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準岳父幫出頭期…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7-06-29 10:12:48
※ 引述《king72433 (TTO-55)》之銘言:
: 朋友較在意的是準岳父提出的事情
: 婚後要買的第一間房子
: 一定要是女方的名字
: 但準岳父會給200萬當頭期
: 不夠男方在自貼
: 之後貸款繳款一定要從男方薪水裡扣除
: 至於生活雜支那些的小倆口講好就好
: 本魯聽到都想去認岳父了
: 但朋友卻考慮再三
: 大家認為呢?
你要說說朋友考慮再三的原因是啥,
不然怎麼評論?
從法律上來說,婚後購屋,
其中二百萬是女方父母贈與,
不足頭期或是剩餘貸款皆由男方出資,
萬一離婚了,就算房子是掛在女生名下,
男方只要提的出證明,
到法院去房子依然會照比例分給男女雙方,
繳貸款這種事都是銀行帳戶直接轉的,
沒有證明反而奇怪,所以不用太擔心這點。
但如果問題是在心理上覺得吃虧很不爽,
那...
晚上把老婆綁起來好好對她圈圈叉叉出一口怨氣如何? = =a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6-29 10:14:00
原來如此
作者: osuv (歐叔符-勝丼騎士團)   2017-06-29 10:16:00
本來就是了 科科
作者: andy978 (粗臉哥)   2017-06-29 11:10:00
正解
作者: king72433 (TTO-55)   2017-06-29 12:00:00
你好 我原po 第一 因為朋友是一位很重面子的人,他就是怕這條件如果太凹,被別人知道他會覺得很沒有面子,像是講被女方吃死死啊,對他來說是大忌,第二就是感覺有點強迫買房,雖經濟不干涉,但難免手頭存款空空,生活雜支都得和女方討論…面子可能覺得掛不住
作者: puppyvivi (打哈欠)   2017-06-29 12:13:00
其實婚後生活雜支和女生討論是正常的阿....婚後生活就是這麼不自由,沒有這個心理準備還是別結婚不然就先別買,兩個繼續租屋也可以吧等到兩個討論好在買吧,反正說婚後買又沒說婚後立刻買答應下來要不要拿就在說不就好了,反正買房哪這麼快我朋友在台北買房看了兩年才找到想要的房子我看了一年還沒買到最後放棄不在台北玩
作者: pitz (壞蛋老是殺不死)   2017-06-29 12:54:00
這麼在乎面子 就自己出頭期
作者: sheffler (斤欠斤欠)   2017-06-29 13:29:00
沒錢的最愛講面子XDD
作者: blackmoon21 (黑饅頭)   2017-06-29 15:21:00
正解+1
作者: hypeng (獅子雲)   2017-06-29 16:27:00
不用在意面子,但實質上生活費被制約的確要小心,不管男女生都還是會需要一定自己能金錢自主的空間,除非很確定老婆很尊重人,同時可以討論一些共同開銷和各自零用金制度,不然大概以後連買個襪子的自由都沒有,那生活很難受的我們家是採共產制,夫妻賺的錢都歸大戶頭,但夫妻兩人也都每月拿零用錢的,所以在自己的私人愛好物上還是有能完全自主的空間的,婚後也不代表要放棄全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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