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T EXIT是由C工程師提議,與其做美術的L女友在2015年8月找我先生及我共同開始製
作的。
C工程師負責後端,我先生負責前台,L小姐負責美術,我執行測試。
在2016年1-2月間,網站就已正式上線,但苦於缺乏宣傳,一直默默無聞。
2016年6月間,C工程師po在了女版,我們也隱身協助推文。沒想到一炮而紅,不僅在BBS
中推文數爆增,也開始有人在FB分享,專寫科技文章的部落客及雜誌主動撰文介紹,甚至
在Line四處傳遞,網站流量爆增,也有其他單位要主動跟我們合作。
但網站一時找不到獲利模式,也捨不得心血結晶跟他人合作分享,因此看著爆增的流量,
雖然高興網站很受大家使用,但也得開始付費以應付流量。
9月後,我跟先生認為若還是找不到獲利模式,沒道理一直這樣燒錢,甚至還有申請專利
的費用,也一直是我們四人平均分擔,但對外以C姓工程師為窗口。後來和廣告公司合作
,才開始能打平開支,之後逐漸有了獲利。
但有獲利後,C姓工程師提出分潤比例的議題。
C姓工程師及其L姓女友認為
1.網站後端比前端有價值。
2.美術比測試有價值。
因此認為分潤比例應該要C:丈夫:L:我=4:3:2:1
丈夫及我認為
1.價值這件事難以估計,四人團隊換了誰,結果可能都不一樣。
2.出資時都是平均分擔,分潤時亦同。
就開始陷入了僵局,網站停滯更新,機場捷運都通車了,網站還是停著。
12月後,網站流量的費用一直是由我先生的信用卡支付再跟他們收錢,廣告的收益則是
由擔任窗口的C姓工程師帳戶入帳,但卡在分潤議題,一直未給予任何款項。
中間,嘗試過用賣斷的方式將權利賣給C跟L,但價錢跟合約條款一直有爭議,遲遲未簽
約。
從2017年2-3月間,C姓工程師開始拒接電話,Line已讀不回,直到現在。丈夫礙於跟C
姓工程師曾是研究所同學的情誼,也不願致電到他家或登堂拜訪。6月間,我們決定關閉
了MRT EXIT捷近這個網站。兩邊都有程式碼,網址跟MRT EXIT捷近的名稱專利當初以C為
登記人,網域流量費用支付則在2016年12月轉到C名下。
不上法院是無法討回公道了吧! 我不是資訊人才,上法院說也說不清,先生不願提告來
傷害關係,因此我們沒有走法律途徑。
這個網站,從這裡開始,就在這裡做結束說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