-24 07:57:00
...我法盲我知道犯法,不知哪一條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6-24 07:58:00
大家平常就在說幹ni娘 聽到應該都要報警約談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6-24 08:01:00
作者: agnel (不是天使￾ ￾N￾  N)   2017-06-24 08:04:00
不懂法律就不要秀下限了
作者: chyng1126 (Miss姊接v3v)   2017-06-24 08:07:00
果然有病
作者: ivstitia (MakiChanMyWife)   2017-06-24 08:08:00
嘻嘻 87
作者: kevin800421 (LeBron James )   2017-06-24 08:09:00
一樓是在說什麼..................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6-24 08:10:00
在什麼樣的板就要說什麼樣的話,入境隨俗r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7-06-24 08:12:00
就浪費資源+喜歡把錯推給大眾的__一個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7-06-24 08:15:00
女孩兒人氣-1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7-06-24 08:23:00
本板人氣-1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6-24 08:24:00
唉……
作者: ochch1536 (Conner)   2017-06-24 08:26:00
感謝警察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7-06-24 08:26:00
還好沒出現女鄭捷,宣洩後被抓,別想不開危害社會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6-24 08:31:00
刑法第 151 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7-06-24 08:34:00
女板人氣-1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7-06-24 08:35:00
哈哈哈哈nellyy奇言共賞
作者: Nigger5566 (尼哥56)   2017-06-24 08:41:00
傻花-1
作者: Pristur (普利斯特爾)   2017-06-24 08:41:00
就算是讀學店的 有在看新聞的話也知道犯法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6-24 08:42:00
大家有看過關鍵報告吧~ 大家自以為是裡面的先知
作者: Wolverine56 (金鋼狼56)   2017-06-24 08:44:00
女孩兒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但是可以傷害別人怎麼可以這麼棒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6-24 08:45:00
Minority Report 電影裡預防犯罪系統是有缺陷的
作者: eyesg (彌十郎)   2017-06-24 08:49:00
我想上他
作者: necotume (內扣)   2017-06-24 08:50:00
女森板人氣-1
作者: Loveuux (香香)   2017-06-24 08:51:00
無言
作者: eyesg (彌十郎)   2017-06-24 08:51:00
看過一部電影就敢戰法律 你也是狂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6-24 08:53:00
是什麼缺陷?作業系統是Vista嗎?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6-24 09:04:00
缺陷很多呀 例如用你的ip發文陷害你 你就被約談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6-24 09:09:00
原來Vista這麼可怕,難怪電影上映時大家都用xp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見)   2017-06-24 09:09:00
32歲?
作者: susna80 (胖丁)   2017-06-24 09:12:00
傻眼......
作者: ching7478 (moo)   2017-06-24 09:22:00
1樓新店在台南喔?
作者: Umemiya (ㄨㄇㄨㄇㄇ)   2017-06-24 09:23:00
笑 什麼叫用你的ip發文陷害你 你不知道網路除了ip還有很多可以特定人出來的資訊嗎 連使用的裝置都算唷不然透過網咖犯罪的是一輩子抓不到或是都會抓錯是了嗎 全網咖那麼多人都一樣ip呢
作者: Leony (小米)   2017-06-24 09:27:00
警察辛苦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6-24 09:28:00
46樓腦內的RAM只有8bit,沒辦法一次讀完整句推文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6-24 09:30:00
男部又女森不意外
作者: Pristur (普利斯特爾)   2017-06-24 09:34:00
造成人民恐慌還不違法嗎 那這樣恐嚇威脅別人也不違法好了
作者: heavyone14   2017-06-24 09:42:00
看推文也不難想像社會上為什麼越來越多這種人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06-24 09:42:00
前面用幹你娘舉例的 如果幹你娘講明了時間地點對象可以比照這篇 一小時逮到人唷
作者: qq1217 (...)   2017-06-24 09:53:00
一樓在說什麼啊........
作者: Jenny0725 (Jenny瑄)   2017-06-24 09:56:00
某樓真的一直跳針秀下線==
作者: Moselle (Long Vacation。)   2017-06-24 10:11:00
凶宅女森-111樓護航到沒底線= =
作者: smallxxoo (奈米專家)   2017-06-24 10:20:00
推文中有人很智障
作者: taiwanesgoi (taiwanesgoi)   2017-06-24 10:22:00
法律基本價值去了解再來嘴^^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7-06-24 10:22:00
違憲言論自由?你要拿憲法來說麻煩去把憲法看過一遍好嗎
作者: Underline (Runaway)   2017-06-24 10:22:00
自己解決吧 為民除害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7-06-24 10:24:00
憲法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拿憲法打自己臉
作者: LIN6627 (70)   2017-06-24 10:25:00
親友團護航?
作者: b258963147 (火龍果)   2017-06-24 10:46:00
活不下去找個海跳 會不會?
作者: lword (Ali)   2017-06-24 10:58:00
樓上那種留言狀態很差的人確實會去跳
作者: yayoha006 (Wade)   2017-06-24 11:01:00
不懂憲法就不要出來秀下限 很好笑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17-06-24 11:04:00
求救....大家都有自己的傷痛,不是只有妳特別,不要用這種方式去引起別人注意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7-06-24 11:05:00
哈哈 被抓了頌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1:13:00
不知道要講多少次才能讓大眾理解"精神疾患"就是因為無法像一般人一樣處理情緒和認知所以才是精神疾患用自己的標準看待、要求這些患者沒有什麼助益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1:16:00
她有病的點自然會在判刑時被考量阿 跟她發預告殺人報警抓她 不衝突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1:20:00
當然要報警啊 但出言刺激就免了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1:22:00
ptt是半匿名網路 很難達到你的要求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1:24:00
當然不可能完全沒有 至少讓能認知到言語刺激嚴重性的人理解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1:27:00
我記得你上次也有類似的發言吧 比如不要把自己的不爽宣洩在網路上可是相反來說你講某版是餿水的發言也蠻刺激的呀...所以你的標準是什麼?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1:28:00
我完全沒有說精神疾患者就可以亂發情緒文 而是一般人該如何去面對一看就感覺不對勁的內容我是說臭酸言論是餿水而不是某板是餿水(攤手)
作者: m850717m (Melody)   2017-06-24 11:29:00
女版-1惹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6-24 11:30:00
一堆網路留言教學老師,說真的看了很煩
作者: tran628 (tran628)   2017-06-24 11:31:00
不要扯什麼關鍵報告啦,這種預告性的犯罪言論本來就有執法依據警察出動也不過是去了解實情又不是直接判罪精神病只是事後量刑依據
作者: Cchild (24)   2017-06-24 11:57:00
她發的文真的都好負面...
作者: BailiTusu (百里屠蘇)   2017-06-24 12:09:00
拜託nellyy出來好不,想請你幫我上一堂法律課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2:13:00
遇到精神病都要有同理心喲!這麼厲害都知道誰有病?要不要診斷一下每則推文誰有病?我也有精神病,你猜猜看啊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2:21:00
幹嘛需要同理? 不出言刺激只是為了保護彼此啊 一堆人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7-06-24 12:24:00
難怪有鄭捷這種人,每個殺完人就說自己精神異常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2:24:00
就愛在網路上點火還以為真的不會怎樣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2:26:00
精神病殺人,你我都推了ㄧ把,廠廠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2:28:00
啊不然咧? 事實上就真的有人被刺激到啊 為何一定要增加風險性? 冷眼旁觀不行嗎又不是說他們可以那樣做 而是何必去增加環境刺激風險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6-24 12:39:00
這篇滿滿的奇文共賞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2:43:00
冷眼旁觀?那你幹嘛回我,我精神病欸,顆顆
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17-06-24 12:45:00
那個nellyy要不要去自殺?我是你我早就沒臉見人了
作者: burza (:D)   2017-06-24 13:00:00
自己去找座橋跳下去好嗎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7-06-24 13:16:00
古歌了mandy740512她的文章..她長期飽受精神問題之苦
作者: c24253994 (鬼混哥)   2017-06-24 13:51:00
笑死,精神疾病是怎麼造成的,還不是因為自己的個性,而且每個人都有得到精神疾病的可能,憑什麼她比較嚴重我們就要對她特殊待遇,這樣的同情不會讓你比較聖人,你有實際幫助過她嗎?沒有就閉嘴管好自己,反正我不相信你是出自內心關心他們,不過只是看不過某些故意偏激的言論罷了。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7-06-24 13:59:00
可惜沒跟到、可惜被抓惹,不然我想去現場脫他褲子,看他如何囂張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09:00
老實說我家就有躁鬱遺傳啊 所以我當然知道那些偏激言
作者: whitelady (Ladurée)   2017-06-24 14:10:00
有事先po文叫人報警 不管如何 代表還有一些理智 真的想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10:00
論有多危險 我也沒說要同情或是同理 明明在講的就是不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16:00
連說「加油」都可以被說成是激怒患者了,你最好什麼話都別說,閉嘴好嗎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16:00
情(包括我) 那本來就是很難的事 但是不要出酸言惡言刺激真的有那麼難嗎?你說的沒錯真的 如果不是那麼理解的話 其實真的什麼話都不要說比較好 所以我才說寧可旁觀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18:00
那你還在嘴什麼?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20:00
我嘴什麼?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22:00
你不知道有很多患者更討厭你們那副好像很很同理他們的嘴臉嗎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23:00
很遺憾我根本就沒在同理 我只是在陳述事實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26:00
「偏激的言論會激怒他們」你要不要把這句話套在每個人身上,會發現意外的合理XD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7-06-24 14:26:00
認同skyviviema大的說法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27:00
我沒有單指憂鬱症 我是說精神疾患 患者的症狀本來就有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28:00
貼個標籤「不要用言論激怒憂鬱症喲」真棒!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28:00
很多種 有些人被刺激頂多歇斯底里大吼大叫 有些人確實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29:00
會因為刺激有暴力或自殘傾向 這些都是事實 你不必用些似是而非的話術來反駁
作者: huhuiying (等妳自蟲洞回返)   2017-06-24 14:30:00
sky大的論述常具一定的理性知識深度 說岐視太沉重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30:00
而且我個人是覺得就算對一般人也不該用偏激的言語對待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31:00
現在又變成「有些人」了XD那你前面那些針對患者的發言,是不是太針對性了呢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32:00
我前面寫得當然是針對這次的案例啊 當然我是覺得她還會希望別人報警就表示她想被阻止病患與其說想被溫柔對待 不如說不想要接觸會刺激自己的環境 就算不是病患 人與人之間的言語交流本來就該有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35:00
所以我說你的那些發言,還是閉嘴好了,只會更讓精神疾病被貼上「惹不起」的標籤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35:00
點顧慮 就算一般人聽到別人叫他去死一死也會不爽難過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36:00
對精神疾病的尊重並不是建立在約束他人的行為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36:00
所以你幹嘛要去"惹"?有基本尊重根本不用講到精神病患 面對一般人本來就該要有基本尊重還是說你覺得那些叫人去死或是酸人的言論是可以的?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38:00
那是互相的好嗎?你要大家尊重他們,請問他們說了什麼?「殺人」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39:00
現在PTT最大的問題 就是把言論自由從"發表觀點的自由"下修到"講什麼屁話幹話爛話都可以的自由"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41:00
所以發表想殺人言論,因為是憂鬱症所以可以被理解,你就不去理解那些說淦話的人?他們有沒有精神疾病呢?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42:00
我個人是認為某種程度上有啦 所以認知到這一點之後我
作者: mglynite   2017-06-24 14:43:00
法盲就不用出來當笑話了啦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43:00
也不太會留言去罵人 但是"不當行為"的本身可以批評啊問題是批評的方式不是用叫人去死或是其他惡言吧?我的重點其實一直都沒有擺在同理、同情、理解這上面
作者: qazieru (=w=)   2017-06-24 14:46:00
不用跟skyviviema花時間認真
作者: catfishdo (抹茶花生醬)   2017-06-24 14:46:00
自己死別害人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48:00
一開始就先批評「大家」對精神疾病不了解,然後事實上是要檢討「不可不說淦話」?不可以說淦話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50:00
我想說的是有些道理對於一般人是可行的 因為他們有那"煞車"在 病患之所以是病患就是因為那方面有缺陷 用的方式要比較不一樣 所以我一開始是想針對有些人認為"人人都一樣,沒有病患就比較特殊"的這個說法提出反論要注意的是 用不一樣的方式不代表就是要特別溫柔還是特別寬容 就只是方法不一樣而已 至於不知道該用什麼方法的人我也不覺得要求一定要學會 就一動不如一靜嘛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4:57:00
身心障礙者要的不是用限制他人來讓他們方便,而是讓每個人都能參與社會,所以你不可能要大家都口說好話,身障者本身也要學習如何處理面對,而不是以恐嚇公眾處理
作者: nellyy (皇民愛看日本漫畫)   2017-06-24 14:58:00
有人每天吃豬肉雞肉魚肉 請警察去 預防性雞鴨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4:58:00
你說的這個我非常贊同啦 我本意也不是想用"恐嚇"的方式 我的本意真的只是希望不要去製造刺激的言語 何況那些言語一般人聽了多少都會有情緒至於面對病患時 當然就是要協助他們該如何面對社會上就是多少會存在的那些惡意和刺激 我覺得這是雙邊都要調整的 不是只有哪一方的責任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7-06-24 15:01:00
說要去亂殺人就要別人體諒他,其他人看到他的言論才說一些話就是沒有基本尊重銅鋰鋅雙重標準好棒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01:00
你不可以不製造出任何可能激怒他們的言論,更重要的是教他們如何處理這些情緒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02:00
我同意你說的啊 但是同時也還是要盡量呼籲大眾不要製造惡言相向的環境不是嗎? 就算是一般人的交流也不該啊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04:00
如果你覺得當大家知道這個人有問題時,都要禮讓他三分,那你最好的辦法是在他的ID前面貼個標籤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7-06-24 15:04:00
我正常人是不想浪費時間去理解神經病啦 顆顆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04:00
我上面講的還不夠清楚嗎? 我沒有說要禮讓、要寬容、要同情、要理解還是要啥的 但至少不用口出惡言回去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05:00
要大家不要惡言相向,你是神?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05:00
我是建議要罵就罵在嘴裡就好 聲波發出去就散了 不會留在文字讓人反覆去看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06:00
全世界的教育者都教大家要說好話做好事,但有成功嗎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06:00
沒有成功就不用繼續教育嗎?學生時期教了那麼多科目 難道一堆人學不會就不用教了嗎?是人類就會有情緒 當然不可能完全不口出惡言 但是總該要試著學會這些情緒和惡言該放在哪裡比較適合吧?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08:00
所以惡是人類的本質之一,請問你要怎樣讓大家說好話?你的意思是想要建立大同世界嗎XD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09:00
我再強調一次 我不是要求大家要說好話 而是盡量學會把壞話惡言放在"適合"的地方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10:00
那精神疾病和精神疾病互相傷害怎麼辦呢?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5:13:00
經不起考驗的邏輯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14:00
其實是有啊 可能就要靠熱心熱血的旁人先把他們拉開冷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14:00
憂鬱症說要殺人,反社會人格的叫他去死,多重人格的叫他們閉嘴,另一個人格跑出來要大家相親相愛XD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15:00
靜 像找警察有時候也是一種辦法啦 把他們拉開當下情境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16:00
精神病的盛行率大約10%,最好都不要在ptt上遇到PTT要怎麼拉開?求表演?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17:00
所以呢?你覺得應該縱容PTT臭酸言論惡化下去會比較好?不就禁言刪文嗎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18:00
所以我說,你的大同世界,還是去夢裡實現好嗎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18:00
只要求患者要面對社會 社會卻不需要改善?根本就沒人在說要大同世界 很多事情本來就是盡力而為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19:00
你把那些「去死」推文通通檢舉一輪,靠你了XD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圈,從家庭、學校、職場,最外圈才是社會,通常能影響的,最多是他的親友、同事,要社會上所有人都影響到,太不切實際了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23:00
社會大眾有基本概念的話其實就可以改善很多了根本不用要求到什麼程度 就基本概念 我才奇怪學校只會
作者: KLFlower (花)   2017-06-24 15:23:00
笑死,掛一個我是精神病開始亂說話還要大家體諒他尊重他不能回嘴,其他人說就是臭酸言論,何況其他人還沒有說出造成社會恐慌的話勒,親友護航真明顯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24:00
教一些出社會之後根本用不到的東西 該教的東西都不教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24:00
你哪裡覺得大家不知道你所說的道理,但是憑什麼要用在你我他身上呢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27:00
你還是去作夢好了,顆顆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7-06-24 15:28:00
你一直說人家什麼臭酸言論,推文也有精神病患者你也刺激到了,打臉自己?
作者: ccpz (OoOoOo)   2017-06-24 15:37:00
突然想到,如果患者A發殺人文,患者B推文酸他,那到底要哪邊閉嘴?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37:00
都應該要制止啊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5:40:00
鎖完文,患者A又去別篇文章說要殺人,患者B叫他去死,然後A就被警查帶走了這才是現實XD
作者: SakuraYui (櫻花蝦)   2017-06-24 15:48:00
還有一個C一直說B是臭酸言論刺激B,同時叫大家不可以刺激A,邏輯堪慮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5:51:00
你只不過是把壓力鍋的蓋子壓上而已 自以為安全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5:52:00
罵完覺得很爽覺得自己很正義,也不管事情會不會變更糟這樣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52:00
講邏輯? 那你先分清楚什麼叫人身攻擊性惡言&批評行為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5:52:00
把垃圾從你眼前移走也不過是換個地方放而已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5:53:00
實際上垃圾還是存在 然後你可以繼續滿足於你創造的safe space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5:54:00
挑釁一個正在暴怒的人,被打了在說:打人就是不對,我挑釁他他也不能打人啊。大概像這樣,以為有問題的人都是單方面的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5:55:00
垃圾一樣存在但可以放在相對適合的地方 還是你平常垃圾都直接丟在地板上?PTT不就有一個恨板可以丟了?非要亂丟影響到他人還在那邊說丟哪裡還不是一樣都是垃圾 那下次陸客來亂丟就不要罵好了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24 15:58:00
你想太多了 你的仇恨言論的定義有多廣你自己想看看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5:58:00
sh大大是真的蠻可以去諮商的(我很認真沒在酸)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08:00
到底誰沒看清全貌啊?並不是只站在精神病患的角度看是全貌,全貌是要看整個社會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08:00
是人都會生病,我不會因為別人感冒就歧視他(即使可能會傳染);我也不會因為別人憂鬱症而歧視他。另,我也沒說我懂他的苦,我只是說:「不知道是否跟你一樣,但我也有類似經歷,真的好辛苦」啊我又沒歧視社會XDDD現在不是你歧視憂鬱症嗎XD但你真的知道憂鬱症是什麼嗎?明明不知道卻討厭真的很奇妙啊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09:00
你才是只站在偏頗的立場吧?你有看清社會對這些人的想法嗎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11:00
萌萌歧視同性戀,覺得他們是亂源,對同志充滿各種錯誤認知,還以此為基礎大聲撻伐現在不過是在看「歧視憂鬱症版」的萌萌而已(聳肩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12:00
我會不知道什麼是憂鬱症?我讀過的神經科學、精神疾病和身障議題的書,以及我接觸過的身障者,大概比這裡87%的人還多還有,這社會是互相的,不是什麼誰一定沒錯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14:00
你以為你代表社會嗎?XDD 而且以前美國社會歧視黑人,就因為大多數的聲音是歧視黑人,所以「歧視黑人」就是正確的哦?是喔 好多萌萌也跟我說他認識很多同志呢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16:00
所以你要說社會都錯了嗎?只有你說的是對的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17:00
欸我沒這樣說啊XDD真的很會以偏概全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18:00
那真不好意思,我就是知道社會上的人怎麼看待,才更要教他們如何處理,我不會用什麼「大家都要體貼身障」、「社會的看法都是錯的」來教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18:00
而且你頂多是「歧視憂鬱症版萌萌」代表吧!你這樣自以為代表社會好嗎?XD嗯嗯 好喔 萌萌真的很適合你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20:00
當你的認知是「社會對身障的看法都是有問題」這才是危險的看法很容易讓他們產生錯誤的認知以及對社會的憤恨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22:00
我好像只說「你沒有真正認識憂鬱症就以片面資訊歧視他」......我明明只是建議你去了解憂鬱症之後再來討論欸XDD到底為什麼能擅自解讀成「我認為社會對身障者的看法都是錯的?」XD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23:00
呃,我本身對憂鬱症非常清楚好嗎?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24:00
打錯,是「都是有問題的」完全感受不出來你了解憂鬱症呢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24:00
所以那些叫她「去死」的人,你覺得很正常,那太棒了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25:00
我覺得非患者再怎麼了解也不會真正了解患者的心理和想法啦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25:00
你真的以為憂鬱症和其他精神疾病都是沒有思考能力的人嗎XD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26:00
你以為整個社會都跟那些人一樣都只會叫憂鬱症患者去死哦?XDDD你的世界和社會真的好小推Ro大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27:00
思考能力=思考內容?所有人思考的想法都一樣?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28:00
我從來不覺得憂鬱症患者無法思考啊 這又從哪裡解讀出來的?XDD真的很有趣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28:00
所以你覺得那些叫她去死的人是什麼?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29:00
覺得他們可以先去了解憂鬱症多想兩分鐘再說啊 (是要repeat幾次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30:00
比如一堆人覺得精神疾病都是因為玻璃心一樣,要導正想法也講到很累耶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32:00
所以我說,就是因為社會上不是每個人都懂憂鬱症,有那樣的留言再自然不過了,懂?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32:00
好像不應該說導正,該說「澄清」?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32:00
好啦 其實看萌萌如今依然頑強地歧視同志,我真的也沒有那麼遠大的理想認為我一個人可以和歧視憂鬱症版的萌萌溝通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33:00
對啊 啊所以你到底哪裡覺得我認為社會對憂鬱症的看法都有問題?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34:00
那叫作「互相」憂鬱症患者也要了解社會的規範和看法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35:00
是啊 就像叫全世界的人都去了解種族歧視、去了解同性戀,也是笑死人了呢~因為憑什麼要多數人去理解少數人呢科科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35:00
他們的「認知能力」大部分是正常的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35:00
一堆對精神疾病不了解的人亂罵>有人需要諮詢怕貼標籤不敢去>發病>一群人繼續大罵繼續歧視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36:00
控制不了情緒的那一塊,並非隨時都空制不了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36:00
版上有人情緒低落會有人建議他去諮詢。確診為精神疾病之後會有人叫他不要出來害人。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37:00
所以說很多憂鬱症患者本來就有積極在治療、在處理自己的情緒啊XDDD啊我感冒看醫生也是會想趕快好,無奈身體體質差,痊癒得慢,時不時還惡化發燒,但這不代表我沒有積極面對啊哭哭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38:00
患者要學會處理情緒和大眾要增加對於疾病的認知,不能並行?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39:00
板上也沒人說叫憂鬱症患者不用處理自己情緒啊?(還是我沒看到?)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42:00
那你們最好都能讓全世界的人明白精神疾病?我的作法是折衷派的,現今的社會,雙邊都要互相調整思維,而憂鬱症患者也是做的到的,說他們是控制不了自己,但在失控時,其實有比做違法的事更好的解決方法,那是他們努力的路,也的確有人做到了,做不到的人,受到社會規範的罰責,其他人的責罵,這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你不可能要全世界的人都理解憂鬱症,就是這樣當有人不理解憂鬱症時,如果你們的反應是「這些人缺乏對憂鬱症的知識」,你覺得這些人會去反省、去看書?還是覺得自己被鄙視,而更無法接受?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46:00
小朋友都知道洗手預防腸病毒、感冒要戴口罩。其實就只是不要隨意批評惡意攻擊並帶有歧視而已,不過真要推廣還是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46:00
這不就是努力目標嗎(雖然很難)不然你以為社運在幹嘛?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47:00
我明明說「試著理解你想討厭的東西是什麼(無論任何事物)再討論」囧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48:00
而憂鬱症患者也想和正常人ㄧ般的生活,人ㄧ樣都有情緒,如果他在躁期發作時,有個人說「他憂鬱症,你們要體諒他」,這時他的想法是「我憂鬱症臭了嗎」,而不是「真好,有人理解我」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49:00
啊我真的也沒有說憂鬱症做了違規的事不用受法律規範啊QAQ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50:00
他難道會不知道自己的發言是憂鬱症的結果(他們的認知是正常的),但當有人點出來,並用上對下的方式表示同理、關懷時,那也是種傷害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52:00
啊我那一句說了「他們在生病,必須體諒他」?......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52:00
有人不斷在那邊用「憂鬱症」來煽風點火,還自以為很理解憂鬱症?誰知道你說了什麼,乾我屁事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53:00
我剛剛有推文寫我對憂鬱症患者的回應方式(可以不要讓我再打一次嗎)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53:00
我只是在表達我的立場而已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6:54:00
啊就不知道你在生氣什麼啊QAQ 我有罵你嗎?我認同你說的,有些人想幫忙憂鬱症患者但使用的方式會使憂鬱症患者更痛苦所以才希望能普及大家對憂鬱症的認知,這樣想幫忙的人也更能給身邊的憂鬱症患者力量~^_^
作者: easyfree (簡單的,自由的;很難。)   2017-06-24 16:58:00
推sheffler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6:58:00
我怎麼覺得看不太懂在說什麼....不管是不是患者,人與人相處對話本來就不是這樣白目吧,有些話可以不要講啊問號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6:59:00
叫我去諮商?你真的了解多少了?去看ㄧ下公告下面的推文,多少人是以「包容、關懷、同理憂鬱症」的心態在推文,這樣到底對憂鬱症是尊重?還是傷害?你會希望醫生在你和家人面前說「當他憂鬱症發時,你可以....做」,不會覺得很不舒服嗎?現今社會就是沒辦法說改就改,不是嗎?但是用了「你們都不懂才會說這種話」來教訓不懂的人,有幫助嗎只會讓社會更加的對立吧ICF告訴我們,身心障礙不是只看疾病的損傷和障礙,還要考慮他所處的「社會環境」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7:10:00
所以我說先了解之後再來談(真的寫很多次了喔喔喔)建議你去諮商不等於說你生病啊嗚嗚嗚嗚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7:11:00
你這種自以為是的言論,會讓人想去了解憂鬱症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7:12:00
推Ro大我真的沒有說我覺得自以為同理很好,啊不是就是希望先了解,才能更知道怎麼處理嗎QAQ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7:14:00
更何況對於精神疾病的理解和治療策略,有很多不同的派別和矛盾,請問你怎麼能這麼篤定自己看到的、理解的是正確的?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7:15:00
啊所以先去了解啊囧......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7:16:00
認知治療法你要不要去讀一下,行為認知學派是目前的主流
作者: chi76622 (chi)   2017-06-24 17:16:00
不過若只「單指」治病策略,叫人家去死不管在哪個學派都沒有出現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7:18:00
每個學派、每個人,都會以不同的觀點來解釋、發表想法,你不明白就算了,還要我去諮商?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7:19:00
他說的諮商是說於你目擊鄭捷那件事吧....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7:19:00
跟去不去死一點關係都沒有,重點就是會有這樣的言論,你阻止的完?所以你們就是幫我貼了個受害者標籤?真是偉大我在用我的專業知能討論問題,你們卻視我為被害者的言論?可以先把標籤拿掉再討論嗎?還是我還要順便告訴你們我有其他精神疾病,好讓你們來分析我發言的動機?光用病理學來看一個人以經是50年前的學派了,去認識一下ICF再來討論(這樣發言你們舒服嗎)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7:27:00
「可以不要做這種事嗎?當年造成的傷害對看到遇到的人來說,創傷有多重」然後你前面說足足有三個月搭捷運恐慌症發作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7:28:00
你懂恐慌症是什麼嗎(笑)你覺得這是恐慌症發作的症狀嗎?要不要去翻翻DSM-5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6-24 17:38:00
蛤?額哪有你懂,我哪知道你有什麼症狀,可是那是你自己講的耶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7:41:00
所以到底要我去諮商什麼?恐慌症只有當下發生過,我現在每天搭捷運人都好好的至於我發言的動機,只是想告訴你們搞清楚"社會"的多樣性,別妄想要堵住誰的嘴好嗎?他批評憂鬱症患者,你批評反社會人格患者,啊不就互相傷害,呵所以你們也都做錯囉?打自己臉?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8:59:00
我看你的回應不就跟我的看法一樣 認為患者要學會面對社會惡意 社會也要學會面對患者那我們之前到底為啥可以爭那麼久?既然你都認為患者必須學會處理情緒了 怎麼會覺得一般人學會處理自己的情緒是在作夢?按照你之前的回應 我也可以說要求所有患者都乖乖學會如何處理情緒也是作夢吧? 不過我覺得無論哪一方要求完全做到是不可能的 但不代表就不用繼續呼籲本來就是只能盡可能去營造出"相對"良好的環境啊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4 19:10:00
正常人的情緒和患者的情緒閾值,不一樣吧XD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7-06-24 19:14:00
的確是不一樣的 但兩者要取得平衡本來就該學會控制彼此的"不一樣"不是嗎? 為何只要求患者要控制?
作者: LIN6627 (70)   2017-06-24 19:45:00
有些話可以不用講,譬如說要殺人
作者: heartmurmur (murmur)   2017-06-24 23:38:00
推Ro大說的「患者學習處理情緒和大眾增加對疾病的認知」兩者並行,的,人和人相處,也儘可能不要惡言相向吧,無論對方是否正受情緒或精神困擾。sky大 chi大 也說得對呀
作者: GARIGI (咖哩雞)   2017-06-25 01:34:00
3樓你連這個常識都不知道到底在兇什麼??多讀點書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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